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蘇秦列傳》、《莊子》都記載了一個尾生抱柱的故事:春秋時期,有一位名叫尾生青年,與他心愛的女子相約於橋下幽會,女方因故未能赴約。天降大雨,河中漲起了洪水,而他仍恪守信約,堅持不走,抱著橋中石柱,直至溺死。水退後,女子匆匆趕來,見此情景悲痛不已,也殉情而死。後人詩文常以尾生抱柱形容堅守信約的精神。
說話不算數,叫食言而肥,屬不入流的無賴行徑,盜亦有道,對於說話等於放屁的人,別說朱家郭解之輩大俠不屑,便是杜月笙黃金榮之流大流氓也是不屑的。古時許多綠林豪傑,大則殺人放火,小則偷雞摸狗,儘管惡行纍纍,但對於義和信二字,卻十分看重。
還有金庸古龍的武俠小說裡,任是大姦大惡,如西邪歐陽鋒,淫賊田伯光,就憑他們言出如山這一點,老梟就敬他們三尺。
然而,幾十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信用危機日見嚴重,信用污染氾濫成災。市場上充斥著假冒偽劣產品和欺詐矇騙現象。賴帳拖欠、虛假介紹、出口騙稅、盜版侵權、法律白條等種種不講信用問題,已給國家、企業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害!
前不久發布的《公民道德教育綱要》,其中就提到「誠實守信」。在近日一次領導幹部大會上,浙江省委書記張德江提出,要著力打造「信用浙江」,增強浙江產品的信譽,決不能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江澤民同志也曾指出:「沒有信用,就沒有秩序,不能健康發展」。
要求廣大公民誠實守信,要求廣西企業重信譽重合同,確是當務之急。信用,是一個人應有的道德品質和立身之本,也是企業進入市場的通行證。但是,我以為,守信,應從上面,從政府做起,率先垂範,取信於民。守信的原則,不應侷限於人際關係、商業活動,更應包括政治領域。
民以吏為師,如果政府朝令夕改,或者有令不行,政府自已法律不執行、承諾不兌現,說話不算數,上粱不正下樑---社會風氣、公民道德如何能正呢?
以前在報紙上看到一則真實的故事:某縣政府一向以擅撕合同聞名。一次縣裡有個大工程,縣長信誓旦旦,又騙得某企業入了圈套。工程峻工後,老總按合同要求縣政府付清款項,縣長以沒錢拒付,並笑道:「老哥,你又上當了」。多少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這種現象,比比皆是。
老梟就親自領教過有關部門的食言無賴:我剛到廣西不久,公司初創,與xx地委宣傳部聯合舉辦一次xxx教育展覽,投資八萬元。開始盈利後,對方利用我對他們的信任,派出一位副部長,要去了銀行財務印鑒(帳號雙方共掌),將鋃子陸續轉移了,只留兩百元守帳戶。然後大耍其賴,然後祭出拖字訣,最後不了了之。
商鞅變法,為了取信於民,曾玩了個重金徒木的把戲:置三丈之木於國都南門,募民有能徙木於北門者賞10金,開始無人響應。他又將賞金增至50金,有一人應募,即獲得50金。後來,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師傅公子虔、公孫賈。這在刑不上太夫的時代是多麼難能可貴!也可見政府信用的重要。
中華民族,信義之邦,在國際交往中,共和國在許多問題上,信守承諾,贏得了各國的尊重。但在國內呢?我們吃過多少說話不算數的虧啊。
例如,當年鼓勵向黨和政府提意見,號召幫助黨整風,表示「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言者無罪,聞者足戒」,一轉眼卻將那些響應號召者打翻在地,還自詡為「陽謀」、「引蛇出洞」;剛剛表態決不秋後算帳,還沒到秋後呢,鐵算盤就撥得殺氣騰騰;一方面高喊依法治國,一方面又虛置甚至踐踏憲法,而且相關法律也成了某些人手中的鬆緊帶或金箍棒,可松可緊可寬可嚴,變化隨心說變就變;上文倡導輿論監督實事求是,下文又強調輿論導向(有些人最大的本事就是把互相矛盾的詞和意天衣無縫地結合在一起);一面高喊言論自由,一面卻以言論定罪,將政見、意見不同者抓起來或驅逐出去…。以上種種,不都是政府和國家言而無信、關信於民的表現嗎?
我圓睜梟眼,縱觀古今橫觀中外,沒找到哪個無賴子成大事亨大名,哪個無賴企業興旺發達,也沒找到哪個信用垮臺的政府受人民擁護、國家繁榮昌盛的。
個人和企業失信,可向法院起訴,政府,甚至國家違反違法、失信於民,向何處起訴去?
重建社會會德,從重建政府的信用開始。
東海一梟200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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