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版的勞動節
一個多世紀前的美國工人,每天要工作10到14小時,生活非常艱辛。1881年成立的 最大的工人組織,美加產業和勞動工會聯合會(Federation of Organized Trade and Labor Un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即美國勞聯的前身)把爭取八小時工作製作為首要 的目標。他們在1885年宣布,八小時工作制將在第二年,1886年的5月1日開始實行。這一 號召得到了工人們的廣泛響應和支持。當時領導著工人運動的,有激進的無政府主義者 和左翼社會主義者。工人運動的中心是芝加哥,工人鬥爭的主要手段是罷工。在以往的 大罷工中,比如1877年的鐵路工人罷工中,各州政府卻應企業主的請求派出警察、國民 兵來打擊罷工工人,大企業則出資為這些警察和國民兵購買武器裝備對付罷工工人。在 那個時代,罷工很容易造成暴力衝突,其原因在於,罷工是工人一方的唯一對話手段, 而企業主一方沒有接受這種對話的習慣。工人罷工,企業立即可以招收其它人幹活,罷 工等同於自尋解雇。罷工工人的唯一辦法是堵塞工廠入口,阻止別人上班,而這種做法 卻是非法的,企業方面就可以尋求警察幫助,粉碎罷工工人的糾察線。
到預定的那一天,1886年的5月1日,芝加哥的很多工人迫使僱主讓步,爭取到了八 小時工作制,但是在更多的工廠裡,企業主和罷工工人形成了互不相讓的對峙局面。 1886年5月3日,工人集會,警民衝突中,警察向麥考米克機器公司的罷工人群開槍,造 成一人死亡,多人受傷。無政府主義者號召第二天在草集廣場(Haymarket Square)集會 抗議。
5月4日草集廣場的集會一開始是和平的,因為剛好碰上一個下雨天。當最後一個演講者還在台上的時候,人群已經開始解散,廣場上只剩下二百來個人,這時候卻開來了 180多個警察,命令集會解散,開始驅趕工人。就在這最後的時刻,不知什麼人向警察扔 了一顆炸彈,當場炸死一個警察,還有六個警察後來死於醫院,有七十多個警察受傷。
警察立即向工人開槍。有多少人被警察的槍彈打死打傷,後來一直沒有確切的統 計。到底是什麼人向警察扔的炸彈,也一直沒有查出來。但是,警察隨後襲擊了工會領 導者的家,數以百計的人被逮捕,恐怖一時籠罩芝加哥的工人區。受打擊最重的是無政府主義者和左翼社會主義者。
八個最活躍的無政府主義者受到起訴,他們被指控犯下了謀殺罪並被判處死刑。 1887年11月7日,其中的四人被處以絞刑,一人在獄中自殺。當局將這些人的遺體交給他 們的親友安葬。他們的葬禮是芝加哥歷史上規模最大的送葬隊伍,幾十萬人列隊路旁為 草集廣場的烈士送葬。在安葬他們的墓地裡豎起了紀念碑。1893年6月26日,伊利諾州州長宣布赦免剩下的三個草集廣場事件被告。
這是典型的矛盾循環激化的"革命前夜"的圖景。在人類向工業時代邁進的時候,這幾乎是各地的普遍景觀,因此也產生了順應時事的革命理論。
所以,對於激進無政府主義者和左翼社會主義者來說,1886年發生在芝加哥草集廣 場的事件具有深刻的象徵意義,它像徵著資本主義制度下工人利益和企業主利益的不可 調和,它像徵著工人階級除了針鋒相對的鬥爭別無出路,只有這樣它才能爭取自身的解 放,擺脫被奴役被剝削的命運。1889年,在巴黎召開的第二國際首次代表大會決議,每年的5月1日是國際勞動節,全世界勞動者慶祝的節日。
此後,全世界幾乎所有工業國家的工人,都在這春天的日子裡慶祝勞動者的節日。 直至今天,很多西歐國家的工人,像原來的社會主義國家一樣,現在年年五一國際勞動 節還要走上街頭,舉行遊行,紅旗和國際歌的歌聲到處飄揚。
可是,有兩個工業化國家是例外,這就是加拿大和美國。北美的工人不慶祝五一國 際勞動節,因為這兒已經有了另一個勞動節,一個秋天版的勞動節。
秋天版的勞動節
