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建立「共和國」的時候,我還是一個十二歲的少年,遇到第一個劫難是土地改革。共產黨的工作隊進村,發動農民鬥地主。開始,農民以為租地交租,天經地義,對地主也沒有深仇大恨,鬥爭熱情不高。但是,工作隊說,斗倒地主,可以分地、分糧。農民的熱情高起來了,村裡比較富裕的,劃為地主。我的外祖母劃為地主,所有家產被分乾淨。而且,拿出一具已棄之不用的舊□,作為定罪「不法地主」的根據,外祖母被定為不法地主。我小小年紀就和她一起成為政治犯。外祖母經受八個月的凌辱後,歸天解脫。我不再有朋友,周圍都是歧視的目光。
之後,經過共產黨的「教育」,我提高了「覺悟」,認識到地主的「罪惡」,在學校的學期總結中,批判我的外祖母的罪惡,是必不可少的一項。我學會了愛共產黨。身經鎮壓反革命運動、肅清反革命運動、反右派運動、反右傾運動、文化大革命運動,共產黨叫我去批判誰,我就批判誰,沒有懷疑過共產黨的「偉大」、「光榮」、「正確」。
文化大革命運動結束時,我被定為「四人邦的爪牙」。我說,我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我不知道「四人邦」,我也沒有「打、砸、搶」罪行。我只是擁護「毛主席」。但是,毛主席之後的共產黨,把我定為反革命。幸虧胡耀邦上臺,才一筆勾銷。
這時,我才真正「覺悟」,共產黨並不愛我們,只是把我們當工具而已,共產黨中央犯了錯誤,卻要老百姓承擔。
1989年「六四」事件,共產黨逼迫每一個人表態,支持鎮壓「六四」反革命暴亂,我對他們說,我不懂政治,分不清是非,無法表態。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不盲從。
1999年7月20日,共產黨再一次發動鎮壓法輪功運動,就是身在海外的我,也不能倖免。
這五十多年的歷史,七、八年來一次鎮壓人民的運動,傷害了多少中國人民?但是,共產黨就有那個本事,只要你不在鎮壓的對象中,他都能「團結」你一起去鎮壓、仇恨被鎮壓的人。
香港、臺灣的愛國者,就像13歲-40歲的我,他們以為愛國就是愛共產黨。他們中當然有被利益驅使者,但也有像年輕時的我,幼稚可笑。往事不堪回首,事實證明,「愛共產黨」,就必然傷害人民。而且,最後,一定有機會輪到害自己。
不論共產黨建了多少高樓大廈,經濟成就多麼輝煌,只要它還在傷害人民,我就沒有理由去愛它。沒有熱情去歌頌它。我只能同情被迫害者,只能愛祖國的人民。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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