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初,東方電子作為深市的一面旗幟,攻城拔寨,戰無不克,柏總也頻頻在重量級的媒體上遙相呼應,讓無數信奉價值投資的投資者爭相殺入,10送10,又10送10,再10送10……老柏的每股成本不足1元的內部股,在短短的時間裏就為他們賺了上百倍的利潤。如今幾十億的泡沫消退了,該股也被光榮地ST了,現在的股價還不及最高時的一個零頭。可憐那些高位介入的中小散戶,辛苦錢恐怕永無翻身之日了。而其他類似這種堂而皇之的掠奪,在股市中也是屢見不鮮,銀廣夏、藍田、億安科技、中科創業……皆屬此類,像這樣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傷害的人,面對的判罰卻是這麼地輕,這讓受害者的心裏怎麼能平衡?更別說事後補償的問題了。而那些通過欺騙手段充當戰略投資者、那些至今仍明目張膽地操縱股價、那些通過內幕立馬獲利的還是一直逍遙法外,面對著證券市場裡的滾滾熱錢,司法的威懾力顯得如此的羸弱。
與一般經濟犯罪的幾十萬就可判無期甚至死刑相比,證券界犯罪的成本與其巨大利潤之間的反差未免也太大了點,不客氣地說,這種判罰實質上是對採用證券欺騙手段巧取豪奪的縱容,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鼓勵。對這一判罰,我們在失望之餘,更多的是對這一市場前景的畏懼。一頭是頂多兩年徒刑加上五萬元的罰款,另一頭是上億資產的佔有,有沒有的賭,不用我們去說,恐怕上市公司的老總們中,動心者仍然會有。所以了,熱心參與市場的投資者們介入這一市場時一定要三思,而蠢蠢欲動的社保基金,更要珍視手中老百姓的養命錢,不要讓投資者再受二遍苦,再遭二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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