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中繼是周至縣司竹鄉金官村人,今年40歲。1992年兒子姬來強出生僅3個月時,妻子因精神失常離家出走,至今未歸。2000年12月8日上午,兒子姬來強在上學途中,被周至縣二曲鎮渭中村村民夏存兵駕駛一輛無牌照的摩托車撞傷,後經兩級法院審理,於2001年12月作出終審判決,夏存兵賠償姬來強各種費用共計7000餘元,全部費用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付清。
因被告未按時付清賠償款,姬中繼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02年元月7日,周至縣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姬中繼在遺書中寫到,2002年春節前後,他到周至縣法院執行庭去了多次,可就是拿不到那筆賠償費,執行法官總是推托說手頭案子太多,忙不過來,讓他多多理解。在後來的多次催案和上訪過程中,姬中繼耗盡了自己的精力。兒子姬來強的治療費、打官司欠的外債等都要靠這筆錢來支付,在病困交加之中,姬中繼產生了輕生念頭,他在遺書最後寫到:「算了,我堅持不住了,就此絕筆。」
7月16日上午,姬中繼的親屬來到周至縣法院執行庭,告知了姬中繼的死訊,要求法院對此有個說法。周至縣法院執行庭庭長王建學告訴記者,姬中繼的死同法院無關。為執行此案法院曾多次找過夏存兵,因夏欠了很多外債,長期在外躲債,所以每次去他家都因見不到人而無法執行。王建學表示,法院不會因為姬來強的監護人姬中繼意外死亡而不去執行此案。
另據記者瞭解,因為死者家境貧寒,兒子姬來強無力為父親料理後事,姬中繼自盡的當晚,金官村村委會曾對死者親友表示向民政部門申請,撥出扶貧款幫助死者料理後事。
(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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