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思艱難的中國民主化歷程
中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中國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化,為人類社會的文明和進步作出了巨大的貢獻。自歐洲經歷文藝復興和工業革命,尤其在「天賦人權」、「主權在民」和「權力制衡」的民主啟蒙思想指導下進行的一系列憲政變革後,歐美、甚至包括我們的近鄰日本迅速走向繁榮富強,大大趕超了閉關鎖國、文化保守、思想僵化、政治腐朽的中國(當時為大清帝國)。在一次次「落後就要挨打」的屈辱中,我們的先輩們為了國家獨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不斷思考與反省,併進行了前仆後繼的英勇奮鬥,歷盡挫敗,於一九一一年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終於廢除了封建帝制、創立了中華民國。
為了肯定辛亥革命的成果,在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一部不錯的憲政綱領。例如其第一條「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規定了國家的民主性質;又如依照三權分立的原則規定了中華民國的政治制度,其第四條:「中華民國以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國務員、法院,行使其統治權」並在有關章節中對它們之間的分工以及各自的產生、組織、許可權等作了具體規定;在「自由、平等、博愛」精神指導下確認了人民享有的權利,主要是:第一,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第二,人民之身體,非依法律,不受逮捕、拘禁、審問、處罰;人民之住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第三,人民保有財產及營業之自由。第四,人民有言論、著作、遊行、集會、結社、通信、居住、遷徙及信教之自由。第五,人民有請願於議會、陳述於行政官署、訴訟於法院以及對官吏違法損害權利之行為陳訴於平政院之權。第五,人民有應任官考試、選舉和被選舉之權。《臨時約法》還規定了人民有當兵、納稅的義務。但很遺憾,隨後的歷史並沒有真正保障、貫徹、實現和發展《臨時約法》的民主精神和民主制度。
隨著袁世凱復辟稱帝、軍閥混戰(包括第一次國共內戰)、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雖有護法戰爭、「五•四」新文化運動和北伐戰爭的勝利,但中國始終沒能順利地從 「軍政」、「訓政」而實現「憲政」。偉大的抗日戰爭之勝利,1945年10月10日國共兩黨在全國人民和國際社會的共同要求和努力下,簽定了《國共代表會議紀要》,即「雙十協定」,可以說是中國近代走向和平、統一、民主與法治的最好機遇,但國、共兩黨都把一黨之私利凌駕於國家的前途、人民的安危之上,迷信武力,展開了史無前例的空前大搏殺(三年之內人民和雙方將士的死傷不亞於艱苦卓絕的八年抗戰),最終以國民黨統治集團敗逃臺灣而結束內戰。
辛亥革命勝利後已九十餘年了,除臺灣地區的人民經過長期努力和鬥爭實現了民主制度,可以作為社會的主權者行使和享受公民自由權利外;大陸地區的人民歷經「反右」、大躍進蠻幹和大飢荒、文革大動亂、「六•四」大屠殺、至今還在為民主繼續奮鬥並遭受著政治迫害。究其原因,我們認為是由於中國封建主義特權思想流毒的根深蒂固,由於封建反動勢力(有些是由號稱革命的力量在掌權後腐敗脫變而成)十分強大。此種原因,我認為不僅是我們審視中國近代歷史所要總結的,更為重要的是我們在推動中國民主化和現代化建設中必須反思、警惕和克服的。