1863年,美國南北戰爭期間,一個貧窮的愛爾蘭移民應徵上了前線,他11歲的兒 子,彼得?麥克伽爾(Peter McGuire)為幫助維持一家生計,在紐約街頭給人擦皮鞋,做清 潔小工。這些移民家庭發現,新大陸的生活並不輕鬆,很多家庭不論男女老少都得辛勤 工作才能維持溫飽。他們必須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疲乏生病也必須幹活,不干就會被 解雇。
彼得17歲的時候,他開始在一家鋼琴店學徒。這個工作比較好,他可以學著怎樣做 買賣,但是還是工作時間長,賺的錢卻很少。到晚上,他去開會聽課,學習經濟學,參 加討論社會問題。工人們討論的一個重要話題,就是工時太長,賺得太少,工人們太 苦。他們談到,工人們要組織起來,成立工會,來改善工人們的處境。1872年,彼得參 加了有10萬工人的大罷工,上街遊行,要求縮短勞動時間。
從此,彼得認識到,組織起來的工人運動對於工人的未來是至關緊要的。以後數年 裡,他經常在工人集會上演講,還遊說地方政府救濟失業工人。在那個時代,彼得走的 這條路可不輕鬆。他被看作是一個搗亂者,常常自己就沒有工作。以後,他還到其它城 市演講,鼓動工人組織工會。1881年,他搬到密蘇里州的聖路易市,組織召開了芝加哥 木工大會,成立了全國木工工會,他成為美國木工兄弟會的總書記。
彼得的木工工會成為一個樣板,成立工會的風潮席捲美國。工廠工人,碼頭工人, 到處都組織起來要求保障勞工權利:八小時工作,穩定的有保障的工作職位。彼得和其 它工會商議,要設立一個勞工者的節日,這個節日定在七月的獨立日和11月的感恩節的 中間,讓工人們在這四個月的辛勞中多一天休息和娛樂。這就是九月的第一個星期一。
1882年9月5日,第一個勞動節大遊行在紐約舉行。兩萬工人穿過百老匯大街,他們 的旗幟上寫著:"勞動創造了所有財富","八小時工作,八小時休息,八小時娛樂"。遊行 過後,他們舉辦野餐,吃喝歌舞。入夜,他們放了焰火。 這樣的慶祝活動立即傳播到全 國。每年到這一天,工人們紛紛用這樣的辦法來慶祝自己的節日,表達自我覺醒的意 識,要求勞工權利。十餘年後,1892年,美國聯邦國會立法確定,這一天為聯邦勞動 節。
然而,美國工人為改善自己的工作條件和生活處境,所走過的道路卻遠不是一日慶典那樣輕而易舉。
艱難的起步
美國工人為改善自己的生存處境,他們選擇的"解放之路",其核心就是組織起來成立工會,並且以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利益。
早在北美殖民開發時期,有技藝的勞工就在各殖民地起著重要的作用。隨著五月花 號來到普利茅茨的清教徒中,就有工匠。在詹姆斯河口定居的弗吉尼亞殖民地也曾要求 英國多派出工匠。早期殖民地城鎮裡的鐵匠鋪常常就是鎮民們議事集會的地方。美國的 勞工從一開始就有地方事務的主人的意識。獨立宣言中宣布的原則,每個人都有"生命、 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理所當然地包括所有的勞工。
早期北美的勞工又有從歐洲帶來的按照行業組織工會的傳統,比如木工工會,石工 工會,印刷工人工會。在工業革命的過程中,各地工人組織過很多小規模的工會。
到1881年,美加產業和勞動工會聯合會建立的時候,埃迪生發明電燈剛兩年,第一 次電話試驗剛五年,社會生產和信息傳播的技術條件遠非今日可比。可是,在英國工會 運動的影響下,美國勞工踏上了全國性組織的道路。1886年,美國勞聯誕生,彼得?麥克 伽爾擔任書記。勞聯號召工人爭取八小時工作制,而且特別注意到要發動女工參與工會 運動。
有30萬會員的勞聯發動過幾次罷工,有時失敗,有些則成功地爭取到了八小時工作的條 件。勞聯發動的這些罷工都是和平鬥爭。儘管在那個時代,多數企業主還沒有意識到有 必要和工會談判,有必要作出讓步,工會的每一次成就都來之不易,但是工人的自我意 識卻在一步一步的覺醒。
非常難得的是,在一個矛盾衝突緊張的年代,卻在對立的雙方,都有人意識到,激 化矛盾並不是唯一的出路,人們必須有理智和智慧地處理自己遇到的問題。
