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希同以收受賄賂等罪名被判刑16年,1995年被捕,1997年判刑,要是照著刑期來看,等江澤民死了,他也不一定能出獄。所以江澤民幾乎把他給忘了。但是陳希同一天也沒有忘了這個把他送進監獄的冤家。
曾有部分北京市的官員認為陳希同是權力鬥爭的犧牲品,集體向中共新領導人寫信要求釋放陳;據說在陳希同被判刑後,許多北京市民對他以往在北京的政績依然肯定。他們說陳希同比現在的劉淇廉潔多了。
動向雜誌透露,北京人大促劉淇公開財產。二月中旬結束的北京市人大會議,有十二份提案,要求北京市委書記劉淇公開公布個人和家庭的財產。大會將提案改為「要求提高領導幹部經濟收入、資產的透明度」,更引發了代表向全國人大申訴北京市人大違規。
別看陳希同坐在家裡,可他什麼消息都知道。別人把劉淇打著籌備2008年奧運為名,個人兩年內就花掉兩億多元,而籌備組花掉二十多個億等等貪腐消息透露給陳,並為他抱不平。他們說,江澤民整陳希同純粹是報復,如果真要整治政界貪腐,為什麼這樣嚴重的問題都不整?為什麼那麼多人反映劉淇的問題都沒有人調查?
陳希同也看了呂加平給中央的信,他對上告江澤民心裏更有底了。
三月初,人大開會期間,陳希同第三次向最高法院、中央政法委、中紀委,第二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申訴,強調自己是受江澤民的政治性迫害,個人犯的僅是高幹中的通病「生活腐化」,但沒有貪污、收賄。他強硬地表示:今生不能得到公正審核,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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