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是一位深謀遠慮的聰明人。他懂得,互相容忍,維持現狀,容易使對方接受,阻力小,代價小。把主權在民改變為主權在黨,勢必遭到全體居民無休無止的反對,遲早必須為此付出無窮無盡的代價。想在自由的香港移植專制制度,談何容易,起碼得有大獨裁者的天分和狠心。為了避免畫虎不成反類犬,終鄧小平之世,第二十三條只是虛虛地挂一筆:「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 什麼叫做「自行」?「自行」也者,「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自己判斷條件和時機成熟與否,北京的中央不管這件事情」之謂也。
但鄧小平的後人另有打算。既然第一代和第二代在大陸奠定了一黨專政的天下,憑什麼第三代不能在臥榻邊上拔掉一個礙手礙腳的眼中釘?依靠宰割自由的屠刀,一黨專政已經把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收拾得鴉雀無聲,拿它來對付香港彈丸之地,想必遊刃有餘!
如意算盤之所以無往而不如意,因為它只顧作用,不顧反作用;或者說,只算收入,不算支出。落實二十三條之後,中央必然背上哪些包袱,必定面對何種風浪,必須付出什麼代價:這些積分具有無限變數,反正都是黨國領導的私事,不消港人操心。香港老百姓所關切的,是香港瀕臨的災難。
落實二十三條以後的香港將是什麼模樣?
二十三條是捍衛一黨專政的武器。落實第二十三條,就是用一根頭髮絲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六百萬香港人頭上,叫香港人唸唸不忘一黨專政的厲害。二十三條的作用正在於此。養兵千日,用在一朝。它可以深藏不露,也能夠手起刀落。收發之妙,存乎一心。這個「心」,當然不是港人的心,而是大陸最高領導在處理特定事態時的情緒和脾氣。落實二十三條,是通過「立法」在香港鏟除自由、推行專制的決定性的一步。二十三條一旦落實,港人就「依法」失去了自由安寧正常生活的最後保證。凡是共產黨不願意讓公眾知道的事情,比方薩斯疫情等等,都叫做「國家機密」。凡是共產黨視為「不識大體」的意見,從魯迅的「作聲」,到劉荻的上網,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民意應當被「依法」扼殺,信息自然被「依法」封鎖,冤枉總是糊里糊塗降落,災禍常在不知不覺中飛來。大陸五十年的歷史,將根據黨國領導的愛惡喜怒,到香港來「依法」重演。在自由透明的輿論下形成的廉政制度,也將被「依法」扔進黑箱而變質霉爛。香港將與時俱退,從廉潔「依法」向腐敗倒退,從自由「依法」向恐懼倒退,從文明「依法」向黑暗倒退,同大陸一起,「依法」共享瞎子、聾子和啞巴的天福。
落實第二十三條意味著一黨專政在香港依法移植,意味著香港開始依法大陸化,意味著一國兩制從此依法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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