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導,2001年4月15日,霸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在該市高家墳橋頭一飯店處,有一男子將一名婦女推倒,請110民警前去處理。根據指揮中心指令,康仙莊派出所民警劉志庚、苑景武帶領協勤人員徐文濤、於俊偉、許忠傑趕到現場,將該男子帶回訊問。因該男子拒不回答提問,劉志庚等5人對其進行毆打。次日凌晨,發現該男子死亡。
為逃避懲罰,劉志庚等5人將屍體藏匿於床下,後又將屍體運至一施工工地掩埋,並訂立攻守同盟。此後,3名協勤人員先後離開派出所。
2004年3月,因搶劫、輪姦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的原協勤人員徐文濤,在保定監獄服刑期間,向獄方供出此案。檢察機關很快將苑景武、於俊偉、許忠傑抓獲,民警劉志庚投案自首。目前,死者屍骨已被挖出,其身份有待進一步確認。
劉志庚等人身為公安民警,無視法律,刑訊逼供,草菅人命,情節極為惡劣,令人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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