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奸泄密賴昌星出逃香港
1999年6月初,專責遠華案的中央「4.20」專案組於京郊討論並制定徹查該案的初戰方案。6月10日,專案組前線副總指揮率中紀委有關人員抵達福州,與福建省委、省紀委等有關方面負責人會面,表示希望得到福建有關方面的配合與支持。不料,就在當天,賴昌星已從秘密渠道掌握了有關情況,並開始在全面銷毀走私證據方面狠下功夫。6月11日至12日,賴昌星等走私團夥的骨幹分子按計畫從深圳口岸出關。事後查明,深圳口岸未有賴昌星等人出走的任何記錄!直到21日上午,專案組才接到賴昌星等已於6月11日相繼外逃的消息。
心存僥倖偷偷潛回廈門
據偵查顯示,直到賴昌星出逃前夕,該團夥走私活動還在繼續。因此,專案組決定撤回北京,以緩兵之計,引蛇出洞,然後再殺回馬槍,一舉偵破!
專案組總指揮佈置下一步工作時強調,一是偵查組要利用一切手段,查出為賴昌星通風報信的內奸;二是專案組撤出不用向福建省、廈門市的領導打招呼。其時,專案組中的部分偵查組人員一直未露面,他們被留在廈門繼續偵查。
賴昌星在香港很快知悉專案組人員撤走的消息,留守廈門的遠華集團其他核心人員,在賴昌星的大哥賴水強的主持下,還在繼續進行他們未來得及完成的「業務」:香菸趕快出倉,汽車趕快發運,一些無法撤銷的國外訂單還得繼續執行。
1999年8月初,賴昌星打電話給賴水強,說他近日要回廈門處理幾件要務。賴水強表示擔憂,賴昌星香港身邊的心腹也不同意他回廈門。但賴昌星決定下來的事,誰也沒法阻攔,因為他相信他在公安、口岸各部門中的「兄弟」會為他保駕護航!
8月9日,賴昌星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地回到廈門。他將兩個月的員工工資款交給大哥賴水強,叮囑讓財務趕快發下去。就在賴昌星有條不紊地處理公司緊急事務的時候,專案組已發現其行蹤。專案組領導立即報告中央高層領導,呈請公安部指揮中心部署抓捕賴昌星。
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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