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誓旦旦的「血書秀」之所以形同兒戲,首先在於「血書」本身就有問題,「血書」一是向「組織」保證,二是「絕不做對不起組織的一件事」。他的權力來源於「組織」,當官只須向「組織」負責,只要讓「組織」放心他就可以走馬上任、長保權位,甚至步步高陞。曾錦城的落馬不過是個意外,是他做官的某個環節出現了紕漏,比如不經意間得罪了「組織」的某個人,等等。曾錦城的「血書」成了示眾的樣板,其實不寫「血書」的貪官污吏那個不曾向「組織」保證過呢?在一個以官爲本的社會裏,官高於一切,官場讓世俗社會趨之若騖,即使富甲一方的豪門鉅賈、學富五車的知識名流,想撈個一官半職的大有人在。光宗耀祖還在其次,官位在一個古老的東方大陸仍是衡量一個人價值的主要指標。也因此,才會有教授、院士等都要往官位上靠的笑話,什麼相當於廳級、部級等等。
何況,做官往往和發財聯繫在一起,一旦當上官,「官命」就變成了第一位的。幾天前,也是在《人民日報》上讀到過一篇短評,4月12日,礦難頻發的山西呂梁地區出臺了煤礦安全系列硬舉措,以「從根本上杜絕煤礦事故的發生」。其中有一條說,「凡發生一次死亡十人以上事故的縣市,縣市委書記、縣市長當年不得推薦提拔,當年連續兩次發生或連續兩年發生十人以上死亡重特大事故的,縣市委書記、縣市長調離本崗位」。這條「硬」舉措實際上不硬,「一次死亡十人以上」,黨政「一把手」也不過「當年不得推薦提拔」罷了。即便「連續兩次發生或連續兩年發生十人以上死亡重特大事故」,也僅僅「調離本崗位」了事,言下之意就是另有任用,官照做,車照坐,只是挪一個位置而已。這樣的「硬」舉措又何硬之有?爲什麼就不能有撤職查辦、追究責任之類的「硬」舉措?難道「官命」要比礦工們的生命還重要嗎?這是問題的要害所在,既然是以官爲本,無論如何是不能觸動官位本身的,死多少人事小,失去官位事大,一切都以保住官位爲要旨,在這一條之下,才可以談什麼煤礦安全。一句話,「官命」重於人命,做官已成爲官員的第一需要。這樣的官員,我們還能指望他做什麼?
前些年,北京三聯書店出過一本風行一時的書,書名叫《總統是靠不住的》。我想說,官是靠不住的。從河南交通廳長的「血書」到呂梁的煤礦安全「硬」舉措,都充分表明──官是靠不住的。
200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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