二、反思現代中國民主運動和中國民主黨組黨活動
中國現代民主運動可以說發端於上世紀七十年代末的「民主牆」時期,繼1986年學潮、1989年學運、1998年的中國民主黨組黨,一直來從沒有間斷過。中國現代民主運動以和平的改良主義為主流,夾雜著一些激進的革命主義,從國內到海外,可以說在困難重重、艱苦卓絕的環境中堅持不懈。我不承認王丹先生對海外民運所作的「失敗了!」之結論,但我十分欽佩他對89學運、對海外民運的認真反思。
民主運動內部之紛爭如果是因為對於路線、方針和政策的不同理解,並且能夠心平氣和地進行交流與辯論,這是一種好現象。但是海內外民運(包括我們中國民主黨在美國)內鬥不止,近年來卻出現了「相互猜忌、惡毒攻擊」的烏七八糟弊端,而不能按照民主的原則、程序步入健康發展的道路,究其根源,我們認為就是因為某些人打著民主的旗號而思想深處封建主義流毒太深,有意無意地利用自己的威望和老資格,把民主事業當作自己盛氣凌人、隨意指手畫腳、想整誰就整誰的「專利」,而不是把民主事業當作廣大人民應有或正在討回的政治權利、當作組織管理按遊戲規則的法治實踐。如果這樣的人肆意操縱民運,與共產黨搞「鬥爭」運動又有什麼區別呢?對他們如果不清醒地加以制約並儘可能限期改正,我真擔心民主運動會被引入歧途,即便民主運動沒有失敗或永遠不會失敗,但也難以取得成功,依靠他們就是再過100年,中國還是實現不了民主和法治。一旦共產黨真的自己爛垮了,也只是從新換了一撥「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拉屎拉尿」的「新主子」罷了,我們付出這麼大的代價與犧牲為之奮鬥值得嗎?
就拿中國民主黨的組黨而言,有些人認為,只有先開放報禁,然後在此基礎上衝擊黨禁,才能在社會各界群起而聲援響應的情況下,以最小的代價畢其功於一役。我們承認這種觀念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我們1998年的組黨實踐也借鑒了世界各國和臺灣地區人民爭取民主的先例。試問,臺灣的民主進步黨是在國民黨當局開放報禁後才組黨的嗎?試問,波蘭的團結工會運動是在蘇聯社會帝國主義及其在波蘭的走狗允許言論自由的情況下發生的嗎?試問,南非的「非國大」是在白人當局允許自由辦報的情況下才形成的嗎?我們認為:民主運動應是大眾政治而不是什麼「精英」特權,不能以「先知」和「權威」的口氣坐而論道;民主運動以爭取公民權利和社會法治(通過法律對公共權力進行規範)為核心,不能妄想當權者能開恩而「天上掉餡餅」坐享其成;所以民主運動必須是一種身體力行的社會實踐。衝擊報禁和衝擊黨禁,就像民主運動的「左腳先跨」還是「右腳先跨」一樣,要前進,不管左腳先跨還是右腳先跨,只要跨出去,都是好的,並且最終是能夠相互協同的。
海內外民運人士對中國民主黨的組黨活動有不同觀點,只要擺事實、講道理,即使反對我們,也應予以重視和尊重。但是有些自命不凡(也可能受奸人蠱惑而一時糊塗)之人,把民主或民主運動當作了自己的「私生子」,什麼人參加民主運動或有什麼運作得他恩准。如果在1998年中國民主黨創立之前海內外就廣為通知,能做到「事成於密」嗎?我看必然是「敗於疏」而胎死腹中!有些人就因為民主黨的成立事後才知道,覺得沒有面子,就不斷給中國民主黨添亂,只要中共當局尚未徹底把中國民主黨消滅在萌芽狀態,他們就不會停止對中國民主黨同志的中傷。經過總結,可以說多達幾十位為中國民主黨積極工作的同志曾被造謠成「共產黨特務」,直到某些同志因身陷囹圄而讓栽贓之人放心了才停止污蔑。中國民主黨可以說是聚集了國內民運一部分最精銳和果敢人員,當戰士鼓勇向前衝鋒陷陣的時候,卻從「自己人」的背後射來了冷箭,甚至是毒箭,射箭者意欲何為?
