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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記者委員會譴責中國判刑姜維平

 2001-11-04 07:5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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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設在紐約的國際新聞團體保護記者委員會星期六譴責中國判處中國新聞記者姜維平9年有期徒刑。

保護記者委員會在發布的聲明中指出,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判處姜維平9年有期徒刑,但是並沒有公開宣布。該聲明表示,對姜維平的秘密審判是在9月5號,指控姜維平的罪名是"泄露國家機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非法擁有機密文件"。姜維平的家人沒有被允許旁聽審判。

姜維平曾任新華社記者和香港文匯報駐東北地區負責人,他在香港《前哨》雜誌撰文揭露了原瀋陽市副市長馬向東等人的貪污案並涉及現任遼寧省省長薄希來,於去年12月5號被拘捕。今年10月17號,保護記者委員會授予姜維平2001年國際新聞自由獎,該獎將在11月20號在美國紐約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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