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維茵,他是北京第一所民辦中學的投資者和創辦人,一個奉行「教育救國」的熱忱老人,在民辦中學發展壯大後,他反而因一些微妙的原因,被迫出局。由此,一些法律上尚無法解答的問題顯現出來:民辦教育興辦者的合法權益如何保護?民辦教育要發展,能否只靠教育者的一腔熱情和無私付出?
賈維茵租住的舊樓房間窗戶外,正對著一所中學的操場。操場是塑膠鋪就的,很多孩子在上面歡快地跑動。賈維茵時常望著那些朝氣蓬勃的孩子們,呆呆地出神。
賈維茵,北京第一所民辦中學---北京私立正則中學的創辦者,今年已84歲。4年前,一紙文件,正則中學被北京市朝陽區教委接管,身為學校的投資者和舉辦者,賈維茵被迫出局,完全失去了對學校事務的管理權。4年下來,儘管不斷申訴要奪回自己的辦學權利,所寫下的材料足有半米多高,但他的上訪沒有任何結果。
辦教育,說起來多麼神聖的事情,誰能想像竟辦出了這樣的結果?
北京第一所民辦中學
說賈維茵是北京民辦教育的先行者並不為過。這位畢生以教育為業的老人,是南開中學(1949年前中國最著名的私營中學之一)1936屆畢業生,受南開創辦人張伯苓先生影響,私人興資辦學為國家培養人才,一直是賈維茵的人生理想。
1984年,賈維茵被一件事震動了:一個學生的父親是清華大學教授,而這個學生卻只想做小買賣賺錢,對此痛心不已的賈維茵又動起了個人辦學的念頭。當年,他的正則文化補習學校終於開辦成功,正則,是愛國詩人屈原在《離騷》中的名字。
完全沒想要賺錢的賈維茵,成功地把這個補習學校操持了8年之久,其間,一個願望一直隱藏著:把補習學校辦成私立中學。這個熱忱的「教育救國論」者堅持認為:中國這麼大的國家,教育完全由政府負擔並不現實,只有人人投入,才能做好。
1992年,在風起雲湧的改革大潮中,他的辦學夙願終於得以實現。由於賈維茵辦學已頗有聲望,北京市有關方面也想在教育改革中有所探索,於是市教育局找到了他,讓他個人申請辦學。
申請通過朝陽區教委遞上去,很快就得到批准:賈維茵自己出資20萬元,租借了棗營中學的部分校舍,從社會上聘請了一些優秀退休教師,終於辦成了北京第一所私立中學。
在賈維茵的主持下,正則中學發展得很順利,雖然是民辦學校,「除了收費比公立學校貴一點之外,當時並沒受到任何歧視」。到1998年底時,在運行了6年後,正則中學「不僅沒有舉債,還積累現金80多萬,此外還擁有了計算機房、語音室、汽車、印刷設備等,學校的財產從20萬元變成了300多萬」。回憶這段日子,賈維茵充滿了理想得以實現的成就感。
衝突:在區教委和賈維茵之間
正在這時,賈維茵遇到了麻煩。
1997年7月1日,國務院頒布了《社會力量辦學條例》。不久,北京市教委下達了貫徹《條例》的實施細則,制定了「私立學校應建立董事會」等一系列規定。
朝陽區教委和賈維茵的衝突由此開始:1998年4月15日,北京市朝陽區教委下文,稱根據以上規定,校長年齡不得超過70歲,賈維茵年齡過大(80歲),學校董事會應聘請一名符合校長任職條件的人擔任校長。
作為學校的董事長和在任校長,賈維茵推薦了一位知名教師來接替他的校長職務。看起來這只是賈維茵一個人的意見,但所有的董事會成員都是賈聘請的,而且因各種原因有的已經沒有續聘,有的也聯繫不上,學校開過3次董事會,每次都只有幾個人參加,最後一次由於來的董事太少,只好把董事會改成了座談會。在賈維茵看來,學校董事會早就「名存實亡」了,學校的大小事情,一直由賈維茵決定。
就在這一點上,區教委和賈維茵產生了直接分歧。區教委認為:正則中學校董會是一直存在的,有董事會機構、章程,並隨招生簡章向社會發布,產生了一定的社會影響,因此,賈維茵沒有經過董事會研究推薦的人選,教委不能受理。
賈維茵的倔勁上來了,「我辦學校是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不大買賬,不大服管。」他以董事會已自行解散來堅持己見。事情就這樣僵持下來。
他的個性也給問題的解決增加了難度。現任正則中學校長是與賈維茵共事多年的同事,也不隱瞞地表示:就在此前,賈校長對區教委看不上眼,不大服管,區教委對他也有意見。雙方關係一直不太好。
