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週刊》說,文藝圈都知道只要在春節晚會一露面,財源滾滾來,要上春節晚會,就得去找趙安。這就是央視春節晚會腐敗真相。其實這種說法不過是替央視遮醜而已,趙安事件只是中共媒體腐敗冰山的一角。
中央電視臺在農曆除夕播出的春節聯歡晚會據央視調查公司數據,收視率達百分之九十六,歌舞演員可靠此一舉成名,因此這個節目就成了中共中央電視臺的一株價值千金的搖錢樹,也因此成了節目製作人收受大量賄款的收銀機。該節日總導演趙安受賄案是這個腐敗窩的冰山之一角。
● 向趙安行賄者何止張俊以一人?
七次執導央規春節聯歡晚會,四次出任總導演的中央電視臺文藝節目中心副主任兼文藝部主任趙安,因接受知名演藝人士張俊以賄賂六十萬元,於2003年十二月十二日判刑十年、張俊以六年。所有知情者都說,此案隱瞞了更重大的案情,趙安絕非只有受賄張俊以六十餘萬元這一點小事。在趙安一年前被捕時,當時媒體報導說,在趙安床底搜出人民幣現鈔一千萬元,但後來卻再沒有媒體後繼跟進報導。知情者說,能上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的歌舞演員大多數都要向趙安及節目製作組行賄,並非只有一個張俊以,但要是把趙安案全部真相公布於眾,「中央電視臺就會被搞臭」,因此當局只能把趙安案大事化小,以保中共這個第一電子媒體喉舌的形象。
大陸《新聞週刊》對趙安案與春節聯歡會的權錢交易內幕作了有保留的披露。該刊講,央視春節聯歡晚會每年有十幾億觀眾,收視率超高,演員可以一舉成名。「文藝圈裡幾乎所有的演員都明白──只要能在春節晚會露一下臉,這一年就會穴單不斷,財源滾滾。」
該刊說,春節晚會劇組是臨時成立的,有權力在晚會安排節目的是導演。能夠上春節聯歡會的有三類演員,一是人氣旺必須要上的(這類大概可以不行賄),第二是節目較好,但能否進入春節聯歡晚會則沒有保障(免不了要行賄)及第三種安排進入晚會大合唱的所謂「條子演員」(這類看來一定要行賄)。《新聞週刊》引一名圈內人士說,「趙安是總導演,演員想上晚會,就覺得一定要去找趙安。這樣就把關係搞亂了。」(請注意大陸傳媒如何在關鍵處玩弄字眼愚弄讀者,他們這樣形容「向趙行賄」。)
● 七百名演員上臺,大多數要靠行賄
用趙安轉移民眾對央視腐敗的視線。
春節聯歡晚會只有四個多小時,但想上的演員何其多,而導演們又哪肯放棄送上門來的財路,總之多多益善,凡送上門的一個也不放棄。結果就出現了《新聞週刊》所謂的一個「有趣現象」:
「春節晚會上的合唱特別多。2001年的春節晚會,合唱節目飆升到二十一個,一首《西部放歌》,節日單上就寫有十三個人的名字。趙安在有一年春節晚會後曾經給出這樣一個數字:歌曲四十五首,其中只有二十一首是完整唱完的,還有四個歌舞組合,每個組合中至少有五個左右的聯唱,所有歌舞演員一共有七百多人。」
這七百多人除了人氣旺必須上的,有多少「條子演員」?怪不得趙安床頭下會有一千萬現鈔。
當然進賬的不只趙安一人,不然中央電視臺和中共當局為甚麼要為趙安隱瞞案情。
春節聯歡會不僅有像趙安那樣暗拿的,更公開明目張膽地做有償新聞。《新聞週刊》說,「春節晚會每年能給中央電視臺進多少賬沒有多少人知道,但是一年比一年行情看漲卻是個事實。據獨家承辦二OO三年春節晚會廣告的公司透露,今年晚會的廣告比上年每秒漲了十萬元,達到每秒三十萬元。除廣告時間,年年讓觀眾不勝其煩的主持人念賀電,也大多收了企業的錢。據瞭解,在2002年的春節晚會,前一年廣告投放額超過一百五十萬元的企業,可以得到春節晚會現場的一個座席。而在2003年,這個價格漲到二百萬元。」
這個念賀電不就是有償新聞嗎?央視春節晚會節目「政治思想正確」,專為當局粉飾太平,表面道貌岸然,實際骯髒無比。這個腐敗怪胎正是中共政權的象徵。趙安被判刑了,但更多的趙安仍在中央電視台上表面唱正氣歌,背地裏收黑錢,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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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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