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十一月號《動向》雜誌披露,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初, 中共黨內對幹部的生活作風問題,有過一個「內控政策」,共有三條:凡行政十七級以上幹部(即區、營級)在生活上腐化,但政治上表現好、工作上沒過失,一般不作黨紀、行政處理;凡行政十三級以上幹部(即地、師級)生活上腐敗,但政治上表現好、工作上沒大過失,組織不需查究;凡行政八級以上幹部(即省、部、軍級)生活上的問題,一律不列為問題。
中共這個關於幹部生活作風的「內控政策」,給全世界的人揭開了一個蓋子,使人們一下子明白了:為什麼中共幹部越到高層越荒淫無恥。原來,中共高層幹部的荒淫無度是有明文規定的「政策」來保護。
一個政黨執掌政權以後,居然能制定出這種「政策」,只能說明:即使當初真是為一種崇高的理想而革命,那麼當它把權力拿到手中以後,也是完全變質了,變成一個嗜好權如命,專圖私利,暴戾恣肆,荒淫無恥的集團了。
當然,正派的、始終忠於理想的共產黨人是有的,但是他們在黨內只是孤立的少數,不可能左右全局,因為這個黨的腐敗是權力壟斷造成的,這是制度性的弊端,個人是無力回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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