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吳身著制服,胸前戴有「重慶市南岸區治安巡邏執勤證」和「重慶市南岸區社區城管協管員NO 030」。
劉開發向記者講述事情經過,昨上午9點半左右,他在南坪南路車站等車時,犯了煙癮,吞雲吐霧一支後,隨手將煙頭扔在地上。劉走出一段路,響水路社區城管協管員吳慶偉上來拍了拍他的肩膀,「把地上的煙頭揀起來。」劉因未被抓到現行,拒不承認自己亂丟棄煙頭,雙方爭執不下,此時,又上來兩名社區城管協管員。三人將劉開髮帶到響水路寧靜小區值勤點內。路上,劉感覺不妙,問吳:「要幹什麼?」吳回答:「等一會你就知道了。」
劉開發告訴記者:進屋後,吳慶偉將窗戶和門關上,叫「蹲下」,劉開發乖乖蹲在牆角。吳手中的膠警棍劈頭蓋臉向劉打來。劉被打得哇哇直叫,只得用手護住頭部,結果背上挨了不少棍,他告訴記者,「今天第一次體會到哭爹喊娘的味道。」暴打持續了幾分鐘,吳停手,歇了半分鐘,接著第二次一陣暴打。在劉出示一張1989年簽發的身份證後,吳以過期為由,再一次用警棒將劉毆打。前前後後,劉遭到吳三次毆打。最後,吳叫劉掏出身上所有現金--共36元,劉交了34元罰款後離去。
事後記者找到吳慶偉,他承認毆打劉的事實,他說,是因為劉不服處罰,態度惡劣,「我才用警具教育他。」
(本報記者)
你憑什麼打人?!
先前常聽到城管隊員暴力「執法」的消息,沒想到社區城管協管員也「活學活用」,將亂丟一個煙頭的農民暴打,而且還振振有詞:「只是教育了一下」!
我不知道這個協管員哪來的打人「勇氣」,更不知道他何時養得這副德性?僅僅是教育一下,便給人家身上留下道道傷痕,倘使他認真執起法來,再在拳腳功夫上操練一番,恐怕連百獸之王的老虎也不敢看他一眼!
如果真到了這一步,便是「打手」們的悲哀了。城管也好,協管也罷,我不希望他們戴上「打手」的帽子,留下打手的名聲--因為古往今來,大凡打手都沒有什麼好的下場。
既然明知不會留下好名聲,「打手」們為什麼偏好打人且打時打得酣暢、打後還嫌打得不夠--只是教育一下而已?我想,除了打人者的品行有問題外,可能還有其他的原因,比如自恃背後有人送他鋼鞭,打後有人替他撿順。於是,看不慣別人便舉拳,誰敢頂撞便敢對誰動手:「我又不是頭一回打人!打了你又怎樣!」又於是,他們以打人為樂,以打人為榮,似乎執法時不打人就不能顯現身份,不足以張狂自己的威嚴。
姑且不說這樣的「執法者」有沒有資格執法,光是考量打人者的動機,便是他們的悲哀。「打手」們住手!
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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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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