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網民透過網路獲取和傳送資訊,中共封殺敏感話題的手法更加層出不窮。最令人側目的是,中國網際網路路犯罪最高可判處死刑並沒收財產。中共最高法院解釋說,因為它泄露國家機密,「對於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這不禁讓人想起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裡面也包含泄露國家機密罪。
北京羅織網路罪名,已不只是偷偷監聽或公開鎮壓,而是使用更加狡猾的網路手段。開始時,他們主動上網聊天,然後自己加入對話,試圖引導談論內容,進而找出政治異議者,加以逮捕。
中共花費相當多人力、物力與財力,設置網路警察、網路自動監控系統、網路伺服監控器,要求網路業者「自律」(雅虎就自干墮落同意自行過濾),植入「木馬」程式蒐集資料,封殺境內外搜尋網站(如Google),建構關鍵詞資料庫封鎖資訊(例如在流行的QQ即時聊天網設立許多禁用詞彙,包括六四、人權、法輪功等。)中國國安部、公安部和電子信息部曾聯合設立「金盾工程」,到美國矽谷挖人,高薪聘請第一流的電子人才。
中共還實施網民連坐,利用常用的聊天室QQ、MSN或電子郵件信箱,掌握名單,拘捕相關網民。此舉不僅無視於個人隱私,更是濫用網路資訊的凶手。例如,中國公安根據他們監控QQ的記錄,追查中國國內的法輪功學員的真實IP地址。2001年,黑龍江一名法輪功學員說,她就是因為使用QQ,被黑龍江省公安廳約談,該公安還威脅說,他們利用QQ,已經監控二千多人。
網路訊息貴在快捷,「欲禁不能」。但是中共為了管控網路封鎖消息,養了幾十萬網路警察,其壟斷思想的目的不一定達成,但卻阻礙了工商業的發展,還消耗國家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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