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秦皇島、寧德、福州農民罷免活動研討會
舉辦機構:北京啟民研究中心
二、舉辦時間:2004年4月16日下午2點-5點
三、舉辦地點:北京大學東門萬聖書園
四、會議主持人:李柏光
五、研討會主題
2004年3月,在河北省唐山市、秦皇島市、福建省福安市、閩侯縣和福州市發生了數萬失去了土地的農民代表通過學習憲法和法律後,按照中國法律的規定發起罷免當地黨政領導的行政職務和他們的人大代表資格的活動。這場發生在中國的農民大規模依法罷免活動,成了2004年春天中國維權運動最亮麗的風景線,在海內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力。
六、研討會議程
由長期關注中國農民維權運動的原《中國改革》雜誌社記者趙岩介紹上述五個地方農民罷免活動的緣起和經過;為唐山農民舉行罷免活動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義務工作者俞梅蓀先生介紹唐山經驗;
特約佳賓發言
七、特邀佳賓
張祖樺,劉軍寧,胡星斗,劉力群,張耀傑,王俊秀,許志永,王天成,金大友,王新彪,李建強,朱久虎。
八、特邀媒體
中央電視臺,新京報,新聞週刊,鳳凰週刊,21世紀經濟報導,南風窗,香港有線電視,CNN,BBC,共同社,法新社,美聯社,路透社,PBS,
九、特邀基金會代表
福特基金會代表,香港樂施會代表
北京啟民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華清嘉園15號樓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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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建國以來中國公民第一起罷免市長案例紀實
萬人聯署要求罷免唐山市委書記張和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動議紀實
2004年福建省福安市農民罷免浪潮
河北省秦皇島市農民罷免活動出臺經過
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和閩侯縣農民罷免活動紀實
六、 唐山警方立案偵查罷免動議公民連署,簽名者人人自危
建國以來中國公民第一起罷免市長案例紀實
2003年福安市萬名公民要求罷免市長藍如春
趙岩 鄭現莉
2003年3月1日,福安公民繆孟康來電與我商量用憲法罷免福安市長藍如春一事,並起草了罷免理由書。2003年3月5日,福安公民繆孟康、繆紹和到北京送罷免理由書,當時的公民連署已經達2000多人。當繆孟康、繆紹和等三人把罷免理由書和公民簽名送到人民大會堂時,被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分局帶走,詢問兩個小時後,繆孟康、繆紹和等三人被釋放了。
2003年4月8日,福建省福安市下屬幾個鎮的農民,在經過多年的上訪無效後,通過學習中國憲法和法律,毅然拿起法律的武器,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公民連署,向寧德市人大和福安市人大遞交了要求罷免福安市市長以及其他官員的罷免理由書。這一在「非典」期間發生的、開中國歷史先河的事件一出現,立即震驚了世界。以下就是福安農民遞交的罷免理由書。
福安市萬名公民罷免市長理由書
全國人大常委會: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
寧德市人大常委會:
福安市人大常委會:
我們是福建省福安市一萬多名公民。今天我們懷著悲憤的心情,向你們反映發生在我們福安市的違法亂紀行為。
近幾年來,福安市委市政府領導,不按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辦事。特別是近一時期以來,不把落實「三個代表」放在實處,更不把黨紀國法放在眼裡,市長藍如春甚至對群眾揚言:「我們就是貪污犯,江澤民、胡錦濤也不能把我們怎樣。」
福安市人民近幾年來,過著水深火熱的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選舉和被選舉、罷免和被罷免的權利,我們認為,本屆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已不配當共產黨基層政權的領導。他們欺壓百姓,魚肉人民,所以我們特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福建省人大、市人大申請,堅決要求罷免市長及市政府主要領導成員:市長藍如春、副市長劉宗廷、陳灼生、文化局局長施長鈴、環保局長、農業局長、土地局長、交通局長。
罷免理由如下:
一、十年內800畝耕地喪失殆盡
從1992年以來,福安市阪中工業開發區、居民開發小區、福安市民族中學、阪中小學、福安市職業中專學校等單位因建設用地先後徵用阪中村500畝耕地。市、鄉、村某些領導分別從中漁利數百萬元。
其中,福安市職業中專學校遷移重建而徵用阪中村100多畝耕的事最為腐敗。市長藍如春等人從中牟利幾百萬元。
2000年,原建於福安市陽頭街道辦的職業中專學校地皮被市裡出讓,搞商品房開發,該校佔地面積25餘畝,以30萬元/畝的價格出讓,共得土地出讓金800多萬元。然後,由市長藍如春出面,辦理徵用阪中村100多畝耕地的手續,並以5萬元/畝的價格從市企業局下屬開發公司購得100畝耕地用於重建學校。然而,市企業局下屬開發公司卻是以1.2
