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消息,去年7月17日發生在廣西南丹縣大廠礦區龍泉礦冶總廠拉甲坡礦的特大透水事故被新聞媒體披露後,中央、國務院先後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將事故真相查個水落石出,並隨即派出以國家經貿委主任李榮融為組長的國務院工作組赴廣西南丹進行調查。8月8日,以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副主任、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張寶明為組長,公安部副部長羅鋒、監察部副部長陳昌智為副組長的國務院調查組赴事故現場開展調查工作。
調查組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歷經三個月的調查後,確認了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查明瞭事故發生的原因、隱瞞事故的真相和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了對責任者的處理建議和大廠礦區礦業秩序整治措施。
經調查,這是一起因南丹縣大廠礦區非法開採,以採代探,亂採濫挖,礦業秩序混亂,違章爆破引發特大透水的重大責任事故。7月16日下午4點,南丹縣龍泉礦冶總廠拉甲坡礦和相鄰的龍山礦、田角鋅礦共有500多名職工下井作業。17日凌晨3時左右,拉甲坡礦3號工作面進行了兩次爆破作業,在衝擊波的作用下,隔水岩體被擊穿,形成一長徑3.5米、短徑1.2米的透水洞口,使其上部採空區、老塘和巷道的積水大量湧入拉甲坡礦,淹沒3個工作面,並淹沒相鄰的龍山礦2個工作面、田角鋅礦1個工作面,造成81名礦工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000余萬元。該事故反映出河池地區、南丹縣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長期以來存在的忽視安全生產,無視礦工生命安全,濫用職權,行政和執法部門嚴重失職、瀆職等一系列問題。
調查報告指出,南丹縣大廠礦區是國家重點規劃礦區,其礦床以錫為主,儲量大,品位高。多年來,礦區管理混亂,亂採濫挖,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嚴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頻繁發生,而且瞞報事故問題非常嚴重。
事故責任單位龍泉礦冶總廠名為集體企業,實質上是個體民營企業。該企業法人代表黎東明利用龍山礦、拉甲坡礦,通過向縣辦的富源礦業探採有限責任公司(「皮包公司」)承包探礦工程,以採代探,進行非法開採、大肆謀取非法利益。
調查報告指出,該地區一些地縣領導貪污腐敗,與礦主相互勾結,一些非法礦主以礦養「黑」,以「黑」護礦,非法開採,為獲取暴利,不顧礦工生命安全。事故發生後,礦主和地方政府的一些官員串通一氣,隱瞞事故真相,性質極其惡劣。
原南丹縣委、縣政府領導萬瑞忠、唐毓盛、莫壯龍、羅紹章、韋學光等人,因隱瞞事故、濫用職權和涉嫌受賄已被逮捕。原河池地委書記莫振漢、行署專員晏支華隱瞞事故、涉嫌受賄等問題,以及原行署副專員張國輝的涉嫌受賄問題,由紀檢監察機關繼續審查。鑒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王漢民對此事件負有領導責任,國務院決定對其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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