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背後的悲涼:一起偷

最近幾天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國家財政部審計署署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審計報告,報告中暴露的問題,引起極大震動,各媒體不惜使用"審計風暴 "、"讓人觸目驚心的審計清單"等等來描述。確實,動輒數千萬、數億、數十億的國家財產,人民血汗,民脂民膏,堂而皇之地流入小團體、個人,最後實際上全部用各種方式惠及到個人的口袋,而佔全國人口9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佔全國人口60%,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家庭,正在為基本的生活、為高昂的學費,為無力負擔的醫療費日益絕望,在這樣的社會現實下,居然有人如此滋潤、如此貪婪、如此燦爛地生活著、享受著,怎麼能夠不震動呢。

這些人都拿了什麼錢?中央預算管理資金、中央基本建設預算管理資金和中央其他部門預算資金,這算是國庫、是全國人民的錢;中國工商銀行、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交通銀行等金融機構資金,這算是金融資產,是國有資產加廣大儲戶的錢,還是全國人民的錢;這些錢被"截流"、"擠佔"、"挪用"、"核銷""騙貸"等等,說穿了,把不該留下的錢留下,把不是自己的錢據為己有,不消使用那些專業術語,我們老百姓的白話就叫--偷。財政部審計署署長李金華自我定位,要當好國家財產的"看門狗","看門狗""看"什麼,就是看小偷的,防小偷的!

實施小偷行為的為何等人物,有原國家計委、國家林業局調查規劃設計院等4個單位、國家體育總局、國防科工委等等部門;有主管長江堤防工程的人們、有負責賑災的地方政府的人等,有銀行職員、保險公司職員、有私營資本家、有背景的"個人"消費者,細細看來,都不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百姓,都不是辛苦勞作的大眾,這些人恰恰都是我們這個社會的"上層",社會經濟"精英"們,他們有的是"三個代表"不離口的中央國家機關、地方政府官員;有的是事業單位、大型國企的黨政領導;有的是金融領域的高級白領;有的是先富起來的"先進生產力代表"。總之,他們不是勞動人民,他們靠偷來的利益,比勞動人民過的日子好許多倍,他們是近年來經濟發展的受惠者,或者說既得利益者。

偷來的錢好花,可以不心疼地花,比如在北京市中心買豪宅、建豪宅、佔幾套豪宅,可以買世界上最昂貴的賓利轎車,可以三天兩頭到香港澳門逛街購物豪賭,可以輕鬆送子女出國留學等等。這些人由衷地受用了最廣大勞動人民的辛勤勞動成果,卻把國家利益,人民群眾的利益置之腦後,在長江水災的威脅中,在地震災民嗷嗷待援的期盼中,在風沙肆虐急需林業保護的無奈中,在國有銀行被掏空的危險中,他們心安理得到已經喪心病狂。

為什麼要偷,因為錢已經取代一切成為我們社會的行動準則,什麼信念、道德、責任,統統讓位於錢,有錢就是成功,有錢就成為社會發展的先進,唯獨不講的是手段,對"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的極端歪曲和實踐,造就了社會上層的這批小偷,中央機關、地方政府、國有企業,他們內外勾結,有辦法、有門路者大家一起上,大家一起偷。如此可怕的場景,如此悲涼的現狀,可能審計報告只是掀開了冰山的一角,難道沒有制度、沒有監督機制?不徹底扭轉社會分配結構、扭轉社會價值觀的墮落,要多少"看門狗"才夠呢?

然而群眾更關心的另一個問題是:那些被審計出了重大問題的單位和責任人,下一步將面臨什麼樣的命運?會不會也像以前有的地方那樣,審計時"高高舉起",處理時"輕輕放下",甚至乾脆三拖兩拖就沒了下文?在"觸目驚心"的審計結果之後,如果沒有一個負責任的、禁得起歷史檢驗的處理結果,事情恐怕就不能圓滿收場。


摘自<天和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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