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偶然的機會,我來到天涯的「關天茶舍」 。在這裡,我找到了7年前第一次看《南方週末》時的激動。就像《南方週末》曾經說的:「總有一種力量讓我們淚流滿面」。關天裡,那些對普通人命運關懷的貼子,那些對社會問題洞若觀火的文章,點燃我重提那件讓我心痛的往事。
1996年我就讀武漢華中理工大學(現在改為華中科技大學)新聞系,那時的我一心嚮往著去《南方週末》縱橫馳騁,夢想用自己的所學,為身處底層的人民伸張正義。但湧動的激情卻在一次新聞實踐中墜入冰窟,因此我也放棄了新聞工作的理想,轉投商海。
98年放寒假回福建莆田老家,父親告訴我村裡有個叫吳國興的老人,因交不出2000元的計畫生育 「罰金」而家破人亡:房屋被折毀,他的60多歲的老伴讓鎮幹部打死,幾個兒子被打成重傷,他自已也被踢得昏過去。我父親說他們沒有違反國家生育政策,卻落得如此悲慘的下場,希望我能幫幫他。如果不是自已親身去瞭解,我很難相信這是真的!
瞭解情況以後,我覺得國家計生工作到了地方已變了味,成了地方中飽私囊的工具,只要交錢,多生幾個也不嫌多;如果沒錢交,那麼結局就會類似上面所述,更有甚者,你就是沒有違反計生政策,也給你整個「擦邊球」,讓你交罰金,吳國興一家就是這其中的受害者。於是我開始著手整理材料,希望通過媒體把此事曝光。我的想法,在很多人看來有點「天真」。
整理材料過程中,我諮詢了中南政法大學的一些教授。他們雖然對此事很氣憤,可是語氣中都顯得力不從心,對這事件的公正處理沒有任何信心。材料整理完後,我首先想到的是《南方週末》,當時學校還沒有流行網際網路,傳真就是當時最快的辦法了,十幾頁的材料(包括證明材料)傳到《南方週末》,可是幾天過去,仍沒有消息,我按捺不住,給當時《南放周未》的頭版編輯瀋灝打了電話,他在電話那頭似有難言之隱,放下電話,我難受得直掉眼淚,一直奉為「知音」的《南方週末》為什麼對此事置之不理?他沒有給我一個明確的理由,年輕的我當時很難理解《南方週末》的沉默。這樣的現實並沒有結束,這僅僅是開始。
我很快又與《中國青年報》法製版聯繫上了,因為在大二實習時,我曾寫過一篇反映武昌火車站違法亂紀現象的報導,記得那篇報導曾提到一些敏感部門,編輯為慎重起見,在發表前與我有過多次電話交流。事隔一年,我又找到了這位編輯。看完我發過去的材料,他也很震驚,記得當時他義憤填膺,說:「竟然有這種事!」並告訴我準備派人下來調查。當時我放下電話激動得哭了!強烈地感覺吳老一家能見天日了!現在回想,當時我真的是太天真了!時間一天天過去,和我一樣激動的吳國興老人遲遲沒有盼來調查的人。我又找到了編輯,他說這事只能發在內參,但我明顯感覺他語氣沒有上次堅決了。結果內參也沒有發表。
在《南方週末》和《中國青年報》碰壁後,我變得冷靜許多,但依然沒有放棄努力,我把材料又分別寄到了中央臺《焦點訪談》和《社會經緯》欄目,結果也是石沉大海!
隨後,通過系主任的介紹,我找到了新華社湖北分社的社長,他曾經擔任過新華社福建分社的社長,因此我以為在他那能找到發在內參的一絲希望,他卻痛心疾首地告訴我,他在福建這麼多年,發現莆田的情況特別複雜,有許多反應莆田情況的線索,剛開始還會派記者下去調查,後來都是不了了之。我明白他的意思,很知趣的走了。
幾經周折,我對媒體有了新的認識,一方面我不能太苛求媒體。就像老范說的:錯不在媒體,國情如此,他們的上面都有很多主管部門看著,不是編輯記者們想說什麼就能說什麼。但另一方面媒體是公眾輿論的陣地,如果媒體不來打破這種可怕的麻木與沉默,又有誰可以做到呢?如果連有社會責任感的媒體不抵抗便放棄了發言的陣地,那豈不是在縱容作惡之人的囂張氣焰?正是在現行的體制下,媒體應該承載著更沈重、更神聖的使命,弱勢群體比任何時候更需要媒體的關注,媒體又豈能熟視無睹呢? 我在學校為此事東奔西跑的同時,吳國興老人也在為他的官司到處奔波,傾盡他所有的餘力,但我們的吶喊顯得蒼白無力!
