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康下了臺,我還繼續悲觀。這看來就有些過分了。人家『大快人心』,你這裡『烏鴉嘴』,似乎頗為輿論所不容。有人說:你『借居香港』(眼下之意,你在中國大陸是喪家之犬),有什麼資格為我們香港人的高興潑冷水?最糟糕的是,我還舉過幾個例子,說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中,中國至少有四個部長曾經引咎辭職,那又有什麼大不了的?人家說,過去是過去,現在是現在;現在一是有了胡錦濤,二是共產黨『與時俱進』了,那就不一樣!我想,這也是對的,過去我們只有毛主席,後來又有小平同志,何嘗有過錦濤同志?那一定是不一樣了。我當然也是敬仰錦濤同志的,於是擔心:在錦濤同志這樣的位子上,因為搞改革而下場不妙的,不用很遠的中國歷史上,就不止一位兩位。可是,別人說,歷史是看不得的,歷史上從來沒有過薩斯呀!有了薩斯,錦濤就坐穩了,中國就有希望了。
這是什麼邏輯,究竟為什麼樂觀,我居然還是不大清楚。但是,我是很願意對中國的前途樂觀起來的,雖然我的意願對中國的前途是不起作用的。於是,我也晚上睡不著覺,不過沒有流淚,而是認真學習了。終於,在學習中,讓我找到了一個樂觀的理由:薩斯這個東西果然好,我看它可以讓中國很快實現真正的法治!
你看,國務院不是剛剛(五月十二日)頒布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嗎?《條例》的特點,就是對隱瞞、緩報、瞞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者,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接著(五月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發布了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疾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定: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將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這些法例,看來,前衛生部長張文康很快就要被送進秦城監獄了--這當然將是中國法治建設的決定性進步!
當然,『兩高』各有一位研究室副主任,在新華網上回答網民提問時,特意澄清說:在應急條例發布以前瞞報、謊報的,不會按照這裡的司法解釋追究刑事責任。網上也確實有人因此得出結論:『張文康沒事了』。可是,誰都知道,兩高的研究室副主任,算不上什麼法律解釋權威;一旦最高決策層採取動作,他們那個時候也還照樣會出來解釋說,抓張文康是合乎法律的。聽起來,這兩位現在的解釋,也頗有緩兵之計的味道,好像故意要穩住張文康,或者還有張文康背後的什麼人。所以,我還是樂觀。聽北京市代市長王岐山前些日子記者會上的口氣,一旦薩斯危機在控,還是一定要繼續追究某些人的責任的。這個責任,可以是行政責任,也當然可以是刑事責任;要追究,當然首先是追究張文康,當然也可以追究其它人。
還有另外的跡象,也在支持我們的樂觀:提倡法治的胡錦濤和溫家寶,為什麼不經國家最高法律制定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就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通過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共衛生應急條例?按照派系分析的說法,目下人大是『上海幫』的前臺龍頭吳邦國掌握,而張文康明擺著是『上海幫』成員。你看,新的釋法特別強調,對於有意擴散薩斯者,最高可以處以死刑。想一想,迄今為止,有哪一個人,能耐如此之大,可以大規模地有意擴散薩斯而罪該致死呢?頭一個恐怕要推張文康。顯然,埋下殺張文康腦袋的伏筆,經過將來的討價還價、內部鬥爭,胡溫才有可能最後至少把張文康送進監獄。面對這樣一記殺著,『上海幫』能不保保老張?所以,正忙著抗炎的胡溫,就不想到吳邦國的人大去橫生枝節了。
這樣一想,我是無法不樂觀了:在薩斯事件中,張文康毫無疑問至少犯下了瀆職罪;現在胡溫繞過『上海幫』的干擾,已經準備下法律武器;下一步,還能不把張文康送進秦城監獄?有這一送,胡錦濤順天應人,威望大增;有這一送,『上海幫』土崩瓦解,海內外傾心來儀;有這一送,官僚系統老老實實落實胡氏『新三民主義』,知識份子不用臉紅就可以歌頌中國共產黨;最重要的是,有這一送,中國法治大大進步,政治改革大有希望!
到那個時候,我也一定大聲歡呼,我也要說『大快人心』。問題是,究竟會不會真的這樣做呢(瞧瞧,這懷疑論的老毛病還是要犯),咱們還是要等著看。這就叫:樂觀不樂觀,老張身上見!
(5/20/2003)
來源: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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