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應」一文說到,「眾所周知,鎮壓法輪功歸黨委管,起訴省長是張冠李戴了」。顯然,此人對鎮壓法輪功的系統很熟悉。不錯,鎮壓法輪功是歸黨委管,但省長都是省委第一副書記,黨委開會佈置鎮壓法輪功,第一副書記能不參加?每年各地開人大,哪個政府工作報告不是把鎮壓法輪功當作政績來宣傳的?再說,1999年鎮壓開始到2001年2月調任遼寧省省長這段時間,薄熙來可一直是中共大連市委書記,對這一段時間大連發生的酷刑致死案負責應該不是「張冠李戴」吧。這幾年全國發生的酷刑虐待致死等案例,絕大多數發生在公安局、看守所、監獄、勞教所。各個看守所歸公安局管。到省一級,各級公安部門歸省公安廳管,監獄的上級單位是省監獄管理局,勞教所的上級單位是省勞動教養管理局,這兩個局都歸省司法廳管。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是省政府機構,一省之長對管轄範圍內酷刑打死幾百人居然無動於衷,還指控別人指鹿為馬?當然,省委書記聞世震、省委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王唯眾、省政法委書記丁世法、李峰、省委610辦公室主任宋善雲都要承擔他們該承擔的責任。
關於法輪功的問題,「反應」一文在偷換概念。法輪功問題和民主風馬牛不相及。法輪功人呼籲的和美國人民幫助法輪功人呼籲的都是最基本的人權--信仰的權利。要求的是停止對無辜的殺戮。沒有人在這個問題上要求改變社會制度。就這樣的要求,薄熙來或他的代言人也覺得太過分了嗎?是敗壞了中國的民主形象了(此句話不通,中國根本就沒有「民主形象」,何來敗壞之說)?難道薄熙來認為他的屬下蓄意謀殺無辜人民不是敗壞中國形象?
「反應」一文在最後讓薄熙來說了一句豪言壯語:「如果把我在美國五馬分屍,就能增加中國的光明,我心甘情願為國捐軀。」言重了!沒有人會把你五馬分屍。不過有一件事你是可以做的。在明慧網上登一條「嚴正聲明」,表明你對鎮壓法輪功的態度,聲明你個人沒有參與在大連市和遼寧省迫害法輪功,作為大連市的黨政首腦和遼寧省的政府首腦,向在你管轄範圍內受迫害、致殘、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道歉。以此來爭取受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諒解。這樣做一定可以「增加中國的光明」,而且不用「為國捐軀」。不過要做就要快,到事情翻過來再表這個態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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