幾年過去了,每每想起此事,心如刀絞。這件事對我的打擊很大,我開始懷疑我所學的專業是否有用,因此畢業時我沒有選擇從事媒體工作。我很失望,但我可以選擇逃避;可對吳國興一家人來說,每天要面對失去親人的痛苦煎熬,我很敬佩吳國興老人,他比我堅強,他從來沒有放棄過,前幾天他告訴我,他要繼續上告。
近來關注的孫志剛一案對我頗受鼓舞,《南方都市報》有一段評論可以給我們答案:「我們在關注此事的時候,不應過分關注孫志剛的身份…….還要還原出孫志剛的普通公民身份。否則,我們就可能因為對特殊身份的義勇而淹沒了對「小人物」的關懷。在強大的國家機器面前,誰不是小人物呢?誰不是普通公民呢?」
以下是吳老事件的經過:
1997年1月25日,吳國興最小的兒子吳玉盛,喜得一子,全家老小激動不已。在此之前吳玉盛的兩個小孩剛出生不久就夭折了,這是吳玉盛唯一存活下來的小孩,沉浸在喜悅中的吳老一家萬萬沒想到一場飛來橫禍突然降臨。
97年3月16日上午莆田黃石鎮分管計畫生育的余某,以未辦准生證為由,要吳老交納2000元罰金。而早在96年2月,吳老就向村裡申請辦理准生證,之後多次催問,仍遲遲未予以辦理,直到小孩快出生的前一個月村領導黃某私下找吳老說:「你拿1萬元來,我立即給你辦,以後就不會有事。」吳老「單純」的認為兒子今年31歲才有一個孩子,無任何違法行為,沒理由交這1萬元,於是拒絕村領導的要求。吳老的再次拒絕激怒了黃石鎮分管計畫生育的余某,余某臨走前惡狠狠地對吳老說:「錢不交可以,待後你就知道厲害!」
當天下午,余某帶著黃石鎮副鎮長吳某等十幾個人(除了幾個鎮上和村裡的領導,其它幾個是雇的打手),手持棍棒衝到吳老家,他們砸吳老家屋頂的瓦片,推倒大門,吳老的兒子上前勸說,便招來一頓暴打,一夥人將其推倒在地,用腳猛踢,聽到兒子淒慘的哀叫聲,他的母親(吳老的妻子,63歲)本能地伏護在兒子身上,面對年邁的老人,他們沒有絲毫留情的餘地,繼續一陣猛踢;吳老早已向站在一旁觀望的副鎮長吳某苦苦哀求,豈料,另一名隨行人員上前重重地踢向吳老頭部,吳老當場被踢暈過去。上前勸阻的還有吳老的二兒子吳玉春和兒媳葉長蘭,也招來不同程度的毆打,場面一片混亂。經醫院診斷:吳老之妻背部兩根肋骨骨折,大、小腿及背部有多處踢傷的青塊,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兒子吳玉泉被打致重傷;吳老在村民的搶救下甦醒過來。他們的家已被毀得破爛不堪,千瘡百孔。吳老之妻死去當天,他最小的兒子吳玉盛對村幹部仍抱一絲希望,希望村幹部為其申冤,得到的答覆是:「你死母親,關我何事!」
平時吳國興為人友善,與村民和睦相處,為何當時圍觀村民無人敢聲援?村民說:在這裡這樣的事太多,以前有人去勸阻或是向上面反應這種情況的,結果都遭到報復,後來就沒人敢站出來了!
