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熙癸酉年,科举大考,松江的一位考生,头场进考房时,刚接过考卷,忽见有一鬼,随他入号而坐,因此惊吓得哭泣到天亮,使其他考生也不安宁。
这位考生到了第二天的晚上,他的第三次考卷,刚刚做好了,那个鬼又过来掐他的脖子。他疾呼邻号的考生,来救命,并且哭着向大家说:“自己某年到湖南,爱上了一位女子,骗她说自己未结婚,要娶她为妻。那女子喜悦,信以为真,就同居了。事后,她还赠我很多银两,一同回家乡。不料我的妻子不接受她,她被虐待而死。今天,她来要我偿命,我不能活了!”
邻号的考生,好言劝慰他。不久,又听见他在喊救命,然后就没有声息了。于是,邻号的考生叫巡值军人去探望他,只见这位考生用系笔的红绳自扎头颈,而气绝身亡。
《南陵丹桂籍》的书中,记载了此事,并且评论说:“此人对一个女子骗奸致死,罪不容赦,但是,一定要让他进入考场后再死;还让他说明原因后再死;而且,让所有参加考试的士子,全都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再死。这是天地神明,借此来昭示淫祸报应,其警戒之意,真是至深至切!所有士子,当惕哉!”
(据印光大师编订的《寿康宝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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