三、為誰而黨,為誰而爭
國際歌唱得好,「從來沒有什麼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創造人類幸福,全靠我們自己」。但是,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列寧、黨的當權者和共產黨組織當作救世主,當作「照到那裡那裡亮」的「紅太陽」,竟然堂而皇之地在一些國家文件中,抹殺廣大勤勞、勇敢和聰慧的國民之努力,抹殺「為有犧牲多壯志,敢叫日月換新天」的烈士與廣大黨員群眾的奮鬥,把國家的進步和成就歸功於「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實踐,歸功於當權者一人的思想、一人的理論或一人的「代表」,歸功於「特殊材料組成的黨」的英明領導;而對社會所遭受的一系列重大決策失誤和一次次危害與災難,卻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研究發現,這種貪天功為己有的事情,國外歷史上的希特勒如此、墨索里尼如此、斯大林如此、菲律賓的馬科斯如此、印尼的蘇哈托如此、伊拉克的薩達姆也如此。在這種情況下,「偉人」們想要陷害他所反感的人,或持不同政見的人,在爪牙們的吆喝下,被「偉人」的「魅力」愚昧得幾乎不會獨立思考的盲從者會群起而冤枉之,甚至多數人暴政之。我們民運和中國民主黨難道也可以或準備如此嗎?不能,絕對不能!
我們參加民主運動和組織中國民主黨,不是為了成就哪位「救世主」的「豐功偉績」和「萬世英名」;不是為了尋找「主公」並為他「打江山,坐天下」;不是為了將來能從「偉(偽)人」的恩賜中分享一點殘羹剩渣;也不是以推翻哪個政黨、恣意打倒和懲罰哪些個人為目的;而是為了爭取包括自己在內每個中國人起碼的公民權利和做人尊嚴;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國家能在一個良好的制度下,走向繁榮富強、熱愛世界和平並參與主持世界公理。
正如陳樹慶先生所說的:「民眾運動需要領袖人物,但民眾運動決不是為了領袖人物。」所以,我認為民主運動一方面要利用領袖人物的威望和影響力,並維護他們的這種威望和影響力;另一方面,民主運動自始至終必須努力建設某種機制,防止領袖人物們的個人崇拜和家長制獨斷專橫。要做到這一點,參與民主運動的人乃至將來民主中國的每個公民,必須尊重個人的獨立人格,不要成為他人的附屬品,就非常重要。
一物屬於另一物,或一物為某人所有,是因為物是無意識的。對於有意識的人與人之間,可以反對、也可以贊同或支持,但不能被剝奪或放棄獨立自主的權利。如果一個人附屬於另一個人,即喪失其自由自尊的人格,就像那舊世界被征服的奴隸、俘虜、女子,處於家畜的地位。這就是人類反抗壓迫、孜孜追求的人權啊!這個道理同樣適用於一個政黨、一個國家。集體的政黨,黨員的人品高,黨格也就高;集體的國家,國民的素質高,則國格也高。但是我國自古相傳的道德政治恰恰相反,儒家的三綱主張,是一切傳統道德政治的歸依,君為臣綱,則人民成了君主的附屬品,何來獨立之人格;父為子綱,兒子成了父母的私有財產,窩窩囊囊的原來是從家庭開始培養;夫為妻綱,誠如劉備所言「妻子如衣服!」,也是沒有獨立人格的。讓天下為臣、為子、為妻都沒有獨立人格,還美其名曰忠、孝、節,這種金科玉律的道德,喪心病狂地讓別人都變成奴隸,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德又何在呢?