面對失去親人的痛苦,吳老決定將村、鎮領導告上法庭。97年4月20日,吳老向莆田縣人民法院遞交了一份行政訴訟,狀告以余某為首的黃石鎮人民政府。
吳老一家的不幸很快傳到鄰近幾個村,聽說要狀告余某,鄰近受害村民聞訊打聽到吳老家,向吳老哭訴自已相似的遭遇。其中有兩份受害村民寫的材料如下:
「1992年5月18日中午11時許,我媳婦從城裡趕回家參加婦檢,婦檢完畢出來時,誰知,早已在有陰謀策劃下的惡棍余峰(村幹部)故意調戲我媳婦,並凶狠地拉著她的手說:「不能走,錢拿來交。」這時黃石鎮司法組幹部兼我村支部書記余九丕不但沒有阻擋,反而充當幫凶,擰著我媳婦的手,邊推邊打,兩人還把我媳婦關在一間倉庫裡,當她甦醒時,頭暈眼花,疼痛難忍。事後余九丕身為司法人員不但不正視自已的錯誤,竟將我媳婦再次關押在黃石鎮人民政府時達三十餘小時,確係隸屬侵犯人權行為。為此,迫切希望查明真相,對違法亂紀行為給予應得處分,以提高幹部素質,確保計生國策深入人心。」
請願人:黃石鎮橫塘村中國共產黨員張文候
另一份材料:
「1992年9月9日上午,鎮幹部余九丕、林高坤及村幹部到控告人家摧收統購款,當時控告人不在家,控告人妻慌忙答覆:「我馬上去向鄰居借款上交。」余九丕等人不由分說,欲動手搬傢俱,拆門框,直到(控告人)妻借夠86元,他們才離去。
當日下午三時許,鎮幹部林高坤遇見控告人,以控告人講過多牢騷為由,揮拳擊打控告人頭部、臉部。余九丕也上前對控告人拳打腳踢,致控告人踢倒在地。村民扶控告人回家後,控告人妻立即將前後門關牢。稍許,余九丕等人破門而入,猛打控告人,直到控告人昏倒在地,余九丕仍不解恨,又把昏死過去的控告人丟在馬路上,用腳猛踩控告人腹部,走時,還取走控告人家裡一把菜刀。
經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法醫鑑定,控告人外傷性腸破裂及全身多處受傷,屬重傷。請求有關部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以伸張正義,維護控告人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此致
莆田縣公安局
控告人:方嚇文
1992年9月27日
這些敢寫材料的村民大多都是稍有點「經濟能力」和「背景」的,而更多的是一些很窮,無能力上告的村民,其中就包括一位被打致殘的村民。吳老建議大家聯合起來上告,卻沒人敢響應,怕遭來報復。事後也證明了這一點。經過二次開庭,莆田縣人民法院領導林某勸吳老以經濟賠償2. 6萬私了此事,吳老拒絕私了,要求法院給予當事人行政處分,並追究刑事責任。由於吳老沒有答應法院的處理意見,此案便被擱置,久久沒有結果。而在此期間吳老的兩家鄰居借錢給他上告一事被村、鎮領導知道後,分別被罰了5000元。
吳老對縣法院失去信心,準備走上一條漫漫的**之路。由於吳老無經濟能力聘請律師,為了給自已上告找些法律依據,吳老開始查閱相關的法律書籍,並每天關注中央臺的《焦點訪談》和《社會調查》,另一方面四處籌錢。
97年9月14日,吳老站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大門前,脖子上掛著訴狀。由於幾天的奔波勞累,那天吳老暈倒在省人民政府的門前。在過往群眾的幫助和支持下,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訪部瞭解冤情後,為吳老寫了一份公函讓他轉交給莆田市檢察院。豈料,吳老和這份公函成了一個被踢來踢去的皮球,從莆田市檢察院轉到了市政法委,又從市政法委到市人民政府……...,結果還是個未知數!
