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權活動人士向中國人權呼籲,關注和救援因超生問題上訪正被勞動教養、處境危難的上海婦女毛恆鳳。該知情人士說毛恆鳳現遭受禁閉等殘酷虐待、她的全身都被繃帶綁住並吊起,還被施加跺踩肚子等毒打,而且警方專門指派了兩名犯人看管她。
知情人士介紹毛恆鳳原是上海制皂廠職工,她1988年「計畫外」懷了第二胎,廠裡官員強迫她流產時發生衝突,廠裡把挺著大肚子的毛恆鳳捆綁起來,將她關入精神病院並強行注射藥物。毛恆鳳後來雖然堅持生下了孩子,但是遭到廠方違反勞動法的開除。
毛恆鳳因此向上海市勞動仲裁機構申訴,上海市勞動仲裁機構同意廠方的除名違反勞動法,因而撤銷了制皂廠開除毛恆鳳的決定。制皂廠不服仲裁而向上海楊浦區法院起訴。楊浦區法院審判長任大連對又懷上第三胎7個月的毛恆鳳說:「你去打胎,就判你贏。」毛恆鳳不得已打胎並造成大流血後,審判長任大連的判決卻是:「毛違反計畫生育,工廠的除名決定應予維持。」
毛恆鳳為了爭取自己的工作權利和其他權益,開始了長達15年的申訴上訪的漫漫之路,期間她多次被關入精神病院和遭到警察拘禁。雖然精神病院對毛恆鳳的鑑定是「具備行為能力」,但她在被強制送往精神病院和鑑定期間,遭到「雙腳倒拖,頭著地,硬拉」和電擊治療等,備受各種虐待和屈辱。毛恆鳳屢屢到北京向國務院和最高法院申訴,結果不僅全被駁回或不予立案,而且常常都是被北京或上海警察抓住遣送回家。毛恆鳳不足16歲的女兒也曾遭到警察關押,逼迫她們交待誰在毛恆鳳的衣服上寫下了「抗議非法拘禁、反對司法腐敗、反對違法行政、依法保障人權」的抗議文字。由於毛恆鳳堅持不懈地上訪申訴,上海市公安局在2004年4月,將毛恆鳳抓起來並宣布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
中國人權反對以強制墮胎和其他懲罰措施執行計畫生育政策,譴責中國政府用任意羈押的手段鎮壓上訪維權的民眾。上海警方無視未成年人的權益,任意強行審訊毛恆鳳的女兒,也嚴重違反聯合國有關保護少年兒童的公約和條約。為此,我們強烈要求中國政府結束勞動教養等任意羈押制度,恢復毛恆鳳的人身自由和保證毛的未成年孩子的權利。
中國人權主席(President) 劉青(Liu Qing)
中國人權發布的報告、聲明、新聞和其他正式文件,統一由中國人權紐約總部發布。上述文件經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簽名有效:劉青(主席)、Sharon Hom(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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