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從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留美學生和其他移民一樣大都是來尋求所謂"美國夢"的。特別是自費留學生,一旦來到北美,多半是想在這兒落地生根,非得實現了"美國夢"不可。不過"美國夢"這詞兒太抽象,所以後來就有了所謂"五子登科"的說法來具體化。我聽到過好幾個版本的"五子"。最早的是:"房子、車子、票子(錢)、娘子和孩子"。可這其中"娘子和孩子"太牽強了,難道只有在美國才能結婚生子嗎?後來這"五子"有了新的說法:"房子、車子、票子,位子和兒子"。"位子"代表事業上的成功,如獲得碩士、博士學位;找到好的工作;或做生意發財等等。"兒子"大概是因為在中國只能生一個,不一定是兒子,而在這兒,你可以儘管生,生到兒子為止。不過這"票子"又好像和"房子、車子"重複了,有了"票子",還怕買不到房子、車子嗎?況且,"票子"聽上去太"俗",又比較抽象,有多少錢才算有"票子"呢?於是這"五子"成了"四子":"房子、車子、位子,兒子"。可人們叫慣了"五子登科",就還是"五子"吧。又有人曾想再將其湊滿"五子",加了個"孔子"、"老子"或"耶穌子"什麼的,代表有宗教信仰,可又有點兒不倫不類。我認為,其實不管怎樣改,多數人所追求的無外乎是成功的事業和美滿的家庭。而美滿的家庭是和你身處何方沒有關係的。哪裡都有美滿的婚姻,哪裡都有破碎的家庭。同時在美國,除了紐約、芝加哥等幾個大都市以外,車子是生活的必需品,二手車又便宜,即使是靠社會福利生活的人都可以有車,因此在具體化的美國夢裡,"五子"中真正值得一談的只有"二子"。
先聊一下房子吧,這是所謂"美國夢"中最為新移民所熱衷的了。
我是由我外婆一手帶大的。在外公外婆的身邊長大,一直住著寬敞,舒適的房子。也正由於這樣,我一直沒有感到房子的重要。雖然在國內,特別在上海常聽到"三代一室",10平米住4、5個人什麼的,可自己從來沒有體驗,聽著也就當聽了個故事。
出國之前我和小玲住在上海烏魯木齊北路上靠近美領館的一棟花園洋房裡。那是我外公外婆過世後留給我的。那房子是一個英國製藥大王造的。他在上海生活了大半輩子。因為有6個子女,於是他在60多年前造了3幢semi─detach的別墅,共6個獨 立的單位。原來是想留給他們,一戶半棟(一個獨立單位)。解放後,他的子女4個回了英國,2個去了香港,這房子也就歸了國家。現在這幾棟房子名列於上海作為歷史遺蹟而保留的200棟老洋房之中。我和小玲住的那個單元,前面是個大花園,後面是天井(中西和壁),臥房在2樓,底樓是客廳和餐廳。那時房子的地板每2個月就有人來打蠟;前面的花園每個月都有花匠來修整。另幾個單位住著老作家峻青,乒壇名將鄭敏芝的娘家,作曲家肖白,老紅軍彭老和上海戲劇學院的一個老教授等。那時我們常請朋友來我們家聚會。有些第一次上門的朋友,常常在外面繞了幾圈都"不敢"敲門,以為走錯了,因為在當時的上海,像我們這樣一對小夫婦,一般是不太可能住在這樣的"花園洋房"裡的。他們進來後看到屋內的擺設更是驚訝,常有人說像看了部進口電影。
出國之前,我曾無數次地憧憬美國的生活:開著車在高速公路上;衣冠楚楚的坐在辦公室裡;高爾夫球場上揮著桿;漫步在曼哈頓的第五大道上。。。可就是沒有一次想到過住在什麼樣的房子裡。
1990年9月20日來到美國克里夫蘭,住進了離學校不遠的一棟3層Town house。房東 將其隔成10個小間,租給了十幾個學生。廚房、廁所在二樓,大家合用,好似"七十二家房客"。我和小玲住在底樓一間8平米左右的房間裡,除了揀來的一張床墊和一把椅子以外,別無它物,真可謂"家徒四壁"。不過我們剛到美國,還挺新鮮的,又沒打算在那里長住,並不覺得怎樣。和同學好像每天開party一般,倒也挺好玩兒的。9個月後搬到紐約。來紐約之前對她充滿了幻想,什麼第五大道上的公寓,長島上的豪宅,真沒有想到,在閣樓上一住就是五年多。
