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或許有表面變化,但即便是口惠而實不至的變化,也絕非來自官方的單方面開明,而主要來自於官民之間的博弈,來自政權所必須應對的國際壓力。改革以來的事實證明:隨著官方政策的收收放放、專政壓制的手硬手軟,民間自發的維權和議政的思潮也時漲時落。但是,一個可喜的巨大變化是:近年來的官民博弈,漸次呈現出的民權進而官權退的大趨勢,覺醒了的民間意識、權益訴求和維權運動,再也不會因官方的打壓而中止,民間的公共參與要求的日益高漲,已經到了見縫插針的飢渴程度,哪怕是艱難掙扎的行動、拐彎抹角的表達和高風險的付出,自由民主之火都不會熄滅,鎮壓力度稍一鬆弛,就會燃出一次次民間議政的小高潮。
首先,盡量尋求合法途徑乃民間參與的首選,民間會抓住每一此合法表達的機會,只要有一點點合法性空間,就會有民間的表達和參與。
1, 農民、失業工人、拆遷戶的維權,首選的渠道也是體制內的上訪和向法院起訴,只有在體制內方式無法取得任何效果的情況下,他們才會採取群體性的示威請願和個體性的極端行動(如自焚等)。換言之,那些選擇極端方式的人,自焚的人或採取其它極端行為的人,大都是因為現行制度在人權保護上的根本缺陷造成的,他們在尋求了所有體制內的維權途徑都無效的情況下,才會採取極端行為。
2,民間知識界善於利用體制本身的表面言詞來擴張民間的話語空間,比如,私產權的憲法保護、伊拉克戰爭、十六大前後、抗SARS前後、官方修憲前後、中日關係的一系列事(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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