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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揭露希望工程腐敗案(之五)——我為什麼要離開青基會

 2002-08-21 07:4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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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記者都曾問過我一個同樣的問題:1998年底,你為什麼要離開中國青基會?今天,你又為什麼要站出來揭發徐永光?南方週末記者方進玉甚至直接問:「如果不是受到器重,後來你怎麼會被徐永光任命為財務部負責人呢?」

這種疑慮記者有,讀者也會有。我願公開作答。

我是中國青基會的第一批工作人員,我曾經很佩服徐永光,甚至對他有點「臣服」。這不是我一個人的看法,青基會許多人都認為老徐聰明,有才氣,與其他副秘書長相比,老徐的能力、氣魄、口才確實高出一籌。

說徐永光曾一度器重我,也對。財務部的老曾、老張、老路,都曾是我的領導,但後來我卻「後來居上」,成了財務部負責人。原因,主要是徐永光的違規投資不斷出現麻煩,為「堵上」投資失敗所造成的「窟窿」,徐便需要不停地沖帳、平帳,可是,每當老徐在小范圍會議上說出自己的「奇思妙想」時,財務部的領導總是跟不上他的「思路」。

徐平時脾氣還算好,但這時就會嫌財務部的老同志「反應慢」,甚至拍桌子罵人笨,結果幾年時間,我的前三任領導都被調離了。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被任命為財務部副主任(主任空缺)。真是不「坐」不知道,一坐在那位置上,我才明白,我的前三任領導從老徐那裡開會回來,為什麼會抓耳撓腮、不知所措。

我是1996年被任命的。雖然我是青基會財務部的「老員工」, 但作為一般會計,上去之前,希望工程的許多投資內幕我並不瞭解。一開始,我總認為徐永光的出發點是好的,因為他常說:「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即希望工程),要在全國各類基金會中做成最大的,給殘疾人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等『趟出一條路子來』」,「國務院的政策過去已被不斷突破,今後還會被突破,我們要有開風氣之先的勇氣,所以不能只是存款、買國債,要敢於拿著捐款結余去投資」(參見《徐永光說希望工程》……老實說,剛開始聽到這些話,真的讓我熱血沸騰。

也算新官上任,也算按規矩辦事,一上來,我就用半年時間,一點一點把賬目徹底查了一遍。結果發現,希望工程在老徐把持下,不僅投資數額大,涉及領域寬,而且投資管理混亂,損失慘重,導致善款很難收回。舉個例子,我們把幾十萬、幾百萬的捐款挪用了拿去投資,可財務部竟然連一套完整的投資協議書都沒有(今天也仍然沒有!因為徐把投資虧損的賬「做平」後,徐永光曾經投資的那個虧損項目就算「消失」了)!

還有部分投資,從財務憑證上看,大筆資金是被撥劃到某一單位了,但你打電話過去問,人家說那筆錢「來」了之後又按照你們領導的指示立刻被劃「走」了,等於不知去向(如財務憑證顯示,希望工程曾投資700萬給北京石景山區某公司建尋呼臺,但實際上這筆錢是投給京協公司的;等我們去京協公司追問投資情況,人家又說:轉來的700萬投資款,你們領導早已轉走了87萬。後來發現,這筆錢是用來給領導在亞運村買住房了)。

但在當時,經半年清理,我還是滿懷激情、傻乎乎地提出一項大膽建議:「必須全面整頓中國青基會的投資項目,徹底清賬」,但徐永光堅決不同意,讓我出乎意外!

導致最後我下決心提出離開的,是這樣幾件事:

首先是良心不安。為了催款,各地青基會財務部甚至秘書長常常會打來長途,第一,人家當然找老徐,第二找「希望辦」(青基會內負責希望工程的部門)領導,第三,也會找到財務部負責人(就是我),希望財務部盡快把希望工程的救助款、建校款撥下去。因為他們已經有了「指標」、有了「名額」,知道捐款已經到達我們的賬戶,而且,他們很可能從老徐那裡得到了動聽的答覆:「我(指老徐自己)沒意見啊!我早就通知財務部盡快把款撥下去了……怎麼,他們還沒辦,那好,我幫你再催催!」可基層同志哪裡知道,不是我趁機刁難不撥款,實在是青基會的賬戶上沒錢,真的沒錢!但你又不能捅出去,說:「對不起,捐款都讓老徐拿走投資去了,暫時收不回來,恐怕你需要多等等……」不行,我當年要是這樣實話實說,老徐非把我往死裡整不可!

痛苦,我真的很痛苦。東北、西北省份的秘書長有時言辭懇切,說北方希望小學的工程建設有週期,冬季不能開工,錯過了開工期,一等就要等一年,求我務必於某月某日之前把款撥下去,聽人家這樣懇求,我還是束手無策,既不能說實話,也沒錢撥下去,只能編個謊話:「我下星期就撥……」--下星期?到了下下個星期能否撥款,也還是要看我們的賬戶上是否有錢!

