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法官們的水平為何就這麼差?在令人蒙羞的考試表現的後面隱藏著怎樣的事實?據瞭解,這個法院現有正式在編(滿編)的工作人員160多人,擁有學士學位以上者僅為31人(包括碩士1人),比例不足20%。儘管號稱擁有大專學歷的人員比例達到100%,但那些所謂的大專生沒有一個是正規院校的全日制大專畢業生,都是所謂的「五大生」(業大、電大、函大......),人員整體素質的確不容樂觀。人雖不多,官卻不少,副庭長以上級別的中層幹部人數多達50名以上,平均一個官管兩個兵。該院的行政庭甚至出現了只有官(一正一副兩個庭長)而沒有兵的可笑局面。更令人不安的是這些平均年齡為40多歲的中層幹部中擁有學士學位以上者僅為4人,比例不足10%,低於前面提到的學士學位擁有者佔全院工作人員比例的數字(20%),這至少說明,高學歷的人員在這個法院並未得到應有的重用。缺乏一個良好的用人環境固然會令人喪失積極進取的銳氣,然而相當一部分年輕法官的自甘沉淪、隨波逐流也是造成這個法院的法官整體素質「技不如人」的原因。作為一名新入行的律師,我曾經到中院參加過幾次開庭。有一次庭審結束較晚,我和同行的一名律師在簽閱完筆錄後走出法院的大門時已經是下班多時了。我注意到有好幾名我認識的年輕法官三三兩兩地聚集在法官大門附近,彼此之間嬉皮笑臉地在說著什麼。和我同行的律師悄悄告訴我說,這些法官是在等當事人來接他們出去「喝酒」的,幾乎每個晚上都可以看到這樣的場景,哪些法官能喝本市的許多律師都早已心中有數了。還有一次,我和所裡的幾個律師參加了一個答謝法官的飯局,在座的有一名中年法官和幾個年輕法官。人到齊即將上菜的那一刻,那個中年法官匆匆走出包廂,不一會就領著一個我從未見過的打扮艷俗的女人進來,也不多加介紹,就挨著他坐了下來。從在座的絕大多數人的表情來看,大家好像早已認識這個女人了。果然,事後我問起一個同事的時候,他告訴我說,那個女人就是那個中年法官的情婦,幾乎每次飯局都要帶上她的。一個法官居然敢如此肆無忌憚,而且沒有招致來自家庭、單位的譴責與懲戒,看來和他隨行的那幾位年輕法官不僅習以為常而且還能自覺地把嘴封得很嚴,以至於那名中年法官的家庭和單位領導都不知情。長久地浸泡在這樣的環境中,即使他們原來都是優秀的大學畢業生,坦率地說,我對他們能否成為我們國家未來的司法精英、能否挑起我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擔表示懷疑,對他們在這次司法考試中的拙劣表現也就絲毫不足為奇了。
既然如此,那些法官為何還敢於參加這次司法考試呢?我不同意有些人說的對於自願參加這次司法考試的法官,不管成功與否,都「其勇可嘉」的說法。首先我們注意到前面提到的參加考試的有著「這個長」「那個長」的頭銜的法官年紀都在40多歲,只有大專學歷,而從明年起,司法考試的門檻將提高到本科學歷。聯想到現在許多退休後的法官依然掛著「特邀律師」「法律工作者」「法律顧問」等牌子在社會上充分利用其任職期間所打下的關係網「發揮余熱」,他們踴躍參考的積極性也就不言自明,因為面對以後管理日趨正規嚴謹的法律服務市場,這次司考將是他們正正噹噹地取得法律服務從業資格的最後一次機會。對於年輕一些的參考法官,也許他們的目的真是為了檢閱一下自己的業務水平,但從這次考試結果來看,他們的確太驕傲了,太輕敵了,這個社會最優秀的法律人才顯然並不是高坐在在法院審判台上的自以為是的他們。也許會有人說我對他們要求過高,要知道司法考試的平均通過率是這麼低,即使是通過的人當中也不乏「身經百戰」者,任何人的失敗似乎都在所難免。我倒不這麼看問題。鑒於歷史和現實的多種原因,我們無法要求我們國家的法官們都像美國等西方國家的法官一樣有著博士級的頭銜、教授級的深厚的學術功底,但我們只要求他們在這種報名條件以及由此帶來的整體參考人員素質都不算高的考試當中一次成功,甚至進一步要求他們不僅考上還要考出個市第一、省第一、全國第一,這難道過份嗎?我看一點也不過份。在任何一個現代社會,作為一名高高在上的審判活動的主導者,法官這個職業在人們心目中無疑是令人敬畏而神往的,有著很高的社會地位。