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倉:2003年1月22日上午,山西海鑫鋼鐵集團董事長李海倉在其辦公室裡被槍殺。凶犯馮引亮作案後在現場飲彈自殺身亡。李海倉位列2002年《福布斯》中國內地富豪排行榜第27名。
劉啟閩:2003年1月23日,福建省輪船總公司總經理劉啟閩在辦公室被原公司職工林挺才連刺四刀。
周祖豹:2003年2月12日,億萬富豪、北京照地盛商貿有限公司董事長周祖豹,在家鄉溫州自家門口遭歹徒連刺14刀,當場死亡。
丁遐:2002年5月26日,紹興輕紡科技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長丁遐被其夫徐建平所殺。
李剛:2003年7月28日,包頭草原糖業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華資實業常務副董事長、包頭市政協委員李剛,在一起報復殺人案中不幸遇難。
劉恩謙:2003年8月17日,億萬富豪、甘肅長青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恩謙在家中被劫殺。凶犯隨後在劉家飲彈自殺身亡。
喬金嶺:2003年9月7日於家中自殺身亡。喬為上市公司黃河旋風(河南黃河旋風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2002年喬金嶺曾以1.2億美元的資產,排名《福布斯》中國內地富豪榜第58位。
失蹤、出走
李海峰:2003年8月初,向社會募集民間資本超過1.3億元的健特國際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李海峰突然失蹤,去向不明。
劉波:2003年9月,原誠成文化董事長劉波逃匿海外。
艾克拉木.艾沙由夫:2003年11月4日,經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證實,身為該公司董事長艾克拉木.艾沙由夫「出走」。該公司經過對自身經營情況初步自查發現,有近10億元的對外擔保協議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縮水、調查
吳一堅:西安金花集團董事長、西安巨富吳一堅因涉嫌一筆高達4.5億元的巨額關聯交易,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同時,金花股份(600080)也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
錢永偉:萬泰集團創始人。2003年6月錢永偉因涉嫌以欺詐手段從中行上海分行獲取13億元的貨款而被調查。
侯麗萍:正中藥業大股東侯麗萍,其在香港上市的正中藥業於2003年7月25日被香港聯交所勒令停牌,繼而大股東易主,正中藥業成為別人的囊中之物。目前侯麗萍和她的丈夫,無奈之下,一個返回其老家太原重拾舊業,一個遠渡重洋到加拿大療養舔傷。
蔣泉龍:中國稀土界的「能人」,2001年,蔣以11.4億元的個人資產,在《福布斯》中國內地富豪榜中排名第39位。2003年7月香港證監會稱,正按《證券及期貨條例》179條,開始向中國稀土進行查訊。條例並提及多種上市公司的不當行為,包括詐騙、欺壓小股東及行為失當等。
馮明昌:2003年9月,亞洲最大的膠合板生產企業華光板材廠董事長馮明昌,因涉及40億元金融大案遭扣查,擁有逾萬名員工的廠房全面停業。據稱,馮明昌堪稱廣東首富,為調查此案北京專門派中央調查小組前往佛山市南海區。
被捕、公訴
周正毅:2003年5月,「上海首富」周正毅夫婦先後被上海和香港當局拘捕。周涉嫌在上海非法獲得大量項目,然後抵押貸款,用貸款收購上市公司,然後由上市公司購買這些項目資產,在滬港兩地之間又涉嫌外匯非法流出。
許培新:2003年6月6日,騰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許培新在其香港辦公室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許涉嫌做假賬,通過虛增收入誇大盈利,矇混上市。其次,香港騰達在上市前,可能利用募股的機會,讓部分機構和人士獲得低價認購股票。另外,許還涉嫌挪用至少980萬港幣的公款。
曲全國:2003年7月14日,以撫順市正大房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曲全國為首的黑社會團夥,被正式移送撫順市檢察院。此前,2002年9月18日,曲全國已被逮捕,其公司產值逾10億元。
勞德容:2003年9月,原深圳市能源總公司總經理、深圳市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勞德容被控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提起公訴。
判刑
隋元柏:因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東方電子原董事長、總經理隋元柏2003年1月被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吳志劍:2003年4月,原深圳政華集團總裁吳志劍,因合同詐騙及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兩項罪名,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50萬元。
胡志標:2003年6月19日,愛多原總經理胡志標被一審判決票據詐騙罪、挪用資金罪、虛報註冊資本罪三項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款65萬元。
楊斌:2003年7月14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斌犯虛報註冊資本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合同詐騙罪、對單位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偽造金融票證罪,被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8年,罰金人民幣230萬元。
劉代祿:2003年7月16日,貴州知名企業家劉代祿因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遵義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孫大午:2003年7月5日,河北大午農牧集團董事長孫大午被逮捕,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0月30在徐水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判處孫大午有期徒刑3年,緩期4年執行,並處罰金10萬元。
- 關鍵字搜索:
- 20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