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貪官因種種「意外」落網。他們的落網經過,讀來令人有一種「意外」的收穫。
一、丟存摺丟出的貪官。前些日子,四川省達川市謠傳要發生地震,該市教委計財股股長邱盛池連夜收拾細軟倉皇逃命。他千不該萬不該,把藏著一批私人存摺的包裹丟失,其中一張存單的存款就有20萬元。存摺暴露了他的貪官面目,邱股長被繩之以法。
二、大火燒出的貪官。1998年10月10日夜,湘煙大王黃大康的「乾女兒」被人殺害,並被焚屍。黃大康悲痛之餘趕緊撥打電話報警。警方清理現場時,無意中撿到黃的「乾女兒」的一本日記,日記上竟詳細地記載著黃大康貪污受賄的一筆筆黑交易,於是湘煙大王鋃鐺入獄。
三、被「女婿」偷出的貪官。贛北某縣交通局長養了個女兒不務正業,15歲便和流氓頭目「談戀愛」。為了過「幸福生活」,其女兒慫恿男友黑夜偷父親的錢財。當「女婿」把30萬元巨款盜出後,恰好被巡警逮個正著,於是,交通局長便到了他應該去的地方。
四、離婚離出的貪官。河南駐馬店市某鄉黨委書記張學峰喜新厭舊,堅決要和妻子離婚。這時,妻子拿著一張52萬元的存摺舉報到了檢察院,這位鄉黨委書記的下場是「死緩」。
《人民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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