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眾村民含淚傾訴---- 村支書一人佔有兩千畝土地
我們村現有人口2300,農業人口1800,組織形式依然沿襲著以前的大集體,分為10個生產隊。一九九八年三月,熊傳祥被鎮領導指定為村支部書記,到二○○三年,在這六年裡,他對中央關於農村土地承包出臺的一系列政策置若罔聞,大搞「兩田制」,其數量之大,我們村民無法再忍受了。
我們村原有荒丘1500畝,一九八三年實行生產責任制,這些荒丘也分到我們農戶手中。當年,上級提倡荒丘搞開發,經過村民幾年的開墾,果園雖沒形成,但全部荒丘皆變成良田。當年,熊傳祥的前任從我們手中收回荒丘,是為了便於集中人力搞開發。熊傳祥任職,並沒有把這些荒丘良田返還給我們農戶,而是握在手中,對外招標變賣,畝均40元。
我們村的村後有條河,河床縱長4里多,300餘畝地,栽植的板栗樹齡達三十年以上,那是上輩人苦心經營的成果。本當屬於我們村民共有的財富,熊傳祥在算計上,比前任更勝一籌,他把板栗林劃了30份,對外招標變賣,每份均達1000元。
我們村在馬嶺上的那80畝耕地,是前四個隊的。一九七八年,當時的人民公社興辦茶園,給佔用了。後因管理不善解了體。一九九六年,鎮上便把這些土地退還給我們了。應申明一句,這些年來,我們前四個隊的村民,並未因辦茶園佔地而減少稅費及賣糧。原本是我們四個隊的土地,熊傳祥不肯再分給我們,依然對外招標變賣,畝賣出價均達90元。
我們村的第二輪土地承包,一訂30年不變,是從一九九七年開始的。二○○○年,熊傳祥提出搞農業調整內部結構,栽板栗林,置與農戶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於不顧,把村西的河套地,一至四個隊的,先期割下40畝,轉年,又把五六七八九十五個隊在村西河套的土地,從承包戶手中全攏下來,共計100畝,對外招標變賣,畝均價達120元。村西廢棄的窯廠,佔地20餘畝,以1700元賣出,連合同都未立。
我們之所以說熊傳祥一人佔有2000畝土地,11余萬元的收入,是因這麼一筆錢,未曾分減過我們村民的稅費,村裡也從未上個致富項目,或辦個公益性事業,村裡那500所謂的非農業人口,每人一年還得交納100元錢的「喘氣」費。村裡仍然欠銀行30萬元的貸款。至於年年這11余萬元的收入,哪裡去了?我們村民過問不了。對於熊傳祥的為人,一村幹部私下做過歸結:千載難逢當了官,千方百計撈錢。僅列一事,後河板栗林裡多年沖積的黃沙,應是集體的財富,再者承包者只承包的是板栗樹,而熊傳祥與一承包者在承包的板栗林裡,擅自開採黃沙,以一拖拉機24元賣出,財源滾滾,破壞著植被。
熊傳祥的為所欲為,自然影響著下面的幹部,我們村的10個生產隊,簡直是10個王國。每個隊長手中都握著相當一部分土地,向我們農戶變賣搞創收。
我們村的農戶負擔卡上,二隊一人僅1.5畝地,農業稅是140元,六隊1.8畝,農稅最高,191元,加上統籌款,秋後,我們每一個農業人口應交250-300元錢。今年,我們農戶的負擔卡,憑空多了3分地,僅這3分地錢,5萬多元錢,又將平攤在我們農戶的頭上了。
我們這麼一個村,村幹部多達16人。除村支書、村主任、村會計吃鎮財政外,其餘村幹部則由我們村民供養。隊長一年的報酬是1800元,又是隊長又是兩委的,加500元。講工作,一年兩次收錢,村幹部只上門催催,誤工不超過20天。一旦當上村幹部,沒人願讓位的。
我們村地處偏僻,經濟收入仍依賴在土地上,我們農戶的人均純收入,其實不過千元。我們村仍然還有許多土坯房,還有點不起電燈的,有病沒錢治的,孩子上不起學的。
我們每一個農業人口,就種那畝多地,卻承擔著包括熊傳祥佔有的那2000畝,每個隊長手中握有的所有土地的稅費,我們農戶不堪重負啊!
屬於我們農戶的土地應當分給我們!這樣的村支書應當動一動!這樣的村班子應當換一換!我們多次奔走在縣上鎮上,然而,民訴官,總是有些難。
我們不甘心,我們仍然發出呼喊:屬於我們農戶的土地應當分給我們!這樣的村支書應當動一動!這樣的村班子應當換一換!
我們村民的這一要求,誰能來問?
贛榆縣黑林鎮大樹村 眾村民
附:大樹村村民代表名單
熊守東(老支書、黨員) 熊方各(老支書、黨員)
熊正修(老幹部、黨員) 劉永寶(原村長、黨員)
熊傳達(支委、黨員) 熊方享(村委)
劉永和(黨員) 劉志兵(黨員) 熊丙茂(黨員)
熊方學(黨員) 熊方古(黨員) 熊正考(黨員)
熊正剛(黨員) 熊方史(黨員) 熊正江(黨員)
劉永山(黨員) 熊傳利(黨員)
熊傳林 熊正凡 熊正銀 熊紀明 熊正果 熊傳法
熊傳立 熊保山 熊方用 熊紀槐 熊正山 熊傳宇
熊正律 熊傳洲 熊方凡 熊方翱 熊方質 熊正靈
熊傳宸 熊正讚 熊正朝 熊正濤 熊 艷 熊傳玉
熊正日 熊正新 熊正軍 熊正民 劉中玲 熊繼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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