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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一村民被派出所所長的權力嚇死

 2003-08-04 01:5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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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下午,陝西鎮安縣雲鎮村34歲的婦女曹明芳服毒自殺,在鎮衛生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深夜死亡。

據華商報7月30日報導,村民介紹,最近雲鎮衛生院翻新建設,此工程承包人是雲鎮派出所所長周剛的哥哥周平。由於道路狹窄,運料車無法直接到達工地,有人提出要將妨礙汽車拐彎的曹明芳家的台階拆掉,曹明芳一家沒有答應。
  
曹明芳12歲的女兒說:7月25日上午10時許,周剛來到曹明芳家,要求曹明芳把台階拆掉,否則要把曹明芳銬起來,曹明芳當時嚇得不敢說話。周剛在曹家呆了大約五六分鐘後離去。

雲鎮村村民儲茂玲說:7月25日11時左右,曹明芳來到她家,對她說:「壞了,我犯法了,我犯罪了,我犯了死罪了!」儲茂玲追問原因,曹說就因為不肯拆那個台階,有人把她告了。儲勸她放寬心並說:「誰敢告你,你也可以告他。」曹明芳滿臉悲哀地說:「我怎麼告?搞工程的就是周剛的哥。」

當日下午,曹明芳在家中喝了農藥,被村民送到鎮衛生院搶救到深夜,最終也沒有挽回生命。

7月28日凌晨,憤怒的村民們把曹明芳的棺材抬進雲鎮派出所,後經各部門做工作,才把棺材抬到派出所門外。
  
而雲鎮派出所所長周剛的說法與群眾不同。 周剛承認7月25日上午確實去過曹明芳家,但根本沒有談台階的事。他說,那天上午是去村裡查戶口。上午9時50分,他到曹明芳家,總共說了3句話,呆了不足一分鐘就離去了。

針對這一慘劇,評論員鄧清波指出:曹明芳是被權力嚇死的。他說,從上面這個新聞中已經披露的細節當中,人們不難看出,不幸自殺的村民曹明芳,話語間充滿了巨大的恐懼。正是這種恐懼,使得正當盛年的她走上了絕路。顯然,曹明芳之所以感到莫大的恐懼並不完全是由於她不懂法,事實上,村民儲茂玲已經對她說過「誰敢告你,你也可以告他」,意思是告訴她她也可以運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但她最終並沒有求助於法律,而是選擇了自盡的道路,因為她知道「搞工程的就是周剛的哥」,她要與之抗爭的是一個派出所的所長,而顯然這個派出所所長本身就是一個執法者,手中掌握著執法的權力。儘管現在沒有證據說明派出所所長曾經利用自己手中的這個權力來對曹明芳進行了侵害,但事實上這個權力已經足夠讓曹明芳喪失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自信和勇氣。曹明芳真正對之恐懼的就是這種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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