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大參考》登了劉家琛收受福建一個死刑犯家屬的賄賂而保那個殺人犯的命後,劉家琛馬上被中央政法委免去了他的職位。下面說劉家琛的另外一件貪污事實。
最近,人民法院報搬到了北京廣渠門花市斜街裡面去了,兩幢小辦公樓就其地價而論,加裝修花4000萬就足夠了。可是,分管人民法院報的劉家琛在與房地產商秘密協商後,把價格連裝修算在一起,加價到9000萬。劉家琛從中撈回了3000多萬,餘下的1000多萬讓人民法院報副社長、總編輯,每個人都分一碗肉,弄幾個幾百萬,老劉自然也就安全了。就像丁關根臨下臺前,搞了一個什麼把中央電視臺搬到偏僻落後、交通擁擠的建國門去,花了近百億人民幣,而丁關根這個文化流氓則從中撈走近8億人民幣,做為自己下臺後的財富儲備。劉家琛也是學丁關根這個痞子的做法。
劉家琛在北京司法界號稱「人民法官首富」之一,光在北京就有十幾處豪宅,其中一處還是劉曉慶當年打官司時送給劉家琛大法官的,可是審查劉曉慶案子的法官至今沒能查出劉曉慶與劉家琛的私人感情和私下交易的那幢別墅。
(大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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