自民國革命到如今,中國人民已經與之戰鬥了快一百年了,為何至今還有人抱殘不放呢。對於維護既得特權的封建勢力,我們反對,但能理解他們的用心;可是如果民運人士、尤其是我們民主黨人如果非經民主程序、非經事理辯析而唯人是從,拉幫結派傾軋不已,甚至對他人進行無中生有的中傷,那麼對於口口聲聲的「民主」和「人權」到底在他們心中理解了多少、佔有多大的份量,是要打個問號的。
古人云:「所言是,盜跖之語不能為非;所言非,堯舜之語不能為是。」對於認同「民主、科學」的中國民主黨人,更應該認事、認理,而不去盲目地認什麼「大腕」和權貴。我們認為從一開始就杜絕個人崇拜,按民主程序來運作,才能保證中國民主黨的健康發展。同時,我們還認為,民主事業,不只是一個政黨之事,也不只是政府之事,更不僅是幾個所謂「領袖人物」的事,是全體人民、組織和政府的事。誰想壟斷和包辦民主,不允許其他人講民主並實踐民主,只是舉民主的旗幟而行專制之實,誰就是民主最危險的敵人。我們必須認清、削弱乃至遏制這種現實或潛在的專制勢力。
四、堂堂正正
在政治方面,中國民主黨以民主為信念,討還和捍衛人民與生俱來的各項人身、經濟、社會和政治權利,爭取民意之支持,以期刷新與改進各種制度與機構,希望把中國建設成一個文明的、主權真正屬於人民的法治國家;在經濟方面,中國民主黨以公共福利為規範,研究、制訂和推動實施基於個人創意、公平競爭與企業自由的綜合經濟計畫,以期建立「民享」的福利國家;在外交上,中國民主黨主張以國家利益為重,立足於人類希求和平與自由的普遍正義,獨立自主地處理與調整政黨外交關係;在組織原則上,中國民主黨處理黨內事務的一切權力,均由下而上來自於每個黨員結社權利的自覺授讓,各級黨組織的權力不得侵犯依黨章規定之黨員基本權利,亦不得侵犯依國法規定之公民基本權利。我們的綱領是如此之堂堂正正,那麼我們的活動為什麼不能堂堂正正呢?
堂堂正正,也可以說成「以正為本」,要求我們的任何主張、任何行動,都可以光明磊落地端到台面上來,在陽光下,接受人民的檢驗,經受歷史的考驗。這讓我們能夠贏得廣大人民群眾和國際社會的理解和支持、甚至贏得對手陣營裡具有民主法治意識和社會良知者的尊重和力所能及之保護,這也是我們的力量所在,是我們克服艱難險阻的必勝之本,還能迫使任何躲在陰暗角落對我們進行政治迫害和造謠中傷的勢力,都不得不要付出巨大代價。可以說,堂堂正正、理直氣壯,是我們每個民主黨員在和平、理性和對社會負責任的行動中最大的、也是最高明的戰略啊!
需要補充的是,據陳樹慶講,有位比較賢良的公安奉命阻止今年「六•四」期間杭州的民主黨聚會(考慮到陳現在私事較忙,實際上這次聚會陳沒有被通知到),把陳給「管住」了,問道:「既然你們民主黨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為什麼不事先把聚會告訴我們?」陳答曰:「如果現在已經實現民主,我們的聚會可以事先廣為通告,歡迎任何人也包括公安人員來旁聽,瞭解情況或維護秩序。但現在,我們的任何事情只要你們事先知道了,就會受到阻撓而一事無成,如果我知道而事先告訴你們簡直就是出賣民主黨。所以,現在只要事後能夠坦坦然然地告訴任何人包括告訴你們公安,並且敢於承擔責任,這就叫堂堂正正,就可以稱作光明磊落了。」我認為陳對「堂堂正正」的尺寸就把握得比較好!