而此時余某被提拔為黃石鎮總治理主任(負責全鎮的保安工作)。
悲憤交加的吳老不得不繼續往返於莆田與福州之間,連吳老也數不清到底前後奔波了多少趟,不停地輾轉於福建省人民政府、省檢察院、省高級法院、省公安廳,最後一次手上便多了一份省公安廳發給莆田縣人民法院的公函。案件總算有了「結果」。
97年12月,莆田縣法院副院長林某和縣紀檢委副書記林某向吳老口頭保證:追究當事人違反黨紀責任,賠償經濟2. 6萬。前提條件是撤訴。由於多方施壓,吳老只得答應。
事後,吳國興老淚縱橫地向我哭訴:「這是一場騙局!」吳老除了收到鎮裡2.6萬經濟賠償外,並沒有對當事人做相關的處理。那就是他最後苦苦爭取來的「結果」。!為討個公道,吳老已一貧如洗,背下沈重的債務,吳老日漸消瘦,1.75米的個就只有92斤!。
1998年正月初四,是我第一次見到吳老,那天是莆田地方傳統的大年夜,熱鬧程度不亞於大年三十。而當我走進吳老的家時,他一個人正在昏暗的燈光下吞嚥早晨剩下的麵條。聽完吳老的經歷,我的眼淚不聽使喚地止不住的流,我沒敢抬頭看吳老那張蒼桑的臉。
隨後,我將吳老的事發給我認為有可能關注的各個權威媒體,其間找了很多人,也做了很多的努力,可是當時正值全國九屆人大一次會議召開期間,計畫生育工作仍然是會議強調的一個重點,在這樣的大背景和輿論導向下,媒體選擇了沉默。
98年4月,吳老打電話告訴我余末因賭博被莆田縣公安局抓獲,沒過多久便解決了,同時又提升做了鎮司法組書記。
余某並沒有因此而收斂,吳老給我的材料裡又多了一些受害者的名單:黃石鎮斗南村鄭公潘、並山村陳九治、沙堤村張確治、瑤臺村張風泉、風山村張文林、東甲村…….。
前幾天打電話瞭解吳老的近況,吳老現在的身體狀況還是不行,但上告的事情一直沒有放棄,他會用餘生的精力與他們進行鬥爭。只是經濟情況讓他難以確定何時上告的時間。
今天把吳老的遭遇寫出來,希望能得到各方面的聲援,特別是法律方面的援助,如果您對吳老重新起訴一事有好的建議,請發送至我的郵箱:[email protected].或寄至:福建省莆田市黃石鎮清前村16組吳國興收,郵編:351144. 非常感謝!
左轉90度
2003/6/20
1996年我就讀武漢華中理工大學(現在改為華中科技大學)新聞系,那時的我一心嚮往著去《南方週末》縱橫馳騁,夢想用自己的所學,為身處底層的人民伸張正義。但湧動的激情卻在一次新聞實踐中墜入冰窟,因此我也放棄了新聞工作的理想,轉投商海。
98年放寒假回福建莆田老家,父親告訴我村裡有個叫吳國興的老人,因交不出2000元的計畫生育 「罰金」而家破人亡:房屋被折毀,他的60多歲的老伴讓鎮幹部打死,幾個兒子被打成重傷,他自已也被踢得昏過去。我父親說他們沒有違反國家生育政策,卻落得如此悲慘的下場,希望我能幫幫他。如果不是自已親身去瞭解,我很難相信這是真的!