1893年6月26日,伊利諾州州長宣布赦免剩下的三個草集廣場事件被告。他說,這三 個人被赦免,不是因為他們已經受夠了罪,而是因為他相信他們是無辜的,而那已經被 處死的人,是歇斯底里和司法不公的犧牲品。
而勞聯主席貢佩斯(Gompers)也曾經清醒地說,"那個炸彈不僅炸死了警察,也炸 死了我們後來幾年的爭取八小時工作制運動。"他把草集廣場個別人對警察的暴力事件, 並不看作是"革命的正確途徑",而是剛起來的工會運動受到的第一次沈重打擊。
在美國工會運動早期,人們就逐漸意識到,在勞資衝突中,政府的干預,立法和司 法給各方留下的活動空間,對衝突的結果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爭取妥協,爭取雙嬴, 不僅是可能的,也是唯一對所有的人都有利的結果。一方全嬴,一方全輸,長遠來看, 沒有勝利者。
但是,走出一個雙贏結果,還是需要雙方的反思,首先是有這樣的"思維方式"產生。 這條道路依然不是一帆風順的。在草集廣場以後的二十來年裡,工會和企業主有過幾次 罷工對抗。工人們生活艱辛,自顧不暇,工會勢單力薄,而企業主一方不僅有強大的財 力,而且往往得到政府的支持,運用法律來限制和擊敗工會。1892年的鋼鐵工人大罷 工,1894年的鐵路工會大罷工,最終都在政府的武力干預下失敗。在鐵路工人大罷工 時,克里夫蘭總統甚至派出了聯邦國民兵,儘管伊利諾的州長說根本沒有這個必要。
因此,在這個時候,強勢一方緩解矛盾的"雙贏思維"的產生,顯得尤為重要。
1902年,賓夕法尼亞的10萬煤礦工人從5月12日起罷工,使煤礦關閉了一整個夏天。 工人們拒絕調解,形成僵局。西奧多?羅斯福總統從10月初開始干預,他指派了一個調解 委員會,作為中間者和雙方展開談判。五天以後,礦工們開始上班。五個月以後,總統 調解委員會做到了所有工人提高工資百分之十,並縮短了工作時間。這一結果雖然沒有 達到工會在罷工開始時的要求,卻使這次罷工成為和平而有成就的罷工。
丹伯裡制帽工人案
美國人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時候,通過司法途徑尋求解決的傳統,也在一個看上去非 常容易失控的工人"民眾運動"中,注入了理性的規範。第一個走上法庭的著名罷工案件, 是丹伯裡(Danbury)制帽工人案。
1902年,康尼迪格州丹伯裡的一家公司提出民事訴訟,告工人妨礙貿易,違反了反 壟斷法律,因為美國勞聯的制帽工人工會組織工人抵制這家公司,原因是這家公司不許 工人組織工會。
這個案子用了幾年時間在聯邦法院裡一級一級上訴。1908年,聯邦最高法院以5比4 作出了對工人不利的裁決。這個裁決的意思是,工人可以作為勞動者或消費者對某公司 實行"直接抵制",比如不買這個公司的產品,或者罷工,或不為這個公司雇佣,這種直接 抵制是完全合法的。但是,工人不可以強迫其它的公司不買這個公司的產品,或者強迫 別人不和這個公司合作(例如罷工期間不准其他人上班),這樣的"二次抵制"是非法的。 也就是說,你自己可以抵制,但是不能強迫別人和你一樣去抵制。法庭對丹伯裡的184名 制帽工人作出25萬美元的罰款。在最高法院裁決以後,全美勞聯發起募捐,為184名制帽 工人償付罰款,以免他們的房子財產被沒收。
這個裁決發出了兩個信息,第一,司法訴訟有可能成為解決勞資衝突的途徑,工會 一方和僱主一方都有可能利用這樣的途徑,也都有必要知道什麼是合法的,什麼是非法 的。第二,工會對公司的抵制,只能在"直接抵制"的範圍裡進行。1947年,塔夫特-哈特 利法案(Taft-Hartley Act)明確規定二次抵制非法,從此以後,類似的二次抵制在美國工 會運動中就消失了。不過,最高法院在同一案中也裁定,根據憲法的言論自由條款,工 會可以在商家門口樹立宣傳標語和宣傳員,告知民眾,他們要抵制的某公司的某產品是" 不公平的",號召民眾"不要購買",這是合法的,但是不能說這些賣商品的商家也是"不公 平"的,不能號召民眾不去購買這些商家的所有商品。後面這種做法就是"二次抵制",就 是非法的了。
