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龍應臺曾任臺北市文化局局長。回憶官場生涯,龍應臺說有一事最難忘:
文化局的活動有很多企業廠商的贊助。有一次一家世界知名的運動鞋廠捐給了我們8000雙跑鞋。合作的過程愉快,熱情的經理說,「局長,帶孩子來買鞋,給您打對折。」13歲的孩子從德國飛來,我就準備帶他到鞋店去買鞋。他很興奮,因為那是名牌,但是他說,「不過媽媽,你要知道喔,你去買就是腐敗。」我大吃一驚:「什麼意思?你在說什麼?」
孩子慢條斯理地解釋:經理的半價優待來自你和他們的合作,那是政府的行為。由政府行為所衍生出來的優惠,就不應該由你個人來接受,接受了就是公器私用,就是腐敗。孩子說完就轉身去玩計算機,留下我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
孩子說得完全正確,我那麼注重公私分明的人竟然被孩子教訓。但是,這個13歲的孩子從哪裡得到這樣的概念呢?他怎麼知道公器不能私用而且還會對現實生活中的事情作對錯的價值判斷呢?他的公民教育是怎麼形成的呢?
我追過去問他,他覺得我大驚小怪,不耐煩地瞪我一眼說,「吉斯是怎麼下臺的?」吉斯是德國PDS黨的主席,因為公務常常飛行所以累積了附贈里程,他就利用這附贈里程去度私人的假期。吉斯因此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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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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