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珠宝之后的珍珠。(图片来源:Adobe stock)
汉朝时代,珠崖这个地方的县官死了,他的后妻,带着九岁的儿子和前妻的女儿,回到老家去。那女儿名字叫“初”,年纪十三岁。
那时候,不知是何原因,朝廷对珍珠有着非常严厉的禁令。初的后母,非常喜爱系在手上的那串珍珠,但法令在前,也只能依依不舍地摘下扔了。
小儿子见母亲的喜欢之物被扔,就趁母亲不注意,又捡起来,把那串珍珠放回母亲的奁盒里。
到了关口,检查的官吏,发现了这串珠子,生气地喝令道:“不知道朝廷的法令吗?竟敢私带珍珠出城,实在是胆大包天,为所欲为!你们几个,说!谁该伏法受罪啊?”女儿初,毫不畏惧,非常镇定地走前一步说:“我母亲已把珠子扔掉了,是我捡起来藏着的,受罚的应当是我。”
初的后母一听,争辩着说:“错了,因为我喜欢这串珍珠,舍不得扔掉,才保留下来,要判就判我。”
母女两人,都争着抵罪、救对方,二人都争得泪流满面,也未能说服另外一个人。把守关口的官吏,被她们的精神感动了,对她们的义气,也钦佩不已,于是,把珠子砸碎扔掉;网开一面,放她们过去了。
(据《八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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