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哭訴工廠將病人趕出大門
11月13日下午,羊城晚報記者見到涕淚交加的失蹤者的父母及弟弟。據失蹤者的弟弟稱,25歲的失蹤者陳建波,今年4月份與其父來深打工。6月初進入觀瀾蔚冠五金製品廠做普通搬運工。「今年9月26日晚陳建波的工友回到宿舍後發現他躺在床上發高燒,後又發現他已昏迷不醒」,身上有多處外傷、瘀痕,該廠保安先將其送至觀瀾一家醫院,醫院懷疑是敗血病,於27日將其轉院至深圳第二人民醫院。由於病情嚴重,整個搶救持續20天左右,10月19日因為醫療費用告罄而停止治療。期間陳的家人四處投訴工廠。24日中午,他到醫院發現哥哥不見了。據說是廠裡派人把他接走了。趕到工廠詢問,工廠的保安說沒有見到這個人。直到晚上8點在派出所的介入下,廠方承認人在工廠內,但是已解除勞動合同。家屬在另外一工廠的宿舍裡見到陳。26日家屬再次到工廠,發現陳已失蹤。陳弟說:「工廠的說法是送到我舅舅家,但舅舅家人根本未見他。」陳的父親則說:「我兒子的身體非常虛弱,工廠為了逃避責任強行令他出院,強行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手續,把幾乎不能走路的人趕出了大門。」
陳的家屬聲稱,在陳住院治療過程中,家屬曾和廠方交涉,但是廠方在包括員工捐款在內交了三萬元後就拒絕繼續承擔醫療費,家屬為此四處奔波了數十日。目前陳失蹤已經數十日,而廠方沒有給任何說法,家屬懷疑陳「有可能被廠方加害後拋棄」。
工廠聲稱家屬藏匿病人藉機敲詐
對於家屬的指責,昨天下午,蔚冠五金廠經理孫文靜斷然否認。她以陳不是該廠的正式工人並已經辭工,且「隱瞞了患有精神分裂症」,其受傷也是因為「自己在宿舍給自己打針沒有注意消毒造成感染所致」。更指責陳失蹤是家人遺棄所致。
孫以陳沒過試用期為由稱陳不是工廠正式員工,並在隨後給記者出示了一份「自10月23日辭工後陳不屬於公司員工」和「如有病情惡化等後果由自己負責」的「協議」,以及一份由陳簽字的「辭工表」。並拿出一份從陳的宿舍裡找到的治療精神分裂症的藥品和塑料注射器、藥棉等物品,來證實陳患有精神分裂症。
孫並稱,在陳解除勞動合同後一共發給了他近2000元錢,但在24日他的家屬與其見面後將其身上的所有百元鈔票搜走後放言要工廠負責。孫說,公司派了四個人將陳送到了他舅舅的家門口,按門鈴後聽到裡面答話就離開了。但是一自稱負責送人的保安隊長承認,沒有將陳交給家屬,也沒有看到陳走進房間。但他強調送陳走的時候,「他的神智清醒沒有異常」,陳是「自己要求回去的」。孫稱,即便是知道陳建波失蹤後,家屬仍是不忙於尋找,而是每天到工廠門口哭鬧,孫並向記者出示了幾張陳父母躺在工廠門口哭鬧的照片。
而在工廠門口,記者發現一堆行李衣物被拋棄在一堆垃圾之中,經過家屬確認確是陳的。
鎮勞動站:廠方不能逃避責任
就廠方與陳建波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的問題,記者昨天還採訪了觀瀾鎮勞動站的站長劉國友。劉明確表示,這種做法是不允許的。
他說:「陳建波的問題他很清楚,也參與了調解。勞動站要求工廠在解除勞動合同前必須要將他的病治好,一切必須等病好了才能談。」
並稱,在員工尚未康復的情況下,即使當事雙方簽字解除勞動合同,未經過勞動站認可也是無效的。
各方說法病人下落有多種版本
記者隨後找到為陳治療的第二人民醫院,該院呼吸科負責人承認,病人26日被醫院護送回工廠時,當時陳已欠醫療費數萬元,但是無論工廠還是家屬都不願意交費,醫院無奈之下將陳送回工廠。但是該負責人強調陳在被送回時是病情已經基本穩定,並稱陳的父母向醫生稱陳有「神經病」,且在接觸中也發現陳確有精神分裂傾向,「在治療過程中自始至終沒說一句話」。
記者隨後再次和陳的家屬聯繫,家屬斷然否認陳有精神病。
但是記者在採訪中了得到了完全不同版本的說法,一種說法是有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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