萬元/畝的價格向阪中村徵用耕地的,其中每畝相差38萬元,共計380萬元。後該開發公司負責人因受賄被司法機關追究。
國家的財產、集體的財產就這樣被藍如春這樣的蛀蟲侵吞。
二、群眾誓死保護耕地
阪中村現有村民3000多人,上世紀八十年代原有耕地800多畝,人均耕地不足0.4畝。1992以來,先後被徵用500多畝耕地,現在只剩下過坑洋的250畝耕地,人均耕地不足0.1畝,而且當地工業區開發又不能解決村裡剩餘勞動力,所以耕地仍是村民賴以生存的「命根子」。
群眾反對的理由是:第一,我們的耕地只剩下人均不足0.1畝,這是我們賴以生存的「命根子」;第二,電臺若在過坑洋架設天線,勢必要在地下鋪設電纜,這樣就不能栽培高桿高效益經濟作物,農民的收入將減少;第三,阪中鄉已納入福安市城市規劃區,在未來10-20年內,過洋坑將發展成市區,若干年後,903電臺是否又要一次勞民傷財的
大搬遷。
所以,我們建議利用山區架設轉播天線,這樣做有利於保護耕地。然而,市政府和藍如春不這樣認為,並派阪中鄉趙書記來做群眾工作,他說:「你們同意也建,不同意也建,電臺是中央命令要建的。到12月31日止,耕地上所有的青苗農作物都鏟除,你們自己看吧。」
2002年底,903電臺擅自在過洋坑劃線、打樁。憤怒的群眾堅決予以抵制,拔去木樁,並組織群眾晝夜值班看護,不讓電臺施工。
三、多次動用軍警 迫害保護文物的百姓
福安市政府無視文物保護法,強行拆除明朝古建築--順濟行宮。該宮所奉祀的臨水夫人在臺灣及東南亞一帶有比較廣泛的影響。福安市政府領導收取好處,竟不顧文物保護的事實,不顧人民群眾的要求保護文物的呼聲,強行將順濟行宮賣給房地產開發商,致使五百多年歷史,始由明抗倭英雄王釧損建的順濟行宮毀於一旦。在強行拆遷過程中,福安市政府動用警察毆打和拘捕群眾。(詳見《工人日報.文物保護遭遇房地產開發》)
四、挪用1800多萬救濟金
2002年市政府挪用民政部門發放給五保戶、殘疾軍人等5000多人的救濟金1800多萬元,致使這些人生活窮苦不堪。
五、侵吞少數民族公路建設專款
侵吞福建省民委撥給少數民族建設社嶺公路專款近百萬元,且不包括群眾自籌資金20多萬元,致使社口鎮7個村5000多人至今過著手提肩挑的日子。該路完全是一條「水」和「泥」的路,然而政府居然上報驗收合格。這條路因為交通事故已奪去十多條生命。群眾多次反映,政府均不理睬。當地群眾說:「我們的市長及鎮領導從未來過這裡,因為路不好。」
六、一條威脅穆陽蘇堤人民的懸河
福安市穆陽鎮蘇堤村的灌溉水渠被改建成發電站。二十多年來,水渠每逢發電或降雨,水位上升,渠水便滲漏,沖毀沿岸的房屋、農田,已有數十條生命被奪走,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受到威脅。同時市政府還侵佔農民土地費幾千萬元,市長藍如春揚言:「一分錢不給你,看你上哪能告贏。」20多年來,當地群眾狀告無門。(詳見《中國改革.農村版》2003年第二期)
七、侵吞數百萬土地賠償費
2002年福安市溪尾鎮林江村土地賠償款數百萬元被鎮村兩級侵吞,群眾上訪還遭打擊報復。(詳見《中國改革.農村版》2003年第四期)
八、蓮池廣場腐敗案
福安市蓮池廣場開發,政府及藍如春市長與民爭利,群眾怨聲載道。原來本是造福工程,現在卻引發群眾自爆案。市長藍如春收受賄賂5萬元和20條中華香菸,後其退還5萬元。(詳見新華社《福建內參》,2002年刊發後,藍如春買通福建省紀檢部門,其罪責沒有受到追究,)此事在當地群眾中影響極壞。
九、青青穆陽溪,竟變牛奶河
穆陽溪山青水秀。因河沿岸的石材廠的污染,致使河水變成白色,嚴重影響群眾的生活和生產。群眾批政府有關部門協調,但均未有結果,而環保局長說:「河水變成牛奶河,你們也省了訂牛奶錢。」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以上所提到的藍如春市長等人已不再適宜擔任領導職務,誠望全國人大和省人大及兩級市人大依照江澤民「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胡總書記「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原則,支持我們在中國首次依照憲法賦予的權利,依法舉行全福安市市民公決。請依法關注和監督我們全民公決的罷免過程。或召開兩級市人大會議,啟動罷免程序。以此維護福安市人民的穩定團結,推進福安市乃至寧德地區和福建省的依法治國、民主政治及政治文明的發展。
此致
敬禮
附:萬名福安公民名單
抄送: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共中央組織部、
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委組織部、
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委組織部
福安市萬名公民代表
2003年4月8日
藍如春知錯不改,發動各鄉鎮幹部阻止群眾簽名
福安市萬名公民罷免活動又有新的進展
繆孟康等人將萬名公民簽名冊和罷免市長藍如春的理由書送到寧德市人大和福建省人大後,引起了高度重視。福建省人大迅速對此事作出了反映,已經正式去函約請繆孟康等罷免代表於4月21日面談,協商解決問題的辦法。但是藍如春卻利用自己手中市長的權力將各鄉鎮幹部發動起來,用各種手段阻止福安市公民繼續簽名,並且恐嚇已經簽名的群眾。現在簽名活動已經無法繼續進行,已經簽名的群眾也有部分人開始退縮,但是仍有8000名群眾堅持正義,要把中國第一起罷饈諧さ幕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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