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侯偉捕前是北京某大學學報編輯部編務。1990年1月至2000年9月期間,侯偉利用職務之便,採用編造作者姓名、改動稿酬金額、虛報冒領及塗改報銷單據等手段,將49萬餘元公款據為己有。11年中,他作案多達164次,平均每月作案1.24次。去年12月,侯偉主動投案自首。
1990年2月,侯偉把多出的10元稿酬裝進了腰包,沒人發現。意外的收穫誘發了侯偉的貪利私慾。第一次冒領稿酬時,侯偉忐忑不安,但會計絲毫沒有察覺。等第二次冒領時,心裏就很坦然了。侯偉說,財務處就像他的銀行,只要缺錢花,填張單子就行了。就像一個抽大煙上癮的人一樣,哪個月不冒領一回,心裏就似蟲爬。
2000年下半年,該大學紀委開始對編輯部財務進行審查。侯偉開始寢食不安起來。只要一看到電視上審判犯人的鏡頭,心臟就揪心地疼。面對3歲的女兒,心裏有說不出地慚愧。在家人的支持下,去年12月,侯偉向學校紀委交代了他的犯罪事實。
案發時,侯偉的同事都驚詫不已。在他們眼裡,侯偉憨厚勤勉,兢兢業業,出色的表現還使得他被破格轉為聘用幹部,並入了黨。記者在面對面的交談中,瞭解到了他墮落的原因。
侯偉從小在父母和兄長的呵護下長大。結婚後,妻子也格外崇拜、照顧他。而在專家、教授雲集的校園裡,侯偉只是別人眼中一個打雜兒的。強烈的自卑感和地位的巨大反差使得他的性格極度扭曲。
有了錢以後,侯偉心裏平衡多了。在單位,他幹得更賣力;在外面,隔三岔五就請一幫朋友吃喝玩樂,自己也是一身的名牌。在朋友羨慕的眼神中,侯偉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而在犯罪的道路上也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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