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陆做生意,为什么关键是要先买通党委书记?(图片来源:Adobe stock)
商人总说在中国大陆做生意,生意要有多大,背后靠山就该有多大,到底是为什么?当然原因在于,不同于资本主义,在共产极权国家,事业经营的成功与否,关键并不是自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而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另一套潜规则。
在共产党的体制下,照理来说,党委书记是不负责管理经济领域的,领导也不应该插手下级单位,但领导可以“建议”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某项建设计划,那这就是关键所在,党委书记可以居中总协调,提供一条龙服务,商人不需分别与不同层级的不同单位分别贿赂,只要买通最关键人物即可。
再加上被党委书记协调的各层级大小官员通常也都是“买”来的,但凡参与买官、卖官的这一伙人办起事来更是“齐心协力”,既省心又牢靠。如果一件事需要好几个单位审批,党委书记还会很像样子的办起“协调会”,所有相关单位都要参加,并在会议上强迫各单位同意,那么商人只要买通了党委书记,往后要想拿到该地区的土地与生意合同都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所以商人们当然愿意花大钱买通党委书记。
据裴敏欣的研究资料,走这个模式的有:
1.河南省鄢陵线原县委书记谢连章。他自2001年起的5、6年间,向18个商人收了186万贿款,命下级将土地、银行贷款和都市区划核批给他指定的商人。
2.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自1999年起的7年间,收受商人贿款后,协助商人取得采矿权、房地产和工程合同。
3.安徽省阜阳市原市委书记王怀中。他自1995起4年间,在任内用强迫的方式命各单位首长通过审批。
4.阜阳市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自2007年起的5年间,收贿协助商人拿到县内土地及合同。
5.海南省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2009年某商人为了把手中从市政府买来的土地以高价回卖给市政府,光谭灯耀一人,就行贿了250万人民币。谭灯耀并向时任交通局长要求“帮忙”;这个交通局长的官也是透过谭灯耀买来的,当然办起事来就特别的“稳妥”。共犯之一、负责市府土地的城开公司董事长也是行贿而来的董事长职位,连时任的财政局长也是靠行贿才升官的,这组人马“向心力”特别强。
6.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卓志。刘卓志于2004年收受牛志美42万人民币,另加3万美元,此后牛志美升任锡盟锡林浩特市委书记,刘卓志也顺理成章请牛志美多次“帮忙”,牛志美也因为帮了忙另外收受商人46人民币和2万美元。类似的还有,安徽省霍邱县原县委书记权俊良、云南瑞丽市原市委书记杨跃国、广东茂名市原市委书记周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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