《弟子规》中讲:“居有常,业无变”,就是说平时居住的地方要固定,选定的职业或立定的志向要努力去完成,不要轻易改变。古人讲百善孝当先。出门要告诉父母一声,回来也要通报一声,以免父母挂念。“出必告,反必面”和“居有常,业无变”都是孝道的体现。
然而现实生活中,为了生计所迫,或是有利可图,有的人总是在不断变换角色,其中,有成功也有失败,更多的是“交学费”。
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国王,想要寻找真正的诗人,于是他下令全国所有的人都不允许再写诗,违反命令的人要被抓起来关进监狱。可是,还有很多人在偷偷写诗,他们不满国王的暴政,写诗来抒发忧惧的心情。于是国王把这些人请到王宫,让他们饮酒作乐,于是一些人说,美酒佳肴都有了,还写诗干什么?又有一些人放弃了写诗。安逸的生活之下,国王发现,最后只有一个人还在坚持写诗。国王称,这才是真正的诗人啊!
每个人都有不同专业,所谓“术业有专攻”。但有人说,我的专业只是为了有个维生的工作。而有的人,选择专业是出于对专业的热爱。比如政治专业,政治是研究权力的学问,而权力可以为民众谋福祉。记得媒体报导过有个女孩选择语言专业,她说是因为她觉得语言可以用来沟通,而沟通能解决世界上的一切问题。其志向不得不让人佩服!
《史记》中记载了鲁相公仪休的事迹。公仪休喜欢吃鱼,但别人送他鱼却拒不受鱼。《史记》称其“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意思是说,他为官奉法循理。法度无所变更,百官的品行自然端正。使为官者不得与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占小便宜。
《史记》还记载了公仪休的另一个故事。公仪休吃了蔬菜感觉味道很好,就把自家园中的冬葵菜都拔下来扔掉。他看见自家织的布好,就立刻把妻子逐出家门,还烧毁了织机。他说:“难道要让农民和织妇无处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吗?”这就是“拔葵去织”的故事。
《汉书·董仲舒传》论曰: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故公仪子相鲁,之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古之贤人君子在列位者皆如是,是故下高其行而从其教,民化其廉而不贪鄙。
意思是说:上天对生物也是分别给予的,给予利齿的就不再给角,给予翅膀的就衹给两只脚,也就是接受了大的,就不能再取小的。古时候领取俸禄的,就不靠体力劳动来吃饭,也不谋取工商之利,这也是接受了大的,不能再取小的,和天意是相同的。假如已经得到了大的,又去取小的,天还不能那样给予,何况是人呢?……所以公孙仪在鲁国做宰相时,回到家里看见妻子织帛,发怒赶走了他的妻子;在家里吃饭,吃到自家园里种的葵菜,生气地把园裹的葵菜拔了,说:“我已经有了俸禄,还要夺种菜人和织布女的利益吗?”古时候的贤人君子做官的都是这样,因此人民都尊敬他们的德行,听从他们的教化,人民受到他们廉洁的感化,就没有贪婪卑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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