法官之所以具備的崇高的社會地位首先來自其自身所具備的的精英素質。試想一個業務素質低劣的法官,又怎能有效地控制庭審的進行,怎能讓自己作出令各方當事人都心服口服、具有無可置疑的權威性的判決?在歐美國家,從事法律職業的律師、檢察官已經算是整個社會的精英分子,而要當上一名法官,更要從這些已是精英的人尖子當中進一步加以嚴格的遴選。經過這樣的程序所產生的法官,無可爭議地被視為法律的化身。我不苛求中國的法官都是司法界的精英,但既然你已經是法官了,就應時刻注意維護自己的形象,別輕易作出有損法律的神聖和莊嚴性的事情來。俗話說得好,「沒有那金剛鑽,就別攬那瓷器活」,自己考前也該掂量掂量自己有幾分實力,沒有做好去迎接考試的準備,你就別來丟人現眼,別來給法官這個神聖的形象抹黑,否則最終的結果絕不是什麼「其勇可嘉」,只能是自取其辱。很遺憾,從這次南寧市中級法院一部分法官輕率報名備考的情況來看,他們至少是不把自己那神聖的法官頭銜當做一回事的。果真如此,我就勸勸那些不要臉的法官,別佔著茅坑不拉屎,還是行行好,快讓賢吧。
一個堂堂的省會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素質都如此令人堪憂,就更別提那些在他們之下的人數更加眾多的基層法院法官素質如何了。全國還有多少個像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這樣的法院哪!實在不敢進一步想下去!不管每一個對「依法治國」寄予厚望的人們是否願意,長期以來社會上關於司法工作人員素質太差的傳說通過這一次公平公開的考試得到了無情的驗證。最優秀的法律人才居然不在法院,這真是我們國家司法制度的一個悲劇!當得知就是這些素質低劣的人掌握著人民所賦予的神聖的審判權時,你會是何種的心情?依法治國就靠這些被無情的考試所淘汰的垃圾,你說我們能放心嗎?能服氣嗎?!他們連起碼的法官資格都不具備,還有什麼臉面高坐在審判席上對我們律師發號施令、指手劃腳?也許他們當中會有人不服氣地說,「分數並不代表一切」,甚至有可能酸溜溜地用「高分低能」來惡意地中傷這次考試的成功者,以此來掩飾自己可恥的失敗。我歷來是對這些說法不屑一駁的,可是今天,為了給那些失敗者一個清醒而深刻的教訓,還是要說上幾句:從目前司法考試的試題形式來看,我們知道司法考試考核的就是考生對法律的記憶和理解運用能力,一個法官,如果在這些基本的方面達不到要求,一辦起案件就記憶失靈四處翻書,無法正確理解立法者的意圖,隨意曲解甚至擅自篡改法律條文的本意,讓這樣的法官去辦案實在是令人不寒而慄。不錯,分數的確是無法代表著你這位法官的家庭背景、後臺靠山、人際關係,可是辦理一件案件這些東西用得著嗎?分數是不能代表一切,可是能代表在法律的掌握和運用方面你不夠格,這就夠了。至於「高分低能」,則更是弱智者自我開脫的無稽之談。按照他們的邏輯,相反的就應該是「低分高能」了?要真是這樣,也真荒唐的可以,假如連起碼的看書學習的能力你都不具備,你說你還有什麼能力能讓人心服口服?哦,想起來了,有些不學無術的法官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謀取私利的能力的確是令人驚嘆的,在這方面我一介布衣不得不服。可要是每一個法官都以這方面的「高能」引以為榮的話,那實在是國人的大不幸了。我相信要真有那一天的話,沸騰的民怨也早就不會讓這些無恥的敗類繼續猖狂得志、胡作非為了,成克傑、胡長清的下場就是他們的榜樣!
最近,各媒體紛紛報導了人民法院今後開庭審判案件將使用法槌的消息,甚至有的媒體極不負責任地將其提升到國家司法制度的革新這一高度來進行吹噓,對這些形式上的皮毛予以如此過分的關注,卻幾乎沒有人把目光投向司法改革的核心--如何提高司法工作人員的素質這一問題上來。在這裡,我想問一句,也算是作為本文的結束,「敲法槌的法官大人,你,有-資-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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