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西部地區的一名普通公務員,生活的窘迫使我幾乎失去了做人的尊嚴,不得不背井離鄉。
我1993年師範學校畢業被分配到陝西白河縣(系國家級貧困縣)一所村辦完全小學任教,到1997年,完全憑著個人實力完成了從村辦完小到區文教組再到縣教育局的「三級跳」。由於堅持自學,1995年我就獲得了自學考試法律專業大專文憑,因此在1997年8月,被選調到縣檢察院工作,成了一名檢察官,工資也從當初的130元漲到270元,到1999年2月漲到310元。
應該說這點薪水一個人倒也將就著能過得去,但是自1998年結婚並參加了單位的集資建房以後,我就完全處於山窮水盡的境地了。3萬元的貸款,每月要在工資中扣除250元還貸,即使加上每月不到50元的檢察官職務津貼,平均每個月供我支配的收入也就百元左右,加上夫妻兩地分居,這點錢大多花在路上了。吃飯呢,只好天天「蹭」父母的。3萬元貸款也許在大城市只是小菜一碟,然而按照我的工資水平,多少年才還得清?在這種窘迫的情況下,妻子懷孕了,我用什麼物質基礎撫養這即將出生、嗷嗷待哺的孩子?妻子是一名教師,工資也不高。
面對這種狀況,我感到極度壓抑和苦悶,堂堂七尺男兒,連自己的孩子都無力撫養,還在吃父母的「白飯」,還能稱得上是男人嗎?這種精神上的苦悶幾乎令我的自尊全線崩潰,使原本勤奮敬業的我變得吊兒郎當、頹廢沉淪、玩世不恭。終於,1999年8月,我在父親的怒視中踏上了東去的列車,來到寧波,受聘於一所著名的民辦學校。在改善了收入的同時,更重要的,是我重新獲得了做人的自尊和自信。現在,我已有了自己的電腦,這是在原單位幾乎不可想像的事。
實際上,西部地區的普通公務員收入水平在當地應該說是比較低的。我們那裡只要是稍微懂點技術的泥水工,每天的收入也在15-20元以上。在同等條件下,有些特殊行業(如銀行、菸草)的從業人員與普通公務員的收入差距在兩三倍以上。西部一些地方的物價有時比經濟發達地區還高,「錢不當錢用」。舉個小例子,燒開水用的「熱得快」我在白河縣買是8.5元,而我在寧波買只用了3.5元,差距之大可見一斑。
在這種薪俸不能保證基本生活的情況下,人才外流幾乎是必然的。我們檢察院核定編製是32人,從1997年10月到1999年上半年,先後外流到條件較好的地區和單位的就有6人,其中4名是30歲以下的青年幹部,1名副檢察長,1名科長。目前檢察院處於嚴重缺編狀態,而在經濟發達地區的檢察院可能發生這種情況嗎?不可能。我願意遠離家人一個人漂泊在外嗎?當然不願意,但是沒辦法,生活所迫啊。作為一名青年黨員,我也願意為國家的檢察事業貢獻自己的微薄之力,但是,面對現實,我別無選擇。
那些自己衣食無憂的人們,不要再高高在上地發「空對空」的議論了,他們根本不瞭解西部公務員的生活實情,站著說話不腰痛。在尚未解決普通公務員生活問題的情況下,講「文化更新」,那是痴人說夢。
西部地區檢察官隊伍後繼乏人
方明威
作為一名曾在西部檢察機關工作而停薪留職去東部打工的人員,偶爾回鄉總免不了和原單位同事聊聊單位的情況。當我們談到修改後從2002年1月1日起實施的《檢察官法》對單位的影響時,他們說:「可以肯定地說,我們檢察院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沒有人可以通過國家司法考試。過了今年3月份這次考試,所有人連報考資格都不具備,因為沒有一個人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黨校學歷沒用,不能報考。即使最高人民檢察院降低西部貧困地區未獲得檢察官資格的人員報考國家司法考試的學歷條件,專科也能報考的話,憑他們的學識和水平,和那些大學本科畢業生以及東部發達地區報考的人員也是沒法比的。加上國家司法考試是全國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不用問,肯定考不過。」我問:「那10年後這一批40多歲的檢察官將面臨退休,新的補不上來,不就沒人可以辦案了嗎?」他們說:「是啊,確實存在這個問題。」
就以我曾經工作的陝西省某縣檢察院為例,核定編製為32人,現在卻僅有干警共26人,缺編達6人之多。在這20多人中,40歲以上的檢察員5人,助檢員2人;40歲以下的檢察員僅4人,助檢員僅3人。最為可怕的是30歲以下的檢察員、助檢員一個人都沒有。除開法警,在七八名書記員中,真正擁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法律專科學歷的人員僅兩人。自1997年開始,就沒有一名人員通過初任檢察官資格考試。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肯定的是,該院在以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基本上沒有人可能通過國家司法考試。那麼,可以想像,再過10年,如果沒有新人可以補充,檢察官將會出現嚴重的斷檔局面。
本來,西部檢察官就因待遇低而缺乏吸引力,導致本院自1997年開始青年干警紛紛調離。現在,《檢察官法》又提高了檢察官的「門檻」,這無疑大大增加了青年干警的壓力。
據瞭解,部分既不是法律專業也沒本科學歷的年青干警正積極聯繫調離,處於人心浮動狀態。事實明擺著,這些人要熬到何年何月才能通得過國家司法考試?通不過國家司法考試,就永遠當不了檢察官,拿不到檢察官津貼,待遇就永遠上不去,永無出頭之日。幹嗎在這兒熬青春?不如早日改換門庭另謀出路。
據同事們說,為瞭解決檢察官學歷不達標的問題,有關部門與大學聯合舉辦法律培訓班,對學歷不達標的檢察官進行「續本」培訓,但因其費用高昂,那些干警們的工資度日尚難自保,更不用說交錢參加培訓了。就是不吃不喝工資全拿出來也不夠學費,指望財政撥款,更是痴心妄想,縣財政連幹部工資都保不住,還會拿錢讓你上學?所以全院沒一個人報名。
西部因為貧困,根本無法吸引普通高校畢業生回鄉就業,更不用說是法律專業的本科畢業生了。以前還可以從其他單位選調,現在,人家一看「門檻」這麼高,檢察院想要的人不想調進來,想調進檢察院的人卻沒什麼用。所以,檢察院在干警資源上也處於枯竭狀態。這也是本院自1998年就處於缺編狀態卻一直得不到補充的原因。
現有的檢察官是怎麼想的?據我所知,70%的人是這樣想的:假如我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就立刻調走,最好當律師,次點去法院。這不是胡話,假如是我,我絕對會這麼做。
我想,我們檢察院只是比較典型,類似的情況在西部地區檢察院中肯定不少。這是來自最基層的真實情況,我衷心希望能引起全國上下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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