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政治定義被廣泛接受,嚴格說來是有些輕率的。「胡溫新政」不曾像歷史上的偉大變革一樣,具有宣言性的指向,或重大的標誌性事件。它只由一些似是而非的模糊跡象所構成:在八二憲法紀念大會上對憲法權威的強調;對「新聞改革」口惠而實不至的許諾;處理SARS事件上展現出的個人魅力;在孫志剛事件上的從善如流;解決農民工欠薪這個多年痼疾的努力等。但這些事件,也可從另一面解讀為新官上任的「形象工程」,並不能確切無疑地滿足和構成「新政」的要件。
對於「胡溫新政」,從來沒有來自官方的定義和闡釋,而是先有民間輿論對胡溫的「讚賞」,繼之以官方的被動默認。而民間輿論的「讚賞」,前提是人們對江澤民時代尤其是江澤民執政後期保守和無所作為的失望。在經歷過六四屠殺和法輪功事件後,中共統治的合法性越來越遭置疑,於是,「穩定」的需要也越顯迫切,在「穩定」的藉口之下,政治氣候陰冷,官僚體制日益僵化,政改停滯,經濟體制改革步履維艱甚至完全變味,成為一種利益分切的幌子。於是,當胡溫展現出積極對待堆積如山的社會問題的跡象時,人們寧願以言過其實的讚美來鼓勵他們。可以說,「胡溫新政」並非胡錦濤和溫家寶的個人專利,而是胡溫較為務實的作風與民間願望互動的產物,是民眾參與創造的一種政治意願及其表述,並被胡溫所接受。而胡錦濤的「法統」身份,又使中共無法公開拒絕這樣一種寓期待於其中的讚美。
但由於胡溫的權力基礎在中共內部,即使胡溫確有推行「新政」的決心,這種改革的難度也是可想而知的,何況我們並不能妄斷胡溫對未來中國政治走向的真實想法。到目前為止,胡溫主要採取以個案處置的方式帶動政策性(而非體制性)突破,對陳舊體制進行修補。比如說:溫家寶不會不瞭解農民工的處境,但他卻要藉助農婦熊明德討要工錢為契機,充分利用媒體和社會輿論的力量,打開解決農民工欠薪這個問題的缺口。在權力基礎仍然脆弱之際,這種手法延續了民眾對他們的信任和個人的清新形象,客觀上對僵化保守的社會現狀也有所突破,對此我們應當給予肯定。
但胡溫的權力既來自於中共,他們受中共政體的約束也是無庸置疑的。在構成"胡溫新政"的諸模糊事件中,胡溫向人們展現的是「勤政」和「親民」的「好人」形象,而不是有魄力的領袖權威。胡溫從來不能或不願對失職事件的責任人進行認真追究,孫志剛案如此,重慶井噴事件也是如此,甚至,因處理SARS失職而下臺的張文康和孟學農,也重新被起用,這就使他們無法藉助個案的處置在腐敗而不作為的官員中建立普遍的警戒制度。有理由懷疑,面對具有普遍代表性的體制性惡疾時,胡溫有沒有能力從容撤消一個縣長的職務!
而且,胡溫的政策走向也比較含混,在進行「新三民主義」,「以人為本」等積極性表述的同時,也有向毛澤東時代和「毛澤東思想」尋求支持的跡象。對異議者的迫害,也無減弱。作為五六十年代蘇聯教育模式下成長起來的領導人,胡溫能在多大程度上接受民主進步的政治觀念,需要謹慎觀察。
胡溫本人顯然樂見民間輿論對他們的讚揚,這對他們鞏固權力大有助益。另一方面,這種讚揚中包含的期許與壓力,在促使當局解決收容遣送、農民工欠薪等問題上,作用更是不可低估的。特別是,互連網的飛速發展,對輿論力量的凝聚,給了有力的支持。
民意在多大程度上保持自覺,對「胡溫新政」的走向乃至未來中國的命運至關重要。以網路為主要載體的民間輿論發出強有力的聲音,在2003年,是堪與「胡溫新政」等重的事件,也是中國民主化進程中不能忽略的一筆。民間輿論藉助互連網的壯大,或許將促使「胡溫新政」逐漸作出更清晰的選擇。無論如何,民間社會的成長和民間輿論的力量,在促進政治民主的道路上,比面目並不清晰的「胡溫新政」更值得信賴。
(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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