瞭解情況以後,我覺得國家計生工作到了地方已變了味,成了地方中飽私囊的工具,只要交錢,多生幾個也不嫌多;如果沒錢交,那麼結局就會類似上面所述,更有甚者,你就是沒有違反計生政策,也給你整個「擦邊球」,讓你交罰金,吳國興一家就是這其中的受害者。於是我開始著手整理材料,希望通過媒體把此事曝光。我的想法,在很多人看來有點「天真」。
整理材料過程中,我諮詢了中南政法大學的一些教授。他們雖然對此事很氣憤,可是語氣中都顯得力不從心,對這事件的公正處理沒有任何信心。材料整理完後,我首先想到的是《南方週末》,當時學校還沒有流行網際網路,傳真就是當時最快的辦法了,十幾頁的材料(包括證明材料)傳到《南方週末》,可是幾天過去,仍沒有消息,我按捺不住,給當時《南放周未》的頭版編輯瀋灝打了電話,他在電話那頭似有難言之隱,放下電話,我難受得直掉眼淚,一直奉為「知音」的《南方週末》為什麼對此事置之不理?他沒有給我一個明確的理由,年輕的我當時很難理解《南方週末》的沉默。這樣的現實並沒有結束,這僅僅是開始。
我很快又與《中國青年報》法製版聯繫上了,因為在大二實習時,我曾寫過一篇反映武昌火車站違法亂紀現象的報導,記得那篇報導曾提到一些敏感部門,編輯為慎重起見,在發表前與我有過多次電話交流。事隔一年,我又找到了這位編輯。看完我發過去的材料,他也很震驚,記得當時他義憤填膺,說:「竟然有這種事!」並告訴我準備派人下來調查。當時我放下電話激動得哭了!強烈地感覺吳老一家能見天日了!現在回想,當時我真的是太天真了!時間一天天過去,和我一樣激動的吳國興老人遲遲沒有盼來調查的人。我又找到了編輯,他說這事只能發在內參,但我明顯感覺他語氣沒有上次堅決了。結果內參也沒有發表。
在《南方週末》和《中國青年報》碰壁後,我變得冷靜許多,但依然沒有放棄努力,我把材料又分別寄到了中央臺《焦點訪談》和《社會經緯》欄目,結果也是石沉大海!
隨後,通過系主任的介紹,我找到了新華社湖北分社的社長,他曾經擔任過新華社福建分社的社長,因此我以為在他那能找到發在內參的一絲希望,他卻痛心疾首地告訴我,他在福建這麼多年,發現莆田的情況特別複雜,有許多反應莆田情況的線索,剛開始還會派記者下去調查,後來都是不了了之。我明白他的意思,很知趣的走了。
幾經周折,我對媒體有了新的認識,一方面我不能太苛求媒體。就像老范說的:錯不在媒體,國情如此,他們的上面都有很多主管部門看著,不是編輯記者們想說什麼就能說什麼。但另一方面媒體是公眾輿論的陣地,如果媒體不來打破這種可怕的麻木與沉默,又有誰可以做到呢?如果連有社會責任感的媒體不抵抗便放棄了發言的陣地,那豈不是在縱容作惡之人的囂張氣焰?正是在現行的體制下,媒體應該承載著更沈重、更神聖的使命,弱勢群體比任何時候更需要媒體的關注,媒體又豈能熟視無睹呢? 我在學校為此事東奔西跑的同時,吳國興老人也在為他的官司到處奔波,傾盡他所有的餘力,但我們的吶喊顯得蒼白無力!
幾年過去了,每每想起此事,心如刀絞。這件事對我的打擊很大,我開始懷疑我所學的專業是否有用,因此畢業時我沒有選擇從事媒體工作。我很失望,但我可以選擇逃避;可對吳國興一家人來說,每天要面對失去親人的痛苦煎熬,我很敬佩吳國興老人,他比我堅強,他從來沒有放棄過,前幾天他告訴我,他要繼續上告。
近來關注的孫志剛一案對我頗受鼓舞,《南方都市報》有一段評論可以給我們答案:「我們在關注此事的時候,不應過分關注孫志剛的身份…….還要還原出孫志剛的普通公民身份。否則,我們就可能因為對特殊身份的義勇而淹沒了對「小人物」的關懷。在強大的國家機器面前,誰不是小人物呢?誰不是普通公民呢?」
以下是吳老事件的經過:
1997年1月25日,吳國興最小的兒子吳玉盛,喜得一子,全家老小激動不已。在此之前吳玉盛的兩個小孩剛出生不久就夭折了,這是吳玉盛唯一存活下來的小孩,沉浸在喜悅中的吳老一家萬萬沒想到一場飛來橫禍突然降臨。