堂堂正正,不僅基於中國民主黨活動的一種策略性考量,還具有深刻的國民性格改造之意義。考察近代中國屢受外敵欺凌和內亂不斷,就像「一盤散沙」而「內戰內行,外戰外行」;考察現實生活,中國大陸的機關和團體,也包括我們海內外的民運,經常可以發現爾虞我詐、相互攻訐的事情;要舉辦一件事業總是有「自己人」陽奉陰違、卻背後搗鬼。這種現象記得柏楊先生在《醜陋的中國人》一書中形象地比作:「一個中國人是一條龍,三個中國人加在一起是一條蟲。」為什麼會這樣呢,我們認為是由於幾千年來中國人長期在專制統治者專橫殘暴和極端虛偽的社會生存環境中「適者生存」所致。尤其是中共在大陸執政五十多年來,歷經所謂「引蛇出洞」的反右運動、「指鹿為馬」的廬山會議、毛澤東和另外一些凌駕於民權和國法之上的共產黨特權分子「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文革動亂及其延續至今的政治迫害,使得許多中國人進一步變得麻木懦弱、相互猜忌和背信棄義。我們深知,沒有健康的公民社會,就無法建立和保障健全的民主制度。如果任由這種狀況繼續下去,即使有什麼契機而發生革命性變革,也會因此而發生巨大的社會動盪和紛爭反覆,而無法以較少的代價很快實現民主法治。當然,我們也承認,民主法治本身就是培育健康公民社會的最好良方,那麼除此以外還有什麼其它辦法促成國民性格的盡快健全呢,我們認為就是倡導「堂堂正正」。
中國共產黨的先賢李大釗先生曾說過:「真理因辯析而愈明」,我認為事實以考證而愈清。我們遇事或與人交往中,即使碰到批評,也一定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我們為什麼要害怕別人說話呢?如果覺得對方說得沒有道理,那就講出自己的道理來,如果認為對方缺乏邏輯,那就指出邏輯的錯誤。如果遇到不同意見不是理性思考,而是希望封住對方的嘴巴,可以嗎?我們認為,要克服「貌合神離,相互傾軋」的陰暗心理,培養民主社會的較高國民素質,推動中國民主事業的健康發展,除了促進新聞自由、行政公開、保障人權等社會變革外,無論在實踐民主運動中的中國民主黨人,還是執政並在目前主導社會進程的中國共產黨人,必須做到「堂堂正正」。我們相信,如果我們能把問題和有關事實及證據能堂堂正正地拿到桌面上來,見見陽光,那麼在陽光下那些敗壞機體的細菌和病毒,我看是不能生存的。我們相信,做人做事「堂堂正正、坦坦然然」,堅持下去,我們的國家和每個公民一定會培養出健全的國格和健全的人格,我們中國人就能夠在地球村的任何地方腰桿子筆直地挺立,從而受到世人的尊重!
五.努力建設一個對人民和國家負責任的中國民主黨
(一)就中國民主黨的現行方針或稱最低目標而言
我們成立中國民主黨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為了完善對絕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遏制腐敗和防止主觀主義專斷引起的重大失誤,使國家免受不必要的損失,保證社會持久健康地發展;也是為了在社會發生類似前蘇聯和東歐及印尼的巨變時,讓國家和人民能以最小的代價度過危機,盡快恢復秩序、開創未來。我們充分認識到穩定與改革、穩定與發展的關係,顧全大局,在創黨之初就提出了承認中國共產黨執政的現實地位,即使在經歷98、99年的大肆打壓與迫害後,2000年5月在美國國會批准是否給予中國永久性正常貿易關係(PNTR)的關鍵時刻,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仍發表了無條件支持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聲明,為中國的進一步改革開放和融入世界主流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就中國民主黨的活動規範而言
中國民主黨建黨初始,就確立了「和平、理性、公開、合法(在自相矛盾的法律體系中,為捍衛與踐行符合現代法治原則和精神的良法內容而不得不違反惡法性條款,不能稱之為違法。)」的行動準則,在浙江由王有才先生、王東海先生負責公開向省民政廳申請登記註冊,以期用我們的行動推進政黨政治納入法治軌道。但我們沒有被批准,並且幾年來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不過我們確信「和平、理性、公開、合法」是民主社會任何政黨活動都必須遵循的原則,中國共產黨自己不這麼做並且也不讓我們這麼做,並不能動搖我們一如既往地堅持正確的原則。
說到「和平」原則,中國民主黨並不否認、也無權否認人民有反抗壓迫之革命權利。但鑒於因革命使人民和國家所付出的慘重代價,鑒於和平與民主是時代潮流,鑒於中國執政的共產黨和政府內部具有良知的健康勢Σ恍鋼(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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