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纳粹党武装亲卫队成员奥斯卡.格吕宁(Oskar Gröning)前年被法院判4年徒刑,2017年12月29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又做出裁决,虽然格吕宁现年已高龄96岁,但他仍须入狱服刑。(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被控“协同谋杀”30万犹太人,前纳粹党武装亲卫队成员奥斯卡.格吕宁(Oskar Gröning),于2015年7月间遭吕讷堡(Lüneburg)法院判处4年刑期,2017年12月29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做出裁决,虽然格吕宁现年已高龄96岁,但他仍须入狱服刑。
虽然日前格吕宁的辩护律师在上诉时指称,监禁动作侵犯到格吕宁的“生命权”,以健康理由为其申请“暂缓监禁”,不过遭到法院驳回,德国宪法法院并不采信入狱将会对他的健康造成危险,并强调狱中提供的医疗措施,足以应付其可能发生的疾病,德国宪法法院还强调,鉴于格吕宁犯下严重罪行,落实国家司法追究,意义重大。
有“奥斯威辛会计”之称的格吕宁为前纳粹党武装亲卫队成员,两年前受审的时候他曾表示:虽然自己并没有“亲身参与”杀害任何犹太人,但任职奥斯威辛集中营让自己有道德罪恶感。据悉,过去格吕宁担任奥斯威辛集中营(Auschwitz concentration camp)守卫,他的具体案件包括涉及1944年的“匈牙利行动”等,当大批匈牙利犹太人被送到奥斯威辛时,他的任务是穿制服、携武器看管行李等,虽然格吕宁辩称没有“亲身参与”杀害任何犹太人,但法院认为他在知情下,自愿执行看管任务,且穿制服、佩枪枝等,让被遣送者心生畏惧,因此实际上让犹太人被运往毒气室,遭屠杀的过程,得以“顺利、迅速”执行,德国法庭以协助、伙同(aiding and abetting)谋杀二战期间奥斯威辛集中营30万犹太人的罪名将其判刑4年。
格吕宁案,是德国法院针对纳粹屠杀犹太人,仍继续追诉的少数个案之一,当年由希特勒主导的屠杀行动,导致约600万犹太人多数遭纳粹用毒气处死。德国汉诺威的法务办公室发言人凯瑟琳(Kathrin Söfker)表示,96岁的格林宁很快就会被送进监狱服刑,德国宪法法院也驳回格吕宁的律师所提上诉,并特别看重这起二战期间“协同谋杀”犹太人的案件。
这起案件显示,任何一个侵犯人权的罪行都不会因时间而消逝,该接受的大审判不论经过多久的时间都是逃不掉的。从历史的角度观察,中国共产党建政近七十年来,进行一系列迫害人权的运动包括了三反五反、文革、六四大屠杀到迫害法轮功,这些泯灭人性的罪行皆不亚于纳粹党的邪恶,若以纳粹党的判例来看,这些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该会面临什么样的下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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