先是住在姑媽(我父親戰友胡叔叔的姐姐)家裡的閣樓上。那個閣樓10平米都不到,而且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我是站不直的。地板像裝了彈簧一樣,走起來一顛一顛的。屋裡的"擺設"比克里夫蘭多了一張桌子和一把椅子。只有一扇小窗,每次我從那扇小窗望出去時都會有《紅岩》裡小蘿蔔頭的感覺。8個月後搬到了學校附近,法拉盛的Ash Ave。雖然也是閣樓,可稍微大一些,只有三分之一的地方站不直,而且"傢俱齊全",床甚至還是新的。我們就已經很滿足了。每當同學們問起我們住在哪裡,我們會用英語"Penthouse"回答。Penthouse的原意是"正房和屋頂間的空間"───就是閣樓,不過後來公寓大樓的頂樓也稱為Penthouse(國內好像叫 "複式公寓"),第五大道上的Penthouse動輒就是上千萬美元。我們剛到美國就住上Penthouse?大家都用驚訝的眼光打量著我們,當得知是閣樓時,不禁哈哈大笑起來。"That's a good one!這個詞用的好!那我們也是住penthouse的。" 那時紐約的自費留學生不是住閣樓,就是住Basement(地下室)。
有一天認識了一個中國同學Tracy。在閒聊時問起她住在哪裡。她說住在皇后區的森林小丘。那可是個富人區。我問:"那你一定是住在閣樓或地下室裡吧?""沒有呀。"她答道。"哇!那租金一定很貴吧?""不是租的,我是landlord。"Landlord,地主!房產的擁有者!Tracy是我中國同學中第一個擁有自己房子的。後來和她熟了,得知她和她先生在國內時都是國家機關工作的。她先生是在幾千人中脫穎而出考進聯合國的。來紐約後沒幾年就存下了一筆頭款,在森林小丘買下了一棟二十幾萬的Town House(國內好像叫"排屋"吧)。一次過節,她請了我們許多 同學到她家開party。同學們在她家玩得非常開心,因為他們的今天就是我們的明天。而我在她家時不禁想起我們在上海的生活,他們的今天不就像是我們的昨天嗎。再一想,形式上好像一樣,可總感覺實質上不一樣。不一樣在哪裡呢?當時忙於讀書、打工,沒有細想下去。又過了些日子,我想"來而不往非禮也",也請Tracy夫婦到我家來玩玩兒。小玲的廚藝甚佳,很久沒有露一手了。記得那天他們吃得很開心,Tracy單餛飩就吃了兩碗。第2天在學校碰到她。她說:"昨天在你那裡,使我想起我們在北京的生活。那時我們住在單位的宿舍裡,和你們現在的房間差不多大。那時多來幾個朋友就連站的地方都沒了。我們要是不出來,可能還和你們現在住得一樣。要是等單位裡分一套房子,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她談起在美國最開心的事就是可以住上寬敞的房子。當年,她一到美國,一開始就租了一套2室一廳的公寓。現在又成了Landlord。我說:"你的美國夢已經實現了!"她微笑地點點頭。
1996年9月,我們獲得加拿大的綠卡後,移民到了多倫多。1997年初,我有了一份穩定的工作,該改善一下居住環境了。在我們之前已經有幾個同學先搬到多倫多,他們都喜歡住house(指獨立的房子,有花園。也就是國內所謂的"花園洋房")。他們在找到工作後,就開始到處看房子。雖然工作都在Down Town,但Down Town的house太貴,於是他們便"以時間換空間",買了郊外的house。雖然每天上下班花個3、4個小時,但一想到一年前還住在紐約的"Penthouse"裡為身份而擔憂,現住上真正屬於自己的大房子,反差太大了,感覺一定棒極了!而我和小玲都喜歡Down Town的生活,而且特別喜歡Rosedale/Yorkville小區環境,那裡醬κ譴篤(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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