97年3月16日上午莆田黃石鎮分管計畫生育的余某,以未辦准生證為由,要吳老交納2000元罰金。而早在96年2月,吳老就向村裡申請辦理准生證,之後多次催問,仍遲遲未予以辦理,直到小孩快出生的前一個月村領導黃某私下找吳老說:「你拿1萬元來,我立即給你辦,以後就不會有事。」吳老「單純」的認為兒子今年31歲才有一個孩子,無任何違法行為,沒理由交這1萬元,於是拒絕村領導的要求。吳老的再次拒絕激怒了黃石鎮分管計畫生育的余某,余某臨走前惡狠狠地對吳老說:「錢不交可以,待後你就知道厲害!」
當天下午,余某帶著黃石鎮副鎮長吳某等十幾個人(除了幾個鎮上和村裡的領導,其它幾個是雇的打手),手持棍棒衝到吳老家,他們砸吳老家屋頂的瓦片,推倒大門,吳老的兒子上前勸說,便招來一頓暴打,一夥人將其推倒在地,用腳猛踢,聽到兒子淒慘的哀叫聲,他的母親(吳老的妻子,63歲)本能地伏護在兒子身上,面對年邁的老人,他們沒有絲毫留情的餘地,繼續一陣猛踢;吳老早已向站在一旁觀望的副鎮長吳某苦苦哀求,豈料,另一名隨行人員上前重重地踢向吳老頭部,吳老當場被踢暈過去。上前勸阻的還有吳老的二兒子吳玉春和兒媳葉長蘭,也招來不同程度的毆打,場面一片混亂。經醫院診斷:吳老之妻背部兩根肋骨骨折,大、小腿及背部有多處踢傷的青塊,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兒子吳玉泉被打致重傷;吳老在村民的搶救下甦醒過來。他們的家已被毀得破爛不堪,千瘡百孔。吳老之妻死去當天,他最小的兒子吳玉盛對村幹部仍抱一絲希望,希望村幹部為其申冤,得到的答覆是:「你死母親,關我何事!」
平時吳國興為人友善,與村民和睦相處,為何當時圍觀村民無人敢聲援?村民說:在這裡這樣的事太多,以前有人去勸阻或是向上面反應這種情況的,結果都遭到報復,後來就沒人敢站出來了!
面對失去親人的痛苦,吳老決定將村、鎮領導告上法庭。97年4月20日,吳老向莆田縣人民法院遞交了一份行政訴訟,狀告以余某為首的黃石鎮人民政府。
吳老一家的不幸很快傳到鄰近幾個村,聽說要狀告余某,鄰近受害村民聞訊打聽到吳老家,向吳老哭訴自已相似的遭遇。其中有兩份受害村民寫的材料如下:
「1992年5月18日中午11時許,我媳婦從城裡趕回家參加婦檢,婦檢完畢出來時,誰知,早已在有陰謀策劃下的惡棍余峰(村幹部)故意調戲我媳婦,並凶狠地拉著她的手說:「不能走,錢拿來交。」這時黃石鎮司法組幹部兼我村支部書記余九丕不但沒有阻擋,反而充當幫凶,擰著我媳婦的手,邊推邊打,兩人還把我媳婦關在一間倉庫裡,當她甦醒時,頭暈眼花,疼痛難忍。事後余九丕身為司法人員不但不正視自已的錯誤,竟將我媳婦再次關押在黃石鎮人民政府時達三十餘小時,確係隸屬侵犯人權行為。為此,迫切希望查明真相,對違法亂紀行為給予應得處分,以提高幹部素質,確保計生國策深入人心。」
請願人:黃石鎮橫塘村中國共產黨員張文候
另一份材料:
「1992年9月9日上午,鎮幹部余九丕、林高坤及村幹部到控告人家摧收統購款,當時控告人不在家,控告人妻慌忙答覆:「我馬上去向鄰居借款上交。」余九丕等人不由分說,欲動手搬傢俱,拆門框,直到(控告人)妻借夠86元,他們才離去。
當日下午三時許,鎮幹部林高坤遇見控告人,以控告人講過多牢騷為由,揮拳擊打控告人頭部、臉部。余九丕也上前對控告人拳打腳踢,致控告人踢倒在地。村民扶控告人回家後,控告人妻立即將前後門關牢。稍許,余九丕等人破門而入,猛打控告人,直到控告人昏倒在地,余九丕仍不解恨,又把昏死過去的控告人丟在馬路上,用腳猛踩控告人腹部,走時,還取走控告人家裡一把菜刀。
經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法醫鑑定,控告人外傷性腸破裂及全身多處受傷,屬重傷。請求有關部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以伸張正義,維護控告人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此致
莆田縣公安局
控告人:方嚇文
1992年9月27日