學校遭「臨時接管」
最後,朝陽區教委直接干預了。當年8月25日,區教委下發文件,作出《關於臨時接管私立正則中學的決定》。決定聲稱:區教委「連續3次下發通知,責成校董事會聘任一名符合校長任職條件的同志擔任校長,而賈維茵對教委的決定至今沒有執行」。
賈維茵不服「管教」之舉,看來確實激怒了教委。區教委接管學校的理由是:「學校財務管理混亂;存在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校董事會內部糾紛嚴重,校內外人民來信來訪反映強烈。於是區教委檢查小組對正則中學提出整改意見,要求限期整改。而賈維茵採取消極態度,檢查的財務賬本至今不取,致使整改無從談起。鑒於正則中學對主要問題整改無效,經市教委同意,朝陽區教委決定對正則中學進行臨時接管。」
該文件即日起生效,並沒有給賈維茵辯駁的機會。接著,區教委派出工作組接管了學校全部工作,半年後工作組撤出,由區教委派人接任校長。
從此,對自己投資並一手創辦起來的學校,賈維茵失去了管理權。在此後的申訴中,他一直把這稱為「掠奪」:「掠奪了學校的全部產業,剝奪了舉辦人的所有權利。」不甘心的他曾把區教委告上了法庭,但最終敗訴。
賈維茵的結局
現在,賈維茵一個人住在北京東北郊花家地的一套兩居室裡,作為被踢出局的「報酬」,房租每月1700元,由正則學校支付,每月還可以從學校領2000元生活費,所聘保姆的費用,也由學校報銷,此外,還可以「享受退休教師公費醫療待遇」。這就是一位傾盡己囊並投入晚年全部心血辦學的老人的真實境遇。
如今,賈維茵已是耄耋之年的老人,由於中過風,他只能手扶牆壁一步步往前蹭。獻身教育時的意氣風發,只能成為照片中的記憶。他的頭髮銀白稀疏,卻紋絲不亂,敘述起自己的經歷,語氣鏗鏘而清晰。
賈維茵已沒有多少存款,過去為了方便辦學,賈維茵一直住在學校裡,連一所老來可以遮蔽風雨的房子也沒有。在學校發展興旺的時候,學校曾寫了報告要撥30萬元買一所房子給他,賈維茵看了,在上面批了兩行字:「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這30萬後來被賈維茵買了校車接送學生用。
關於自己的際遇,賈維茵並不耿耿於懷,雖然他辦的學校有不少盈利,但按國家法規,這些錢從來不屬於他個人,而是國家的財產。讓他無法釋然的,是有關方面對他的粗暴干涉,「我從沒有把學校看成自己的私有財產,人活著,就是要實現人生價值,但我辦教育實現價值的權利,為什麼會被剝奪呢?」
賈維茵的遭遇一度引來了社會的同情。在他打官司時,不少媒體做了報導,媒體的關注集中在兩個問題上:誰有權力接管私立學校?民辦學校興辦者的權益怎麼表現,如何保護?
對本報記者的採訪要求,朝陽區教委一位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女士委婉地予以拒絕,對賈維茵的事情,她表示並不瞭解,而原區教委辦公室主任(以前負責處理正則中學事務者)已經退休了。
倔強的老人還沒有放棄申訴,他的想法是,在《民辦教育促進法》審議通過後,再次起訴。
尾聲
本文接近完成時,記者特意去了一趟正則中學。出東五環以後,再驅車十多分鐘,在一條只有幾米寬的馬路邊上,高大的白楊正長得鬱鬱蔥蔥,正則中學就在這片樹林後的一個寬敞院子裡。
這是個寧靜整潔的校園。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並不寬敞的學生宿舍裡,每間都裝了空調。因為租的地還是別人的,學校不敢也不願意搞大規模基礎建設,只把以前的一排排平房粉刷乾淨了事。冬日的陽光下,一個班的孩子們正在簡易操場上跑步,一個高三班教室裡,一個中年歷史科男教師正在講述鴉片戰爭。
這樣的溫馨一幕,幾乎是賈維茵老人畢生的追求和願望,但從離開校長崗位後,他再也沒回去看過。
摘自南方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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