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西部地区的一名普通公务员,生活的窘迫使我几乎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不得不背井离乡。
我1993年师范学校毕业被分配到陕西白河县(系国家级贫困县)一所村办完全小学任教,到1997年,完全凭着个人实力完成了从村办完小到区文教组再到县教育局的“三级跳”。由于坚持自学,1995年我就获得了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大专文凭,因此在1997年8月,被选调到县检察院工作,成了一名检察官,工资也从当初的130元涨到270元,到1999年2月涨到310元。
应该说这点薪水一个人倒也将就着能过得去,但是自1998年结婚并参加了单位的集资建房以后,我就完全处于山穷水尽的境地了。3万元的贷款,每月要在工资中扣除250元还贷,即使加上每月不到50元的检察官职务津贴,平均每个月供我支配的收入也就百元左右,加上夫妻两地分居,这点钱大多花在路上了。吃饭呢,只好天天“蹭”父母的。3万元贷款也许在大城市只是小菜一碟,然而按照我的工资水平,多少年才还得清?在这种窘迫的情况下,妻子怀孕了,我用什么物质基础抚养这即将出生、嗷嗷待哺的孩子?妻子是一名教师,工资也不高。
面对这种状况,我感到极度压抑和苦闷,堂堂七尺男儿,连自己的孩子都无力抚养,还在吃父母的“白饭”,还能称得上是男人吗?这种精神上的苦闷几乎令我的自尊全线崩溃,使原本勤奋敬业的我变得吊儿郎当、颓废沉沦、玩世不恭。终于,1999年8月,我在父亲的怒视中踏上了东去的列车,来到宁波,受聘于一所著名的民办学校。在改善了收入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我重新获得了做人的自尊和自信。现在,我已有了自己的电脑,这是在原单位几乎不可想象的事。
实际上,西部地区的普通公务员收入水平在当地应该说是比较低的。我们那里只要是稍微懂点技术的泥水工,每天的收入也在15-20元以上。在同等条件下,有些特殊行业(如银行、烟草)的从业人员与普通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在两三倍以上。西部一些地方的物价有时比经济发达地区还高,“钱不当钱用”。举个小例子,烧开水用的“热得快”我在白河县买是8.5元,而我在宁波买只用了3.5元,差距之大可见一斑。
在这种薪俸不能保证基本生活的情况下,人才外流几乎是必然的。我们检察院核定编制是32人,从1997年10月到1999年上半年,先后外流到条件较好的地区和单位的就有6人,其中4名是30岁以下的青年干部,1名副检察长,1名科长。目前检察院处于严重缺编状态,而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检察院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吗?不可能。我愿意远离家人一个人漂泊在外吗?当然不愿意,但是没办法,生活所迫啊。作为一名青年党员,我也愿意为国家的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但是,面对现实,我别无选择。
那些自己衣食无忧的人们,不要再高高在上地发“空对空”的议论了,他们根本不了解西部公务员的生活实情,站着说话不腰痛。在尚未解决普通公务员生活问题的情况下,讲“文化更新”,那是痴人说梦。
西部地区检察官队伍后继乏人
方明威
作为一名曾在西部检察机关工作而停薪留职去东部打工的人员,偶尔回乡总免不了和原单位同事聊聊单位的情况。当我们谈到修改后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检察官法》对单位的影响时,他们说:“可以肯定地说,我们检察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人可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过了今年3月份这次考试,所有人连报考资格都不具备,因为没有一个人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党校学历没用,不能报考。即使最高人民检察院降低西部贫困地区未获得检察官资格的人员报考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条件,专科也能报考的话,凭他们的学识和水平,和那些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东部发达地区报考的人员也是没法比的。加上国家司法考试是全国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不用问,肯定考不过。”我问:“那10年后这一批40多岁的检察官将面临退休,新的补不上来,不就没人可以办案了吗?”他们说:“是啊,确实存在这个问题。”
就以我曾经工作的陕西省某县检察院为例,核定编制为32人,现在却仅有干警共26人,缺编达6人之多。在这20多人中,40岁以上的检察员5人,助检员2人;40岁以下的检察员仅4人,助检员仅3人。最为可怕的是30岁以下的检察员、助检员一个人都没有。除开法警,在七八名书记员中,真正拥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律专科学历的人员仅两人。自1997年开始,就没有一名人员通过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肯定的是,该院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基本上没有人可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那么,可以想像,再过10年,如果没有新人可以补充,检察官将会出现严重的断档局面。
本来,西部检察官就因待遇低而缺乏吸引力,导致本院自1997年开始青年干警纷纷调离。现在,《检察官法》又提高了检察官的“门槛”,这无疑大大增加了青年干警的压力。
据了解,部分既不是法律专业也没本科学历的年青干警正积极联系调离,处于人心浮动状态。事实明摆着,这些人要熬到何年何月才能通得过国家司法考试?通不过国家司法考试,就永远当不了检察官,拿不到检察官津贴,待遇就永远上不去,永无出头之日。干吗在这儿熬青春?不如早日改换门庭另谋出路。
据同事们说,为了解决检察官学历不达标的问题,有关部门与大学联合举办法律培训班,对学历不达标的检察官进行“续本”培训,但因其费用高昂,那些干警们的工资度日尚难自保,更不用说交钱参加培训了。就是不吃不喝工资全拿出来也不够学费,指望财政拨款,更是痴心妄想,县财政连干部工资都保不住,还会拿钱让你上学?所以全院没一个人报名。
西部因为贫困,根本无法吸引普通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更不用说是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了。以前还可以从其他单位选调,现在,人家一看“门槛”这么高,检察院想要的人不想调进来,想调进检察院的人却没什么用。所以,检察院在干警资源上也处于枯竭状态。这也是本院自1998年就处于缺编状态却一直得不到补充的原因。
现有的检察官是怎么想的?据我所知,70%的人是这样想的:假如我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就立刻调走,最好当律师,次点去法院。这不是胡话,假如是我,我绝对会这么做。
我想,我们检察院只是比较典型,类似的情况在西部地区检察院中肯定不少。这是来自最基层的真实情况,我衷心希望能引起全国上下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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