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舉動是不是「反腐倡廉」?看起來是。仔細想想,又不那麼簡單。本來按照共產黨的規矩,應該是錢、禮一概不收。如硬要「扔下」,統一轉交紀委或監察局。「求辦」之事則一律拒絕。如此這般,誰還敢再給他「送」,他又何須躲到婦產科?
能夠當上「領導幹部」的肯定是聰明人,至少比我聰明。他沒有照明擺著的「規矩」辦,不會沒有原因。最大的原因恐怕就是擔心「得罪人」。蓋因這些「求辦」之人,往往都不大惹得起,有些是「領導的領導」,掌握著自己的任免升遷。有些是自己的同事或部下,不答應也許會「搗亂」。還有些是「關鍵」人物,難免今後有工作上的接觸和「有求於人」的時候。對這些人的「求辦」,答應了違反法紀,不答應又怕今後……端的叫「清官」們左右為難呀。安徽省一個縣委書記幾個月拒收禮金數十萬元,結果不到一年時間就被調走了。想給那裡的老百姓做點好事都做不成。這便是「前車之鑒」,而且不遠。
一個使壞人感到恐懼的環境肯定是好環境。一個叫「清官」感到為難的制度就不能叫好制度了。要想真正地「反腐倡廉」,如果不從根本上著手,光是乞靈於這些「小聰明」,有多大效果?這一次害病有婦產科躲藏,下一次呢?再下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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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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