在這裡,美國司法獨立和司法系統在建立"公正"信譽的努力,首先建立起了美國民眾 的法律文化,這對事態發展走向良性循環起了極大作用。假如沒有這一條,法院無理偏 袒政府或企業,工人不服就衝擊法院,那就真正是亂成一團,沒有解藥了。
1909年,兩萬製衣廠工人,大多是女工,而且幾乎都是東歐新移民,在製衣女工工 會的旗幟下,發動罷工,她們得到了廣泛的公眾支持,最終爭取到了每週52小時工作和 增加工資的條件。1910年,五萬製衣工人在紐約罷工。他們請出了著名律師路易斯?布蘭 迪斯來談判。在他的努力下,這次罷工取得了重要的結果,不僅為工人爭取到了有利的 報酬條件,而且開創了和平談判的範例。布蘭迪斯後來還擔任了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 官。
從"黃狗契約"到民權法案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的的二十年,是美國工會運動的不穩定時期。戰爭期間,工人 運動常常被誣蔑為不愛國的叛國活動,是反對美國的非法的陰謀活動。企業在雇佣工人 的時候,常常要求工人在雇佣合約中籤字保證不參加工會。這樣的契約被叫做"黃狗契約 "。
但是美國工會仍然存在,仍然有一定的號召力和影響力,在時機成熟的時候,工會 就成為政治家們不可忽略的力量。到1919年,全美勞聯仍然有四百萬成員。在1924年大 選的時候,全美勞聯號召工人既不要把票投給共和黨的候選人,也不要給民主黨的候選 人,而是投給第三黨進步黨的候選人,一個對工人和農夫比較友好的參議員,結果進步 黨在大選中得到百分之十七的可觀票數,從此令政治家刮目相待。
三十年代的大蕭條,美國民眾進入了現代史上生活最艱苦的年代,大批工廠倒閉, 工人失業率高達四分之一。也就是在這大蕭條的年代裡,聯邦政府開始了一系列干預勞 資關係的立法。這一過程一波三折,由此奠定了美國工人運動的基調。
1932年,福蘭克林?羅斯福當選總統。1933年三月,羅斯福開始一系列旨在刺激經 濟,養活失業工人,恢復全國信心的計畫。在他的敦促下,國會立法建立全國恢復管理 局(National Recovery Administration),NRA的7a分部專門管工會的登記,負責保證工會 的合法存在並以工會集體的力量和僱主談判。儘管7a分部並沒什麼實權,它的建立卻被 千百萬工人看成是,政府為工人參加工會打開了綠燈。
全美勞聯立即抓住這個有利時機,發展會員,他們的傳單上寫著:"羅斯福總統要你 加入工會"!
可是,不久,當時保守的最高法院認為羅斯福新政過分干預私營經濟,在一次裁決中 宣布,NRA是違憲的,不再存在,NRA的7a分部也自然消失。然而,這個時 候,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政治家認識到立法干預勞資關係的重要性。無論是在經濟平穩的 時期,還是在經濟蕭條的困難時期,勞工和資本的關係是一種互相依存、互相對抗而尋 求雙嬴的關係,力量和利益必須在困難的協調下達到平衡,而政府必須在這樣的平衡過 程中起積極的作用。這樣的思想,在以往政府不干預經濟的傳統中是沒有的。
在紐約州的聯邦參議員羅伯特?瓦格納的領導下,國會在1936年通過了國家勞動關係 法,即瓦格納法。這是美國勞資關係史上第一個重要的立法。
瓦格納法的作用超出了當年的7a分部,為工會的存在奠定了牢靠的合法性基礎,明 確規定工會有權代表工人和僱主展開集體談判。從此,這樣的集體談判是法律所要求的 一項國家政策,僱主拒絕談判就是非法的。這項法案還提供保證,讓工人無記名投票選 舉工會領袖,保護工會成員不受僱主的威脅利誘。
1947年,塔夫特-哈特利法案對瓦格納法作出了修正。1959年,蘭德倫?格列芬法案 (Landrum Griffin Act)對此又作出了修正。至今,這些法案仍舊制約和協調著美國工人運 動和勞資關係。從此以後,罷工不再是美國工人和企業主對話的唯一手段,甚至不再是 主要的手段。勞資對話開始從罷工示威現場轉向談判桌,而政府,特別是聯邦勞動部, 有時候甚至是總統,成為勞資談判桌上的對話媒介和協調人。
