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見到了10份由小南溝煤礦黑心礦主張營的弟弟張根和遇難者家屬簽訂的協議書和現金收條。在與遇難者家屬冉軍斌簽訂的協議書上寫著:「……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死者撫恤金、父母贍養費、兒女撫養費共計叁萬八仟元。」協議書還稱,「……以上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乙方不得舉報,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概不反悔,若不保密不是人……」
冉軍斌氣憤地對記者說,這哪裡是協議書,簡直就是他哥哥冉新兵的「賣身契」。事故發生的第六天,他才聽說哥哥出了事,便找到了礦上,此時礦上早已是人去屋空。礦長張營委託其弟張根處理善後,自己銷毀材料逃匿。張根為隱瞞事故,將他從平川拉到幾百公里外的會寧縣的一個小招待所,要他在擬好的協議上簽字,礦上可以給他三萬八千元,否則「愛找誰找誰去」。冉軍斌被逼無奈,只好簽字。
「錢能幹啥?錢會說話?錢會走路?」他顫抖著說,「中國人的老傳統『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我們全家等著見到我哥哥的屍體呀……」20多歲的小夥子聲淚俱下。他說,哥哥在礦上挖煤才7個月就遇難了,嫂子還懷著身孕,聽說丈夫遇難的消息暈了過去,現在還在醫院。
在平川區看守所裡,記者見到了副礦長田永鋒、劉源年。田永鋒告訴記者,自己是從挖煤工逐漸升到副礦長的位置上的,這個礦2001年經過安全整治,按「甘肅省小煤礦整頓驗收標準」驗收通過,但目前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礦長安全資格證等「四證」,未達到國家規定的「小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應停產整頓。但礦長是個「能人」,每次上級檢查驗收都能擺平,而且除春節和農忙放假十幾天外,從來就沒停產過。只有上級檢查驗收時,才安上風機,平時為了省電,風機都撤了。他的妹夫也在這次事故中遇難,妹妹精神受到打擊住進了醫院。問及他是否想念妹夫時,田永鋒抱著頭痛哭,「誰不知道在礦裡做事危險,但窮人家沒辦法,現在我每天晚上一閉上眼睛就做噩夢,夢見爆炸聲,還有妹夫淹在水中的頭……」
記者還在採訪中得知,這11名遇難礦工工作半年來從沒有拿到一分錢工資,每次用錢需要從礦長那裡打借條,礦難發生後,為了堵住家屬們的嘴,黑心的礦長張營才把所有的工資結清。而且還是這家小煤窯,一年前曾發生過一起瓦斯爆炸,死了一個礦工,礦長用了區區兩萬元就平息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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