這些敢寫材料的村民大多都是稍有點「經濟能力」和「背景」的,而更多的是一些很窮,無能力上告的村民,其中就包括一位被打致殘的村民。吳老建議大家聯合起來上告,卻沒人敢響應,怕遭來報復。事後也證明了這一點。經過二次開庭,莆田縣人民法院領導林某勸吳老以經濟賠償2. 6萬私了此事,吳老拒絕私了,要求法院給予當事人行政處分,並追究刑事責任。由於吳老沒有答應法院的處理意見,此案便被擱置,久久沒有結果。而在此期間吳老的兩家鄰居借錢給他上告一事被村、鎮領導知道後,分別被罰了5000元。
吳老對縣法院失去信心,準備走上一條漫漫的**之路。由於吳老無經濟能力聘請律師,為了給自已上告找些法律依據,吳老開始查閱相關的法律書籍,並每天關注中央臺的《焦點訪談》和《社會調查》,另一方面四處籌錢。
97年9月14日,吳老站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大門前,脖子上掛著訴狀。由於幾天的奔波勞累,那天吳老暈倒在省人民政府的門前。在過往群眾的幫助和支持下,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訪部瞭解冤情後,為吳老寫了一份公函讓他轉交給莆田市檢察院。豈料,吳老和這份公函成了一個被踢來踢去的皮球,從莆田市檢察院轉到了市政法委,又從市政法委到市人民政府……...,結果還是個未知數!
而此時余某被提拔為黃石鎮總治理主任(負責全鎮的保安工作)。
悲憤交加的吳老不得不繼續往返於莆田與福州之間,連吳老也數不清到底前後奔波了多少趟,不停地輾轉於福建省人民政府、省檢察院、省高級法院、省公安廳,最後一次手上便多了一份省公安廳發給莆田縣人民法院的公函。案件總算有了「結果」。
97年12月,莆田縣法院副院長林某和縣紀檢委副書記林某向吳老口頭保證:追究當事人違反黨紀責任,賠償經濟2. 6萬。前提條件是撤訴。由於多方施壓,吳老只得答應。
事後,吳國興老淚縱橫地向我哭訴:「這是一場騙局!」吳老除了收到鎮裡2.6萬經濟賠償外,並沒有對當事人做相關的處理。那就是他最後苦苦爭取來的「結果」。!為討個公道,吳老已一貧如洗,背下沈重的債務,吳老日漸消瘦,1.75米的個就只有92斤!。
1998年正月初四,是我第一次見到吳老,那天是莆田地方傳統的大年夜,熱鬧程度不亞於大年三十。而當我走進吳老的家時,他一個人正在昏暗的燈光下吞嚥早晨剩下的麵條。聽完吳老的經歷,我的眼淚不聽使喚地止不住的流,我沒敢抬頭看吳老那張蒼桑的臉。
隨後,我將吳老的事發給我認為有可能關注的各個權威媒體,其間找了很多人,也做了很多的努力,可是當時正值全國九屆人大一次會議召開期間,計畫生育工作仍然是會議強調的一個重點,在這樣的大背景和輿論導向下,媒體選擇了沉默。
98年4月,吳老打電話告訴我余末因賭博被莆田縣公安局抓獲,沒過多久便解決了,同時又提升做了鎮司法組書記。
余某並沒有因此而收斂,吳老給我的材料裡又多了一些受害者的名單:黃石鎮斗南村鄭公潘、並山村陳九治、沙堤村張確治、瑤臺村張風泉、風山村張文林、東甲村…….。
前幾天打電話瞭解吳老的近況,吳老現在的身體狀況還是不行,但上告的事情一直沒有放棄,他會用餘生的精力與他們進行鬥爭。只是經濟情況讓他難以確定何時上告的時間。
今天把吳老的遭遇寫出來,希望能得到各方面的聲援,特別是法律方面的援助,如果您對吳老重新起訴一事有好的建議,請發送至我的郵箱:[email protected].或寄至:福建省莆田市黃石鎮清前村16組吳國興收,郵編:351144.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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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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