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程震為何要雇凶殺害王家斌?張程震之子張大軍任海南分公司經理期間,擅自將分公司近千萬元的國有資金轉移到他個人賬戶上。總經理的王家斌發現張程震、張大軍有濫用職權及侵吞國家資產等經濟問題,向省委、省政府以及省人大作了匯報。
一個正廳級幹部舉報同級幹部,卻被殘酷殺害?我們不能不多些問號?本來說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如果原山東省領導能認真過問的話,張程震父子恐怕早在進監獄了服刑了。可檢察機關掌握了大量證據後,此案卻壓住了。正是因為查處中斷,張家父子逍遙法外,張程震雇凶殺人才得以實施。按理說:此案線索很明確,僅僅涉嫌經濟問題,就可以實行雙規措施,但由於殺人嫌疑犯是正廳級幹部,王家斌的兒子,卻為父母的事奔波了八年,要不是殺人犯犯事,此案也就成了無頭案。
河北一區物價局副局長李某,任區勞動服務公司經理時發現,區勞動局一位領導常常在這些企業報銷私人發票,並讓企業財務人員用白條抵賬,讓公司報銷手機費、歌舞費等,有時甚至直接叫服務公司拿現金。因為抵制了一位領導報銷3.7萬元的吃喝、歌舞等招待費,被調離。這位副局長多次署名舉報勞動局那位領導和區政府另一位領導的經濟腐敗問題。可是很多舉報信最後都落到了被舉報人手裡。兩個月後,遭到打擊報復,被冤判有期徒刑6個月。
對於打擊報復,一位檢察官對記者說:「你別費這個心了,李某的案子我們心裏都有數。但領導讓整他,誰敢不做?至於舉報,有人想保那些人,怎麼舉報也沒有用的。」市委一機關幹部的人對記者說:「我知道你們的好意,但你們記者這樣做,不但對李沒有好處,反而會害他。因為整李是領導意圖,你們報導得越多,領導越不高興,李就越倒霉。唉,都怨李自己,誰讓他這麼鹵莽地舉報啊!」
舉報腐敗,風險係數很大,大到隨時可能搭上身家性命;風光機會極小,小到縱有獎賞也未必敢出面領取。媒體曾經報導,河南一群村幹部把舉報他們貪污的村民謀殺了;浙江一名舉報「豆腐渣」工程的市民最終被迫遠走他鄉;而在湖北省檢察機關,儘管公告再三,仍有一百多萬元獎勵舉報者的獎金無人領取。舉報成了荊棘之途。
俗語說,上樑不正下樑歪。自古及今,所有的專制統治沒有一個不是高喊反腐倡廉的主。可在一把手眼裡,反腐倡廉不過打擊異己或正直的工具和手段。每當發現大案,皇帝總是讓欽差大臣帶著自己的尚方寶劍前去查處,一旦查出案件牽扯到自己的心腹,一把手就會馬上收回成命,把他們給保起來。很多貪官污吏因為有一把手撐腰,胡作非為無人敢管,打擊舉報人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一定意義上講:專制統治打擊腐敗是假,利用反腐爭權奪勢是真。偶爾被拍中的都是小蒼蠅,根本動不了貪污腐敗的根。所以,打擊舉報人也就了維護獨裁利益的手段。
安徽懷北市、杜集區兩極鄉鎮企業局協同弄虛作假,幾年來虛報利潤數以億計,騙取榮譽和獎金。統計幹部李春潔奮而舉報,而結果是舉報人卻成了最不受歡迎的人,成為全市唯一的一名下崗人員,弄虛作假者不僅沒有受到任何人遣責,卻照樣異地為官。
東莞市長安鎮霄邊村村民蔡景祥,懷疑村委會成員貪污,組織村民到上級政府上訪,結果引來強烈報復。他被以「聚眾鬧事」為名勞教一年不說,老婆也因向上訪申訴而被拘留十五天。不僅如此,蔡景祥夫婦將商鋪租給一香港人,卻不能拿到營業牌照,負責辦牌照的官員告訴那位港商,商鋪的業主得罪了大領導。此外,還有警告說:「中國這麼大,搞死你很容易!」
既然憲法賦予人民監督的權利,那為什麼中國社會卻敢置人民監督權利不顧呢?原因很簡單,專制制度是不允許人民監督的。中國文化是忠君的文化,這種文化,要求跟領導保持高度的一致。否則,便是犯了社會大忌。在最高指示是懲治腐敗的唯一動力時,只要一把手不表態,舉報人跟被舉報人對抗,往往只是惹火燒身。
這讓我想到了武則天的故事,武則天稱帝時,法律規定嚴禁私自宰殺。左拾遺張德不顧法律規定,私自屠宰請客。補闕杜肅舉報了張德的違法行為。接到舉報,武則天非但沒有懲罰違法者,反而把舉報信給張德看了。事後,張德見到杜肅問:「為何出賣同事?」杜肅無顏以對。於是,大家爭唾其面。一個維護國家法律尊嚴的舉報人,瞬間成了專制集團的敵人,真是不可思議?!
由此可見,專制制度的問題核心是效忠制度,對於官員的違法亂紀要看是誰?但對專制統治者衷心的人即便犯了嚴重的違法亂紀者也沒有去追究。
專制社會最需要舉報制度,但又排斥舉報制度。需要舉報制度,不過是裝潢法制的門面,排斥舉報才是制度的實質。因為任何制度一旦觸及到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這種形式也只能是個擺設。借用孟德斯鳩的話來說,當立法權和行政權集中在一個人或一個集團之手,監督也就相同虛設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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