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結婚對象大二十 家人親友斷往來
葉玲告訴記者,事情還得從1988年說起:當時她剛與經濟上犯了錯誤的前夫離了婚,對婚姻幾乎絕望,只有藉著工作繁忙和疲憊來麻木自己。正是這時候,成斐(化名)--一個大她22歲的男子開始以作家身份走近她。
那是1988年10月的一個週末,當時成斐是某地區的文化館館員,還是某報通訊員,為一篇通訊報導來找她。
出於對文人的敬佩和從小就有文學夢,葉玲與成斐相談甚歡,年長自己20來歲的成斐也向葉玲談起自己坎坷的人生經歷--17歲被錯劃成右派,被迫放棄心愛的寫作,後來又在逆境中奮起,還有婚姻不幸……這些都讓葉玲深表同情,同時還為成斐雄心勃勃的寫作計畫所感動,成斐對文學的執著追求喚起了她沉寂已久的文學夢。考大學時,家裡人要求她報考省內某大學的工科專業,文學夢一度中斷,這一直令她引以為憾。
這以後,成斐成為葉玲家的常客--成斐準備自費出一本書,葉玲答應做他的助手。一到週末,成斐都乘車到葉玲所在的縣城給她帶來手稿、採訪提綱和寫作思路,而她則幫著校對、謄寫,甚至採訪和寫作,後來,看著「成老師」跑得太累,她乾脆在家裡騰出一間房子,讓成斐安心地居住和寫作。
畢竟是離了婚的單身女人,葉玲的行為惹來了閑言碎語。但葉玲堅信:身正不怕影子斜,她是在幫「成老師」圓作家夢,同時也是自己追求文學夢的一個過程,如果成功了,可是一件「流芳百世」的事!
然而,讓葉玲猝不及防的事情還是發生了:1992年夏天的一個黃昏,成斐向她求婚,要求與她共同生活,這樣可以名正言順地接受她的幫助。一開始,葉玲斷然拒絕了成斐,告訴他兩人只是工作上的友誼,她對他只有些許的同情和崇拜而已,不可能產生男女之間的那種激情。成斐沒有放棄,說自己正是看中了葉玲那種不帶功利色彩的友誼,自己年紀大了,又有些慢性病纏身,他提出的共同生活只是搬到一塊住,並不要求與她過夫妻生活。
這無性的婚姻是接受呢,還是……葉玲說,自己心裏其實始終還是揮不去前夫的影子,但成斐提出不過夫妻生活的想法又讓她動了心:因為「孤女門前是非多」,現實生活的確讓她在期盼著一道可以依賴的屏障--離了婚後,異樣的目光和種種非善意的「關照」總是接踵而至,甚至還有前夫的一個朋友欲對她強行不軌,她扇了人家一個巴掌但卻扇不掉縈繞在她心頭的陰影……
成斐去弄了兩張結婚證書,並簽了一份「對外是夫妻,對內保持各自的經濟和人身自由與獨立……」的婚前協議後,年齡相差20多歲的兩個人成了夫妻。
葉玲與成斐的婚姻,讓其家人親友不解,一些親友甚至斷絕了與她來往。葉玲說,自己脾氣犟,認準的事情不回頭的,她家在當地還是一個頗有地位和名望的家庭,她的這一行為讓家裡人臉上無光,更何況,家裡人也不知道真相。
談起自己與家人的關係,葉玲好一陣沉默不語後,不禁掩面拭淚,在情緒平靜之後她才告訴記者,自己已有10年沒有回家了,而母親在這些年當中已過世……其間她不斷往家裡寄錢寄物,但家人始終不原諒她。
裂縫:夫妻感情難培養 真實接觸始厭惡
「如果我們能早一點培養出夫妻感情,也許我們能成就一段婚姻佳話,而實際上卻是……」
葉玲講,最初幾年,成斐還能遵守「婚前協議」,兩人同在一屋檐下分居兩室,相安無事;成斐開始每年都有一些作品出版,有時還有劇本和報告文學問世,並好幾次獲得了省裡的獎項;而她自己呢,情感上有了道安全的屏障,一心扑在工作上,在自己所從事的建築行業也取得一些成績,1994年作為人才引進到清遠某單位,成為一名工程師。1995年退休的成斐跟著她,也到了清遠定居,兩人又開始了一段新的生活。
然而,好景不長。葉玲說:「要是能夠平靜地生活,自己也許就會和他那樣過一輩子。但隨著雙方的成功,他對我的感情變味了,我也開始輕視他、厭惡他。」
據葉玲講述,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家裡只要接到男人找她的電話,成斐總要先盤問對方一通,然後再轉交話筒。責問他何以這樣做,成斐道:「這是關心你,愛你!」弄得葉玲哭笑不得。後來,隨著成斐的慢性病的康復,身體的硬朗,成斐開始向她表示「親近」,要她盡盡妻子的義務。
這時候的葉玲,再難以對成斐產生好感了。在常年累月雙方近距離的接觸中,她漸漸發現,成斐根本不是她心目中理想的愛人,她給記者講述了一個讓其難忘的細節:1996年上半年某天,有人來收水費,按慣例家裡的開支都由葉玲支付,但不巧的是她手頭正好沒有零錢,於是她要求成斐墊付20多元的水費,不料卻被他生硬地拒絕:「說得好聽是借,誰知道你會不會把錢還給我。要我出水費?好讓你把錢留給未來的老公用呀?」當場就把葉玲給氣哭了。
