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经胡城县》这首诗揭露贪官攫赃枉法,诉写百姓冤苦痛深,言简意沉。(图片来源:Adobe Stock)
杜荀鹤(纪元846—904年),唐代池州石埭(今安徽太平)人。字彦之,曾居九华山,因自号九华山人。大顺二年(891年)进士,又曾任后梁翰林学士,仅五日而卒。其诗率直的反映了社会现实矛盾和人民的疾苦生活,语言通俗浅近,不为声律所缚。在晚唐诗人中颇为突出。著有《唐风集》。
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
今年县宰加朱绂,便是苍生血染成!
——杜荀鹤诗《再经胡城县》
杜荀鹤的这首诗,通过叙写两次经过胡城县的所见所闻,揭露当时官吏作威作福、欺压人民,反而得到升赏的不合理现实。
胡城县在今安徽阜阳县西北。诗的标题,用“再经”,就意味着回忆“初经”。先后两次经过胡城县的感受,使“我”心情激动,不能已于言。
“去岁曾经此县城”:用字十分准确。“去岁”相对于“今岁”而言,说“去岁曾经”,表明诗人在抚今追昔。从“再经”忆“初经”,“初经”既在“去岁”,那么,从“初经”到“再经”,不过一年的时间,“此县城”又能有什么变化,足以使“我”感荡心灵,非陈诗无以骋其情呢?“此”字,表明诗人已经立足于胡城县城,对某些现象感受强烈,有话要说。这就自然而然的唤起了下句。
“县民无口不冤声”:这句如宏钟巨响,炸雷般的揭露了县官的作恶多端和县民们所受到的冤屈。“冤声”是诗人亲自听到的。县民一个个都在喊冤,这是诉之于视觉的具体形象。
一县之民,成千累万,竟然个个受冤,人人喊屈,无一例外。究竟是什么原因呢?诗人没有言明,但“初经”胡城县的诗人,是明白的,读者自然也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今年县宰加朱绂(读弗),便是生灵血染成”:用“血染成”三字,沉痛的控诉了县宰“以人血染红帽子”的滔天罪恶。
县官残酷欺压人民,本应受到惩罚。可是恰恰相反,却得到了“加朱绂”的升赏。这种对比是多么的鲜明!说明当时(唐朝末年)的政治,腐朽到何种程度。
这首诗,对于当时社会腐朽现象的高度概括,是通过对于“初经”与“再经”的巧妙安排,来完成的。写“初经”时的所见所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是谁使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呢?诗人没有明说。写“再经”时的所见所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他凭什么“加朱绂”呢?诗人也没有明言。在摆出了这两种典型现象之后,紧接着用了“便是”一词作判断,而以“生灵血染成”作为判断的结果。“县宰”的“朱绂”既然“是生灵血染成”,那么“县民无口不冤声”,正是“县宰”一手造成的。而“县宰”之所以“加朱绂”,就是因为他屠杀了无数冤民。这就无比深刻的揭露了腐败社会的统治者,“与民为敌”的贪残本质。
全诗揭露贪官攫赃枉法,诉写百姓冤苦痛深,言简意沉,形象鲜明,力透纸背,入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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