這是我擔任希望工程財務部負責人之後的最大難處。剛開始,我還一邊忍受一邊期盼,盼望秘書長老徐的投資能夠有收益,有回報,到了後來,我已完全不抱幻想,也不忍心再去接人家的催款電話了。坦率講,做普通會計,肩上沒那麼多壓力;等徐真的提拔了我,我才感覺這「副主任」的差事,其實沒法干。

第二,很少有人知道,募集、管理希望工程巨額捐款的中國青基會的財務部,卻無權管理本會的所有財務往來。青基會的賬戶比較多,不少賬目往來根本就不歸財務管。例如「基金部」負責捐款的保值、增值,負責希望工程基金的投資運作,基金部直接歸老徐管,除非投資失敗了要平帳,老徐才來找你;「辦公室」也有自己的單獨賬本,有保險櫃,那是徐永光的小金庫,凡不便在財務計賬的收與支,都由徐永光批准,由辦公室主任顧曉今單獨負責。

第三,1997年,我發現基金部劉文華拿了基金會的錢去炒股,且帳目有問題,於是專門寫了書面報告,建議老徐授權財務部,把劉文華炒股的事好好查一查,結果,徐非但不支持我,反而把我罵了一頓。消息傳到劉文華那裡,劉也指桑罵槐罵我。這件事,終於促使我正式提出調離。

第四,徐永光等人用捐款悄悄給幾位領導買房的事,是後來才暴露出來的。另外,老徐和剛從大學畢業、分到我們單位的女員工搞婚外戀,結果鬧得人家尋死覓活自殺未遂的事也發生了。女員工在北京沒有家人,結果老徐只好動員、組織青基會的女職工(包括我)去醫院輪流陪護、看望、勸慰,我聽這位女員工訴說了許多事,結果,徐在我心中的高大形象慢慢消失了。

第五,我的前任也曾告誡我:你要小心,老徐的有些做法遲早要出事,你可不要陷進去!人家是老會計,比我精明。我終於下決心決定離開了。

我是1997年提出調離的,徐永光提出挽留,搞到後來,甚至許願給我提拔副局級、配備專車,但我也會琢磨:你越是這樣,我越不敢留下來。就這樣,一直拖到1998年,徐看到我開始消極怠工,特別是聽說我離開之後也不會「害他」,才同意「放行」。

南方週末記者曾問:有哪些材料能夠證明你在1998年底離開之前,就曾悄悄地抵制老徐的錯誤做法了?這方面的書面材料,至少有三:

第一,我在1997年曾撰寫、遞交書面報告,報告顯示了我和負責投資工作的劉文華的嚴重分歧,我反對在希望工程「基金部」負責人劉文華在追討債務過程中,直接在接受了我方投資的單位報銷差旅費、並以差旅費「沖抵」投資收益,徐永光等人,在我的報告上有批示(參見未能正式出版的南方週末)。

第二,1997年,中銀會計師事務所對希望工程的審計報告。我在青基會工作期間,雖然不得不按照徐永光要求,做了一些平帳、沖賬的具體工作,但我還是在1997年審計時,私下向中銀所的審計人員提出了我的意見。正因為我私下提供了相關證據,中銀所的審計師才能夠白紙黑字,把這些批評內容寫在了當年的審計報告上(參見1997年中銀所對我們的審計報告,我已向海內外記者提供)。

第三,我的牢騷,還在《創造希望》這本書裡有明確表述。這本書的作者、清華大學研究員康曉光採訪了我們單位的所有中層幹部,我公開表示了自己的某種「不滿」。不過,也正是因為這份審計報告和這些牢騷話,徐永光才更堅定地把我打入「另類」。

南方週末記者曾問我:你為什麼直到2001年才站出來揭發?

離開青基會之前,我確實沒勇氣揭發。但在1998年底調離後,我就開始四處打聽,看怎樣才能舉報、扳倒這個腐敗分子。但所有的朋友都勸我打消檢舉、揭發的念頭。我曾找過公檢法的朋友,他們聽我簡單一說,立即批評說:「你太天真了,我的傻妹妹!老徐是全國政協委員,你怎麼能夠扳倒他。老徐的神通,太大了;希望工程的名氣,太響了,最後的結果,肯定是老徐沒倒,你卻可能下場很慘。這就叫孫猴子跳不出如來佛的手心!」

我也找過一些單位的信訪部門,結果聽說,全國舉報腐敗案件的人很多,但有關部門最終能夠受理的不過是一小部分,人手不夠,忙不過來……我一聽,沒敢動。徐永光實在是太能狡辯了。我估計,一般的審計、辦案人員,如果不是像我這樣親自經歷過那些沖帳、平帳的財務人員,很難搞清楚徐永光的「腐敗案」究竟是怎麼發生、又是怎樣被掩蓋起來的。徐用光一狡辯,我估計檢察官、紀檢辦案人員就會被矇蔽了。

寫到最後,我必須承認:在青基會,我也肯定做過錯事。例如1994年,香港《一週刊》事件發生後,我奉命給他們發送有關材料,但是,就在傳真《審計報告》時,徐還命令我們把最後一頁的上半部分傳過去,而把下半部分(有投資項目列表)用沒有字的白紙遮蓋起來,不讓一週刊以及我們自己在香港聘請的律師發現……記得那時財務部有人曾開玩笑說:「柳楊,你手中掌握的材料如果偷偷賣給一週刊,至少可以賣個50萬港幣呢!」但那時的我,還是一心一意要保護老徐呢。

人都有弱點,我,也不例外。我只能藉此機會請求各位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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