危機:丈夫私下兩徵婚 吵鬧一年終離婚
而讓這段婚姻迅速滑坡的還是成斐的兩次徵婚,這傷害了葉玲的自尊心。
成斐的首次徵婚是在1997年11月,那天,他走進了當地一家婚介所,在未出示有關證件的情況下填寫了一份徵婚表格:年齡52歲、專業作家、大學本科、有房、喪偶,欲征30歲左右的溫柔賢淑女士。
葉玲說聽人說了這件事情後,並沒有發火,只是跟成斐說要和他去辦離婚手續,畢竟她能理解他的需求。然而,成斐的解釋是他去徵婚是為了體驗生活,他離不開她,如真要離的話,她得付給他10萬元「青春補償費」……葉玲對此嗤之以鼻,一紙訴狀告上法庭,請求判決他們離婚,但法院1998年4月的判決並未准許她的要求。
成斐向葉玲寫了書面檢討,在這份檢討中,記者看到成斐這樣寫道:「當時之所以產生一念之差,是因為葉玲一直沒有與我過夫妻生活,現在我認識到這損傷了她的自尊心,引起了她的憤怒,這是我的過錯……特此檢討」。
葉玲說,徵婚不成讓成斐很不甘心,一天晚上,他竟撬開自己臥室的窗戶跳進她的房間,吼道「我們還是夫妻,我有權與你同床」,葉玲死活不從,正告他她並不是性冷淡,而是她不能接受無愛的性。她與他一直扭打到次日凌晨。
吵鬧了一年多,2000年9月,成斐再次徵婚。意識到這樣的婚姻再維持下去勢必兩敗俱傷,葉玲考慮再三後決定再次提出離婚,並答應給成斐若干優惠條件:成斐不但對葉玲的住房享有永久居住權,而且可以無償使用她的傢俱和電器;如果他真的找到了合適的女人,經葉玲同意,可以在該房屋結婚……9月13日,葉玲和成斐終於在當地民政局順利地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
現狀:法院判決付2萬 悔恨知錯想家人
按理說,離了婚,葉玲的生活就應該重新擁有一片新的天空了,但兩人離婚不離家,沒有了婚姻協議約束,始終還是難以得到一個和平的世界。
從10月份開始,葉玲與成斐又開始吵鬧不斷。葉玲說,成斐逼她和他復婚,不讓她休息,連臥室的門也被踢壞。在她向記者提供的一份由清遠市公安局110報警中心的報警記錄單中顯示:從2000年10月到2001年1月的兩個月中,葉玲報警達12次之多,事由有「成打傷葉」、「葉發現成偷配自己臥室鑰匙、公安人員在他的房間找到了葉丟失的東西」、「成到葉單位糾纏」等。
成斐在目前月租280元的「家」中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說,葉玲所言並非事實,他倆10年來感情其實一直很好,只是葉玲受過刺激,情緒時好時壞,所以吵鬧難免,自己也是忍受不了才答應和她離婚的,但內心還是一直想照顧她……
談到「無性婚姻」,成斐對此並不承認。他反問記者,沒有性生活,婚姻怎可維持10年?!他還說,當時的檢討書、感謝葉玲的字句等全是應葉玲要求所寫,並感嘆自己是天下第一傻的男人,一點心計都沒有。
對於成斐的辯解,葉玲憤然:這分明是成斐在撒謊!他那份檢討明明是在法院寫的,現在法院都有備案,難道還是假的不成?……
去年1月,葉玲以成斐破壞了「永久居住權」的前提為由,求助當地法院。2月23日,法院認為成斐「確實不適宜再暫住此房」,判他限期離開屬於葉玲的房屋。
成斐離開與葉玲共同生活6年的房子後,隨即向當地中級法院上訴。成斐堅持認為,雖然房屋產權約定為葉玲所有,但當時也約定他享受永久居住權,如要搬出,葉應給予經濟幫助,並補償20年的房租。中院支持了成斐的請求,判決葉玲一次性支付房屋租金和房改房工齡折款共23000多元給成斐。
葉玲想不通:「成斐每月有固定的退休金及四個子女的贍養,為何要靠她一個弱女子幫助?」更讓她費解的是,在終審判決裡還依據了《婚姻法》第三十三條,因為這一條款是關於軍婚的條款,但她與成斐的婚姻並不適用。
葉玲說,自己在經濟上並不困難,而在感情上,她現在一點安全感都沒有,她現在已害怕在清遠呆下去,因為成斐曾狠狠地對她說如果他不能得到她,誰也別想得到她。為避開成斐的糾纏,葉玲的單位讓她避開一段時間,她隻身一人來到廣州,決心要為自己討個說法。
葉玲告訴記者,當初她不聽家人和親友的勸告,與成斐締結了這荒唐的「無性婚姻」,直到現在,她才意識到自己錯了,她希望家人能看到她悔恨的淚水,能重新接納她,讓她回到他們的身邊。
(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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