此刻,美國工人終於意識到,在美國這樣一個民主化的法治國家裡,工人最強有力 的武器,其實就是手裡的那張選票。就是這張選票,迫使政治家不敢輕視工人的利益和 呼聲,從而立法來保障工人的應有權益。美國工會把工作重點轉移到教育工人方面,教 育他們理解工人的利益所在,鼓勵工人登記選舉,積極參與各級政府官員的選舉。
六十年代民權運動中,聯邦政府通過了一系列法律,大幅度地偏向社會弱勢群體, 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實現了美國工人百年來夢想和爭取的目標。1963年,聯邦立法規定男 女同工同酬,禁止性別歧視。五年後,反年齡歧視法案通過,有效阻止僱主解雇和歧視 40歲以上的工人。最重要的是1964年的民權法,由約翰遜總統在白宮簽字生效。約翰遜 總統在簽字儀式上特地提到,這個歷史性的法案,如果沒有工人和工會的長期努力,是 不可想像的。這個法案的歷史可以上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全美勞聯的主席說服羅 斯福總統發布行政命令建立聯邦公平就業委員會。
在以後的年代裡,美國完善了一系列保障勞工利益的法律,如最低工資法。聯邦政 府建立了公平就業機會辦公室,來負責監督和實施聯邦公平就業法。美國的工會也走上 了和平鬥爭、談判妥協這樣尋求雙嬴的道路,在發生勞資利益衝突的時候,各方都意識 到必須和政府合作,在法律的制約下尋找出路。每年勞聯產聯的大會,總統出席講話, 已經成為一個傳統。
這幾年,美國發生過幾次大罷工,比如聯合包裹公司UPS的罷工。這些罷工最終都是 談判妥協的,這些罷工都沒有對經濟、對民眾生活造成很大的影響。由於"二次抵制"是非 法的,因此,過去以罷工作為唯一手段的工人,是處於弱勢的;今天,在立法的支持, 工會組織的強大,政府的中立協調,利用法律保護等手段下,人們大多把今天的罷工看 作一種要求的姿態,一種工人力量和訴求的象徵,人們都明白,真正重要的是在談判桌 上進行的較量,談判和雙方的協調退讓成為解決問題的主要方式。
一百年前美國的緊繃著的勞資張力被緩解了,一個雙贏局面在雙方的努力下逐步建 立。
如果你生而是一個工人
記得當我還是一個小學生的時候,我就聽說了這樣的說法:"勞工神聖"!勞工怎樣神 聖呢?我卻沒有去細想。我的前半輩子,在很長的時間裏,不是農民,就是工人。當農民尚且不提,即使是當一個工人,拿著最低時一天七角人民幣,最高時一個月36元人民 幣,我並沒有任何可以討價還價的餘地,也沒有選擇做哪一種工作的權利,因此那幾十 年的日子裡,我從來也沒有再去想過,勞工是否神聖,勞工怎樣神聖。
到了美國以後,我還是工人,幹的是沒有什麼技術的粗體力活。在勞動節放假以 前,我突然意識到,這不是我們以前的春天的勞動節,這是秋天。我問了跟我一起幹活的年輕的工友們,"知道五一國際勞動節(May Day)嗎"?
答案是,沒有一個人知道。這真是不可思議。我還清楚地記得,小學裡出紀念紅五 月的黑板報,我曾寫了一首讚頌五一節的詩,那裡面就有一句,"芝加哥工人大罷工"。現 在來到了這五一節的發源地,人家居然一臉茫然,一絲一毫都不知道。
我又問,"會唱國際歌嗎"?答案是,沒有一個人聽說過。
以後,我逢人便問,終於問到了一個知道五一節也會唱國際歌的女士,不過她是德 國移民,來自馬克思的故鄉。 可是,在二十世紀初,美國工人生活還很艱難的日子裡, 很多大工業城市的工人是會唱國際歌的,那悲壯的戰鬥的歌聲曾經在工人的集會上響起過。
春天的勞動節和悲壯的國際歌在美國的淡出,說明瞭什麼呢?
我只想過,人(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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