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三岔灣村民並沒有屈服,一方面,他們為了對抗政府的野蠻鎮壓而團結起來,自今年5月底到10月4日,該村2000多名青壯年農民24小時堅守在村部大院,過著原始的集體性的共產主義生活。另一方面,他們以三岔灣村全體3600多村民及周邊村莊15000多名村民的名義,在10月4日向國家主席胡錦濤發出《緊急呼籲書》。
呼籲書事實確鑿、層次分明、有理有據:
說明瞭該村土地一向為村民所有,對此的官民認識「明確一致,界線分明」。而且,50多年來,各村為防沙固沙投入大量勞力,「終於把沙漠變為林地,不能一夜之間說是國有的就是國有的。
說明瞭市政府成立該開放區不具有任何合法性,因為「到目前為止,農民沒有查到中央、省批准成立該開發區的合法文件。」
揭開了非法設立該開發區的腐敗:負責該開發區開發的「實際上是一官辦公司,宣布政府佔有大部分股份。到目前為止,已產生嚴重的政府官員和幹部私分股份,以及圍繞該地出現的其他嚴重違規操作和腐敗問題。」
痛斥該市市政府的毫無誠信:「政府承諾給農民的宅基地多次承諾多次背諾。」
列舉了市政府的單方面強買強賣和對維權村民進行的五次野蠻鎮壓。
最後,「我們緊急呼籲胡錦濤主席立即干預此事,請立即派工作組調查這次鎮壓事件,調查確定2萬畝林地的權屬問題,調查設立『榆林市西沙開發區』的合法性問題,調查圍繞開發區違規操作和腐敗問題。」
任何尊重事實和不抱偏見的國人皆會認定:這些村民的集體徒手維權,完全是合法合理合情的行為;他們寫給胡錦濤的呼籲書,也是有據有理有節的訴求,充分展示出農民維權活動的正義、理性和堅韌。
反觀該市市政府及其開發商們,是多麼貪婪的敲骨吸髓之徒:打著「收回國土」和「發展經濟」的旗號,搶奪歸村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靠手中的政治權力,不徵詢村民集體的意見,甚至連象徵性的談判和討價還價都沒有,就強制性地單方面征地,單方面定價,堂而皇之地發布規定:開發2萬畝林地,補償給農民的勞務費僅僅是每畝500元,而向開發商招商出讓的地價則是每畝35萬元,賣地價比補償費整整高出700倍。
再看該市市長、公安局長以及警察們,在一年半的時間裏,先後五次出動大量警力,對徒手村民進行公開的暴力鎮壓。據村民的呼籲書列舉:第一次鎮壓是2003年4月28日,出動400多名警察;第二次是2004年5月23日,出動700多名警察;第三次是2004年5月26日,出動近3000名警察;第四次是2004年8月27日,出動2000名警察,前後共有近百人次被抓。最為暴力的第五次鎮壓發生在國慶長假期間的10月4日,榆林市市長王登記和市公安局長楊勇親自出馬,指揮1600多名防暴警察包圍三岔灣村,逮捕了30多名抵抗政府非法征地的該村村民,其中23名為婦女。在鎮壓和反鎮壓的過程中,警察居然對徒手村民開槍,致使50多名農民受傷,其中重傷27人。正如呼籲書所言:兩年來的五次鎮壓,該村及周邊村莊已經變成地地道道的白色恐怖地區。村民們包括許多黨員村民,感到榆林地區成了被一些虎狼官吏割據、不受共產黨領導的「土圍子」。
中共執政的55週年慶典,變成了三岔灣村村民的災難。
在這裡,我們再次看到土地開放中屢屢發生的野蠻行為:強勢的官權與資本結成利益同盟,強制掠奪民財和肆意踐踏民權。而正是寫在中共《憲法》中「土地國有制度」、官權至上的現行制度和官商勾結的制度化腐敗、以及穩定第一和經濟增長優先的政績標準……賦予了政府性暴行以合法性。聯繫到十.一前後,中共的專政機關對來京上訪民眾的圍追堵截和驅趕逮捕,所謂的加強中共各級政權的執政能力,不過是在邪惡制度庇護下,加強權力濫用和暴力鎮壓的能力。
由此,能否盡快「還地權於民」、特別是「還地權於廣大農民」,不僅事關基本人權的能否落實為法定權利,官權能否得到有效的監督和制約,而且事關能否改善官權太大而民權太小的極端不公的現狀,遏制官商勾結的權貴集團對弱勢群體的肆意掠奪。
由此,固然,一直受損的民眾還無法在短期內改變現行制度,但民間權利意識的覺醒和自發民間維權運動的擴張,越來越變成自下而上地爭取民間權益和推動制度變革的基礎性力量。
我必須以高傲的憤怒,強烈抗議陝西省榆林市政府公然掠奪三岔灣村民的土地和鎮壓村民維權的野蠻行動!並要求按照司法程序調查榆林市市政府的征地和鎮壓的違法行為,對榆林市市長王登記和市公安局長楊勇以及相關責任者,進行公開公正的司法追究!
我更應該以謙卑的姿態,向這些村民表示由衷的支持和敬意:他們不僅是必須加以平等對待的國民,也不愧為令人尊敬的維權鬥士!
2004年10月6日於北京家中
大紀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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